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南京支队联勤武装巡逻中队营房改造(智能化部分)项目
武警南京支队联勤武装巡逻中队营房改造(智能化部分)项目
南京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公安局科信处(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武警南京支队联勤武装巡逻中队营房改造(智能化部分)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0518-2022AC60GC
1.1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则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制造业”。
2、项目名称、内容及预算价:武警南京支队联勤武装巡逻中队营房改造(智能化部分)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5万元,超过此价格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工期:90日历天。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3.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元,售后不退;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从2022年07月19日起至2022年07月29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南京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302号创意中央12C),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6、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302号创意中央12C,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另携带授权委托书)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
7、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08月09日14:00时;
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9日14:30时;
9、采购单位:南京市公安局科信处
联系人:姜警官
联系电话:025-********
10、代理机构机构联系方式:南京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302号创意中央12C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25-********
4、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