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城一期污水工程(起步发展期)5#泵站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滨海新城一期污水工程(起步发展期)5#泵站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绍兴滨海新城一期污水工程(起步发展期)5#泵站新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绍兴滨海新城一期污水工程(起步发展期)5#泵站新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绍滨海经发[2013 ]3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滨海新城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绍兴滨海新城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绍兴滨海新城思诚道南侧,新城大道(原通港大道)东侧,东临规划道路 。
2.2 建设规模:污水处理量为7.0万m3/d(平均日) 。招标估算价:约1255万元(不包含甲供材料设备)。
2.3 招标范围:绍兴滨海新城一期污水工程(起步发展期)5#泵站新建工程施工图范围内调节池及设备用房、值班用房、泵房、传达室、场外道路管道等工程 (部分管材及管件、设备等材料(由招标人单独招标供应给乙方)具体详见施工图)。
2.4工程类别: 市政三类 。
2.5 计划工期: 450日历天 。
2.6 质量要求: 合格 。
2.7标段划分: / 。
2.8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 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并同时具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4年8月至2014年10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业绩:2008年至今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过5万m3/d及以上(处理量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的污水泵站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3.2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具有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年度)资格。
3.3.2企业在 绍兴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建设 局备案 ,项目负责人在 / 备案。
3.3.3企业在 / 年 / 月 / 日前与 / 签订劳动者工资保障金管理协议。
3.3.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监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若投标报名人数少于10家的,本项目将重新发布公告,重新组织投标报名。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2 月 17日至 2014年 12 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IC卡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并同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登陆)下载招标文件或在中心建设项目交易窗口(2)刷卡登记招标文件领取。在窗口自主刷卡报名的,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递交《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贰拾伍 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 报名截止前 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010;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663;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具有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联保资格的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和报名时无需提供。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按绍市公管办(2009)32号文件执行 。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的造价下浮率计分法(本工程采用电子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1月12日9:30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23室 。
6.5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形象进度付款,每月按工程监理单位和招标人核准的月工程量的70%支付当月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付至合同价(扣除基本预备费)的80%(如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低于合同,则付至经招标人和监理核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完成竣工资料备案后付至合同价(扣除基本预备费)的85%(如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低于合同,则付至经招标人和监理核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
经政府财政审计后付至合同价(扣除基本预备费)的90%,政府审计价低于合同价的,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在保修期满后28天内按终审价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滨海新城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恒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滨海新城畅和路28号(大唐国际对面) 地 址:迪荡湖路73号北辰广场1401室
联系人: 周振波 联 系人: 戴立超
电 话: ****-******** 电 话: ****-********

招 标 人:绍兴滨海新城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恒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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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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