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配套奖励的公示
关于对2022年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配套奖励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农〔2017〕99号)、《中共岱山县委 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岱委发[2020]26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创建单位的通知》(浙科发农〔2020〕69号)以及《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22〕3号)等文件规定,经县科技局、财政局联合审核认定,决定对浙江舟富食品有限公司的“舟富应急保障食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予以配套奖励。现将拟配套奖励明细向社会公示,具体公示内容见附件。
本次公示时间从2022年7月19日起到2021年7月25日止。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任意诋毁。
联系方式:
岱山县科学技术局 科技管理科 电话:0580-*******
岱山县财政局 行政事业科 电话:0580-*******
附件:2022年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拟配套奖励名单
根据《浙江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农〔2017〕99号)、《中共岱山县委 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岱委发[2020]26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创建单位的通知》(浙科发农〔2020〕69号)以及《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22〕3号)等文件规定,经县科技局、财政局联合审核认定,决定对浙江舟富食品有限公司的“舟富应急保障食品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予以配套奖励。现将拟配套奖励明细向社会公示,具体公示内容见附件。
本次公示时间从2022年7月19日起到2021年7月25日止。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任意诋毁。
联系方式:
岱山县科学技术局 科技管理科 电话:0580-*******
岱山县财政局 行政事业科 电话:0580-*******
附件:2022年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拟配套奖励名单
标签: 配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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