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燕山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商铺第四次招租公告
福州燕山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商铺第四次招租公告
我司现有商铺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合格的承租人参与承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燕山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商铺招租
二、招租项目
本次招租的项目位于福州台江区台江路尾垱街以北南台商贸中心1#楼1层20#、31-34#店面,建筑面积111.12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72.85平方米。
三、招租方式及租赁期限
(一)该商铺租赁期限为3年。
(二)月租金8000元为底价基数进行竞价招租,逐年递增5%。
四、承租条件
(一)承租方应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二)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转接第三人经营。
(三)该商铺经营范围为除饮食店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外的其他项目。(注:本公告中易燃易爆危险品系指国家标准GB*****—90《危险物品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品中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具体品名详见GB*****—90《危险物品品名表》。)
五、投标需提交的材料
(一)以公司(或单位)名义投标的承租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税务登记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价函。(注: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以个人名义投标的须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价函供招租单位核对。
(三)报价:本店面采用整体出租统一报价,以每月租金报价最高者中标,低于8000元报价无效。
(四)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需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整(¥*****),于签订合同前交付给采购人。若中标人未违反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在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收到中标人请求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中标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六、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方式:寄件形式(仅限顺丰或EMS可送达)
(二)寄件时间:2022年7月19日—2022年8月17日18:00(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为无效报价文件)
(三)收件地点: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75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游女士
电话:0591-********
八、监督电话:0591-********
附件一
《福州燕山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商铺招租公告报价函》
致:福州燕山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1.根据贵司发布的《福州燕山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商铺招租公告》,我方经充分了解和认真研究后郑重承诺:我方愿意按价格(低于8000为无效报价)并按采购公告中的条件及内容要求承租台江店面。
2.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人,我方保证与贵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一万元。
项目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标签: 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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