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招标公告
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通县桥头镇解放南路221号(雪峰花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锐丰竞磋(货物)2022-008
项目名称:2022年大通县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
6、其他资质条件:
6.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
6.2供应商所投农药产品(生物农药)须具备“三证”(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执行标准);
6.3供应商所投非农药产品需提供产品合格证。
6.4供应商须提供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和植保无人机操作证(提供该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1日至2022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通县桥头镇解放南路221号(雪峰花园)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25号5号楼1单元8层1081室(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桥北金座维尼谷)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25号5号楼1单元8层1081室(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桥北金座维尼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大通县园林路
联系方式:0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锐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通县桥头镇解放南路221号(雪峰花园)
联系方式:0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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