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浙师大校政企联合创新服务中心”项目单一来源论证
共建“浙师大校政企联合创新服务中心”项目单一来源论证
共建“浙师大校政企联合创新服务中心”项目单一来源论证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金华市科技信息研究院
项目名称:共建“浙师大校政企联合创新服务中心”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与浙江师范大学新一轮全面深化战略合作协议的精神,加强校地合作,促进浙师大人才、成果、项目等各类创新要素与金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结合和优势互补,助力我市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创新人才培养,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拟与浙江师范大学联合共建浙师大校政企联合创新服务中心,在共建服务期内,完成产业科技创新、人才服务培养、校政企融合发展方面等各项建内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浙江师范大学具有人才与技术优势,可主动对接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求,围绕金华市主导产业的关键和核心技术,通过产学研合作科技攻关,共同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任务,引导优质科技创新资源到浙师大校政企联合创新服务中心集聚,促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在金华市范围内推广落地转化。
2.浙江师范大学可按照“产学研合作、校政企联合、优势求互补、携手共发展”的原则,提供金华共建特色专业或进行专业人才(技术)培训,培养区域发展急需人才。同时,加强专家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开展重大课题调研、高端论坛等形式,形成稳定的科技决策咨询专家队伍。
3.与浙江师范大学共同围绕校政企合作切入点,双方积极搭建校政企合作建设平台,支持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围绕金华科技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联合开展科技创新服务,深入调研金华市高新技术产业建设情况、科创平台建设情况、科技创新指标情况等,进行重大科技决策咨询课题研究,不定期报送高质量建议,为金华市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综合上述情况,金华市科技信息研究院和浙江师范大学共建“浙师大校政企联合创新服务中心”项目的强强合作,能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和技术优势,共同为共建项目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确保共建目标的圆满实现。论证小组一致认为:本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浙江师范大学购买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同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三)相关政策规定,具有唯一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1.9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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