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公安局采购警务工作站手机信息采集移动终端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博爱县公安局采购警务工作站手机信息采集移动终端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信息 | ||||||||||||||||
1.项目名称:博爱县公安局采购警务工作站手机信息采集移动终端项目 | ||||||||||||||||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博爱县公安局采购警务工作站手机信息采集移动终端项目已完成一期采购配发工作。目前在用的终端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承建的,通过中国移动安全接入通道接入内部专网,访问内部应用系统,此项服务目前已经到期。该项目在警务工作站工作人员信息采集、信息查询、网上办公等公安工作中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为适应信息化技术发展和保障警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博爱县公安局拟继续为警务工作站配发手机信息采集移动终端160部。 |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 ||||||||||||||||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 ||||||||||||||||
目前我局为警务工作站配发的手机信息采集移动终端已到期,原信息化服务同时到期,需要重新采购配发终端及信息化服务。鉴于原终端使用移动网络,一旦更换,系统、网络、资源等各方面都需要作出复杂调整、设置、对接,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极大浪费,同时也会给我局日常工作带来较大影响。 为有效节约财政资金,避免重复建设、降低开发风险、充分利用现有成果、保证相关公安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时有效的为警务工作提供安全稳定的服务。鉴于此,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规范要求和我局实际,拟延用原移动终端分配方案,保持号码资源分配方案不变,以减少对应用系统和民警使用习惯的影响,减少换发难度和工作量,更好的服务各项工作。 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条件,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 ||||||||||||||||
1.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 | ||||||||||||||||
2.地址:焦作市示范区迎宾路1373号 | ||||||||||||||||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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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期限 | ||||||||||||||||
2022年07月21日08时00分至2022年07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五、异议反馈时限 | ||||||||||||||||
2022年07月21日08时00分至2022年07月27日18时00分 | ||||||||||||||||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 ||||||||||||||||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递交至博爱县财政局采购办(联系方式:0391-*******)并同时抄送博爱县公安局(联系方式:183*****667)和博爱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391-*******),逾期不予受理。 | ||||||||||||||||
七、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博爱县公安局 | ||||||||||||||||
地址:博爱县海华路38号 | ||||||||||||||||
联系人:胡先生 | ||||||||||||||||
联系方式:183*****667 | ||||||||||||||||
2.财政部门信息 | ||||||||||||||||
名称:博爱县财政局采购办 | ||||||||||||||||
地址:博爱县发展大道综合办公楼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91-******* | ||||||||||||||||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博爱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博爱县中山路东段 | ||||||||||||||||
联系人:贾先生 | ||||||||||||||||
联系方式:0391-******* |
标签: 手机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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