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天山路小学合班教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盐城市天山路小学合班教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苏创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盐城市天山路小学的委托,就其实施的盐城市天山路小学合班教室装修工程,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盐城市天山路小学合班教室装修工程。
2、项目编号:JSCS-ZB-202*****004
3、项目地点:盐城市天山路小学校园内。
4、招标内容:盐城市天山路小学合班教室装修工程。工程控制价 19.5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如果有)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质量标准:合格。
7、工期要求: 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拟投入安全员须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1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1年1月-2021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带有可识别的二维码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视同为原件)。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7、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7.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7.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7.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8、本工程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10、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11、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900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用现金方式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并注明单位名称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到代理机构退还。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该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三日内,由中标人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全面履约后无息退还。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七、招标文件的领取
如贵单位有意向参与,请于 2022年 07 月 26 日17:30时 前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到盐城市毓东组团8号楼401室江苏创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报名(或微信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38*****881(微信同号),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天山路小学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黄海路与天山路交汇处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159*****799
招标代理人:江苏创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毓东组团8号楼401室江苏创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8*****881
九、参加单位应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
十、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均应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并将本项目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将不被批准。
十一、有关变更信息、成交信息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信息将同时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自行查阅。敬请留意!
附件: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具体评审程序如下: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资格审查包括的内容:
1、加盖公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
5、加盖公章的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
6、拟投入安全员须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7、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带有可识别的二维码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视同为原件)。
评标委员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资料或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且不得进入符合性评审。
二、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主要包括: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格式、签章和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承诺的工期、质量等级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入商务性评审。
三、商务性评审:
对通过以上评审的标书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3、投标文件未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其他项目清单计价与汇总表》中暂估金额和暂估价格的材料单价;未改变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费和规费等不能改变的内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费等不可竞争费用)。
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1]至[3]任意一项要求的,不予通过商务性评审。
四、定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由小到大的顺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评标基准价=A×K。
A值的确定:取通过商务性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注:评标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K值的取值范围为94%、95%、96%、97%,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如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相等且分别为正负偏差时,则负偏差排名优先。如投标人报价相同,排名并列,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可由招标人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1、对不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2、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三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并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进场施工,否则视为放弃中标,同时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五、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标签: 合班教室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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