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工业区厂房之二租赁竞投公告招标公告
南岗工业区厂房之二租赁竞投公告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广州市黄埔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财务服务中心受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第十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第十三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第十四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南岗第十五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定于2014年12月26日上午10:30时在广州市黄埔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财务服务中心对工业区厂房之二租赁项目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广州市黄埔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财务服务中心咨询和竞投。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应注明权属人和权属性质)
(一)资产名称:工业区厂房之二;
(二)资产类型:厂房;
(三)建筑面积:约1080平方米;
(四)标的物经营用途:工业,须按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使用;
(五)标的物所在位置:南岗西路128号之5二楼;
(六)租赁年限:5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七) 免租期:无;
(八)交易底价:13000元/宗.月;
(九) 交易保证金:93600元;
(十)合同押金(租赁保证金):竞得价3个月租金;
(十一)递增情况:每1年为一个递增周期,自第2年起开始递增,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的5%;
(十二)竞投方式:现场举牌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三)资产交付方式:现状;
注: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二、竞投意向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非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人;如果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代表必须是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负责人或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人;如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表必须是竞投者本人或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人。
(三)符合资产所有权人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无。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6日至2014年12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每逢周五下午及遇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二号楼五楼。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竞投报名表(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指定网址下载)。
2.竞投文件(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指定网址下载)。
3.竞投承诺书(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指定网址下载)。
4.交易保证金缴费凭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交易保证金需按照竞投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交易保证金专用账号)。
5.其他资料:
(1)以企业或单位名义参加竞投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出示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交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以个体户参加竞投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出示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3)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四)其他事项:
1.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竞投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四、竞投意向人,可按照以下方式实地勘察该项目
(一)统一勘察时间:2014年12月18日至19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联系人:秦先生,联系电话:137*****133,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出租方或发包方。
(二)其他时间勘察:意向竞投人可以在其他时间自行前往现场勘察。
五、其他事项详见《竞投文件》。
六、联系方式:
广州市黄埔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财务服务中心
地址:黄埔区大沙东路318号二号楼五楼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
网址:3z.hp.gov.cn
广州市黄埔区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财务服务中心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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