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电台套件项目(二次)(WQJT2022-06-01)谈判公告

DB电台套件项目(二次)(WQJT2022-06-01)谈判公告

DB电台套件项目(二次) (WQJT2022-06-01)谈判公告

公告类型:竞争性谈判发布单位:战略支援部队发布时间:2022-07-19 16:07:54截止时间:2022-07-27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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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096

项目编号:WQJT2022-06-01
预算经费:51.6万元

专业领域:电子元器件,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其他

主要内容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DB电台套件项目(二次) (WQJT2022-06-01)

2.项目编号:CECOM-2022-BDJC-0081/38

3.包 名 称:WQJT2022-06-01

4.包 号:第01包

5.采购内容:

包号

序号

计划编号

采购内容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个计划编号最高限价

总最高限价

交货要求

质保期

交付时间

备注

(单位:人民币/元)

01包

1

******

DB电台(含天线)

3

******

******

谈判人指定地点

36个月

2022年12月10日

1.采购清单和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项目需求;2.本项目技术部分不接受任何负偏离。

2

******

天线调谐器

3

*****

3

******

150W衰减器

10

5000

4

******

射频线缆

50

1000

备注

★1.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承制单位最终报价超过单个计划编号的最高限价或总最高限价,其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被拒绝。

★2.承制单位须对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本次谈判、响应、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承制单位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谈判响应文件,不完整的响应和供货范围将被拒绝。成交承制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6.承制单位资格要求

6.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行政处罚;

6.6.承制单位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6.7.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注:①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②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暂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6.8.须通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并取得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注:①已办理两证合一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复印件;②未办理两证合一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复印件、通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复印件;③正在办理两证合一且已完成审查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复印件、通过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复印件,以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和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④已通过续审、扩项等审查工作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原证书(正本)复印件及主管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及审查报告、结论等材料。

6.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与谈判,承制单位应为采购产品的研制生产厂商;

6.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6.11.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单位均受到相关处罚;

6.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谈判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

6.13.未购买并领取谈判文件的,不得参与谈判。

7.谈判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8.发售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8.1.发售时间:2022年7月20日起至2022年7月27日止,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与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联系购买谈判文件。

8.2.发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二段46-48号 中电信谊商务楼1层前台。

8.3.发售方式:现场购买,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材料交采购代理机构审核: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购买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保密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竞谈公告附件1)。

注册及购买标书流程:请登录我公司采购采购平台https://www.cec-ec.com.cn进行注册(也可到我公司购买文件地点办理)。

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已注册的可直接登录)--下订单(标书款支付方式选择现金或汇款)--至我公司1层现场提交上述购买文件所需材料给彭先生并交纳标书款--(订单审批通过)--领取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操作指南”)

注册及购买标书、收(退)保证金、开票问题、系统操作问题等事宜联络人:彭先生187*****915。支付方式为电汇、现金和网上支付,以上三种支付方式均可以选择电子发票和纸质版发票。纸质发票开标当天现场领取,电子发票开标后在采购平台【发票管理】自行下载,建议选择开具电子发票。平台中购买文件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请填写实际购买人的信息。

以上材料仅作为谈判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凡领取谈判文件的承制单位,其具体承制资格符合情况以谈判小组判定为准。

9.接收谈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9.1.接收谈判响应文件:2022年8月12日08时30分起至2022年8月12日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9.2.接收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同为:2022年8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延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9.3.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二段46-48号中电信谊商务楼3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9.4.注意事项:

(1)文件递交应安排专人送达现场,逾期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未按时抵达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承制单位自行承担。

(2)届时请承制单位授权代表携带手持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②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项目谈判会议。

10.其他要求

10.1.凡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与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0.2.承制单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不参加谈判的,应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8-********

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王女士、汤女士

电 话:181*****368135*****864199*****615

邮 箱:chenbk@ce-com.cnwangmenghua@ce-com.cn、tangna@ce-com.cn

传 真:028-********

彭先生187*****915(注册及购买标书、收退保证金、开票问题、系统操作问题等事宜联络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

四川办事处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二段中电?信谊商务楼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银行账号:344*****5868

联行号:104*****5725


竞谈公告附件1

保密承诺书

项目名称:XXXX项目

项目编号:

包 号:第01包

一、保密范围

1、本承诺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由相应保密管理部门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安全的秘密信息。无论是书面、口头、图形、电磁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

二、保密义务

1、承制单位应在取得谈判文件前阅读本承诺书,确认签署后方可获得谈判文件。

2、承制单位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按不同密级要求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3、谈判文件仅可用于本项目采购过程,采购过程结束后,相关所有资料均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和使用。

4、承制单位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现场返还其所购买的谈判文件。

5、承制单位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引用谈判文件所记述的国家秘密,需按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在谈判响应文件首页及相关涉密信息所在章节首页标明密级及保密期限。

6、承制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使用符合保密条件的设备和场所编制谈判响应文件。

7、承制单位应确保其雇员遵守同样的保密义务。

8、如承制单位因故意、过失或任何其它原因导致任何保密信息泄露、公开或为第三方知晓,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承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三、保密期限

1、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承诺书所规定的保密义务不因本承诺书变更、谈判文件或其采购项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失效。

五、适用法律

本承诺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我方郑重承诺:接受并遵守以上内容。

承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制单位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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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成华区,北京市,海淀区,成都,028-6,028-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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