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堤防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告
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堤防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的通告
吉水运管函〔2022〕51号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业委员会,各县(市)水利局: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度堤防水闸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办运管函〔2022〕302号)要求,为进一步抓细抓实堤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我厅印发《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做好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的通知》(吉水运管函〔2022〕25号),部署在全省5级以上堤防逐堤设置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单位、技术、巡查等5类安全管理责任人。同时,为指导责任人更好地开展工作,我厅编制了《吉林省堤防工程安全管理指导手册(试用)》,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人职责分工、巡堤检查频次和巡堤检查安全要求。
现根据各地落实和报送情况,将2022年度全省堤防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地及时在全国堤防水闸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吉林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相关数据更新。如遇人事调整,继任者自动转为责任人。同时,请各类责任人按照《吉林省堤防工程安全管理指导手册(试用)》中规定的职责分工、巡堤检查频次和巡堤检查安全要求,认真履行好安全管理职责。
附件:1.2022年度吉林省堤防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
2.堤防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分工、巡堤检查频次和巡堤检查安全要求
吉林省水利厅
2022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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