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南坑镇窑下乡村振兴综合体项目

芦溪县南坑镇窑下乡村振兴综合体项目

第二次答疑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3分)中,投标报价:3250万元,该项目投资额仅作为电子投标文件报价使用,最终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如下:(1)设计费:采用要约价的方式,要约价为******元(2)建安工程费下浮系数:10 %。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采用要约承诺的方式,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即视为响应接受本项目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和财政评审确定的合同价格。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经图审合格后,发包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依据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原则及方式方法编制施工图预算,在正式施工前,报财政部门进行施工图预算评审,以财政评审后的施工图预算价×下浮费率计算,作为实际合同价格评审依据:全部响应得13分,不响应不得分。现变更为:投标报价:3346万元,该项目投资额仅作为电子投标文件报价使用,最终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如下:(1)设计费:采用要约价的方式,要约价为******元(2)建安工程费下浮系数:10%。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采用要约承诺的方式,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即视为响应接受本项目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和财政评审确定的合同价格。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经图审合格后,发包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依据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原则及方式方法编制施工图预算,在正式施工前,报芦溪县重点办进行施工图预算评审,以财政评审后的施工图预算价×下浮费率计算,作为实际合同价格。评审依据:全部响应得13分,不响应不得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振兴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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