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肥招标公告
复合肥招标公告
鹤峰县农业局复合肥询价通知
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4】286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县农业局的委托,就复合肥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4―188号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农业局复合肥
三、项目内容:
1、数量、品种及规格:40%高塔硫基复合肥45.2吨,N:P:K=21: 7:12 ;锌、镁2%。
2、采购内容:肥料的供应、运输及卸载。
3、供货期限: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供货。
4、送货地点:按采购方的调货计划,分批送货至鹤峰县境内九个乡镇。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四、供应商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生产厂家必须有省级及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
本次询价报价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肥料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五、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4年12月17日下午17:30前。
六、领取询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14年12月18日上午9:00至9:20,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九、询价币种:人民币。
十、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货物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人工工资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一、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含报价表(盖供应商公章)。
十二、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交易中心 张女士 ****-*******
农业局 肖先生 158*****600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Ο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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