2022年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服务招标公告
2022年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邛崃市2022年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邛崃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19日14:15 |
预算金额 | ¥18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null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邛崃市永丰路13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null | ||
代理机构名称 | 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代理机构地址 | 邛崃市永丰路13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 |
采购人: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邛崃市2022年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邛崃市2022年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服务、 1项、 预算金额 1,89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按照《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依法履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职责做好经费保障的通知》(成质监发〔2017〕41号)的要求,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为执行成都市级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故在邛崃市无所属或授权计量检定机构的情况下,强制检定工作只能交由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承接,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 成都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物联一路255号
三、公示期限2022年07月19日至2022年07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1.采购人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地址: 邛崃市永丰路139号
联系电话: 028-********
2.财政部门联系人: 杨老师
联系地址: 邛崃市临邛镇蒲口路222号
联系电话: 028-********
六、附件(单一来源论证-邛崃市2022年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服务项目.pdf
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7月19日
标签: 计量器具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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