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湖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基层单位)监控、门禁等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湖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湖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基层单位)监控、门禁等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基层单位)监控、门禁等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保安监控和防盗报警系统工程,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其他智能化安装工程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行政区域湖南省公告时间2022年07月20日10:1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402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8月03日至2022年08月0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9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31-********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中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廖助理 0731-********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 79 号秀峰美苑 11 栋 4 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女士、胡先生 0731-********
附件:
附件1附件.doc
附件2附件.doc
附件3采购需求.doc
附件4采购需求.doc
附件5出入口基线方案图纸-线圈检测 -单进单出_安全岛在两边(张家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智能营区项目).zip
附件6出入口基线方案图纸-线圈检测 -单进单出_安全岛在两边(张家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智能营区项目).zip

项目概况

湖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基层单位)监控、门禁等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4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MCZFCG2022-021

项目名称:湖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基层单位)监控、门禁等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采购人名称)的湖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基层单位)监控、门禁等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湖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基层单位)监控、门禁等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代为采购,该项目预算、合同签订以及实施主体分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和张家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湖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基层单位)监控、门禁等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NMCZFCG2022-021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品目分类

规格型号

预算

交货时间

1

长沙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旧营区执法办案场所监控系统升级改造

详情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83元

自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60日历日。

2

张家界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智能营区项目

详情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60元

自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45日历日。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原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或者被授权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5)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基本资格条件内容中涉及的“近三个月”指“2021年12月-2022年5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2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27日 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402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0731-********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中路99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灿、周婧娟、胡天翼

电 话:0731-********

地 址: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

邮箱:**********@qq.com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3日至2022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402室)

方式:持谈判通知、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402室)购买谈判文件。

售价:¥4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412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4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中路99号

联系方式:廖助理 0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 79 号秀峰美苑 11 栋 4 楼

联系方式:周女士、胡先生 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胡先生

电 话:  07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边防检查总站 系统升级 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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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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