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徽采云”电子卖场使用的通知

关于“徽采云”电子卖场使用的通知

关于“徽采云”电子卖场使用的通知


各部门、院系: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自主采购效率,规范和完善学院“网上商城”采购行为,根据《安徽省政府采购“徽采云”平台推广应用方案》、《亳州学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自2022年7月1日起,“徽采云”电子卖场在全省上线运行,即日起,原药都电子商城采购不再使用。为确保各部门、单位顺利实施网上商城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范围及采购方式

目前仅允许在“徽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中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包括:办公设备中的办公用纸,办公用品中的货物,体育用品中除“跑步机/大型健身器械”和“踏步机/中小型健身器械”外的货物(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均是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中的货物商品分类名称)。后续根据电子卖场实际使用情况实时调整允许采购的目录清单。

200元以下的急需用品,如打印机加粉,换粉盒、硒鼓,可以从网上商城入围的供应商中进行线下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备注的“网上商城”采购的通用货物,按学院采购程序汇总集中采购。

电子卖场直接下单采购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徽采云”电子卖场操作指引》(详见附件2)。

二、网上商城采购专用账号

(一)专用账号的办理

网上商城采购专用账号是指采购人在安徽省省级政府采购网“徽采云”电子卖场进行采购时使用的账号(徽采云电子卖场:https://mall.anhui.zcygov.cn/)下单采购。账号由后勤与保卫处招标服务中心统一申办,初始密码为“zcy******”,第一次登录时按要求修改密码(详见附件1)。

(二)专用账号保管及使用

各二级单位专人负责网上商城采购工作,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办理变更备案。专用账号保管人应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严禁将账号和密码交由其他人员操作。负责实施本部门、院系网上商城采购。教师利用教科研课题经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须委托所在院系采购人办理采购业务。

三、支付凭证及方式

目前允许采购的教学、办公类耗材货物,不需关联采购计划,单项或批量5万元以下的不需签订合同。支付时,采购单位需提供4样材料:电子卖场采购订单、供货商提供的供货单(须经采购单位验收签字)、供货商开具的发票及耗材发放单(发放单必须有使用人签字接收,格式见附件3)。

四、补充说明

关于“网上商城”采购的有关规定详见《亳州学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其中有不一致的以此通知为准。欢迎各采购二级单位多提宝贵意见,后续有关补充说明会在学院采购交流群中发布。

关于“徽采云”电子卖场使用的通知.pdf

附件1亳州学院二级单位采购人账号.xlsx

附件2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徽采云”电子卖场操作指引.pdf

附件3办公用品及耗材发放单.xlsx

附件4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pdf



后勤与保卫处财务处

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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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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