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份次磷酸钠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4年11月份次磷酸钠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2014年11月份次磷酸钠(公开招标)141125(第二次)
项目编号 ****-*******-DQLH-*******
一. 招标条件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次磷酸钠 工业级合格品≥99%,25KG/袋,数量90.105吨。
使用功能:聚合物一厂用于催化剂制备
技术标准:HGT 3253-2009工业次磷酸钠中合格品≥99%的标准
质量要求:符合HGT 3253-2009工业次磷酸钠中合格品≥99%的标准和包装
服务:运输方式为汽运。出现问题24小时内响应,到货验收不合格无条件退货并于约定时间内免费更换。如投标人不能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投标人赔偿招标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项目进展情况:本项目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或贸易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营业范围含次磷酸钠销售; 3.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制造商需提供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6代理商需提供与制造商签订的有效的代理授权协议、贸易商需提供与制造商签订的有效的销售授权; 3.7申请人具有以下项目业绩:申请人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8月1日至少有1个工业级次磷酸钠销售的成功业绩。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4-12-16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4-12-20 15:30:00.0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14 年12月16日至 2014 年12月 20 日(法定节日除外),上午 8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3 时 00 分至16 时 00 分,在大庆炼化公司招标管理中心B224房间持法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开户许可、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不接受邮购。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01-15 13:30:00.0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 年 1月 15日 13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庆炼化公司B326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1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转账(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请注明款项用途“缴纳 项目投标保证金")。
六. 开标
招标人:大庆炼化电子商务部招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2015-01-15 13:30:00.0 开标地点: 大庆炼化公司B326会议室
地址: 大庆市让胡路区马鞍山 邮编: 163411
联系人: 李虹
电话: ********259 传真: ********259
电子邮件: lih-dl@petrochina.com.cn
开户银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支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 账号: ****************00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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