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设计费-招标/资审公告
桦南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设计费-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0 10:1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南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设计费,项目编号:BZG[2022]0150,已由桦发改发[2022]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桦南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桦南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设计费
2.2项目地点:桦南县公安局西侧
2.3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约1.64公顷。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约*****㎡,其中地上9500㎡,地下1700㎡。建筑功能包括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智慧城市大脑、城市规划展示馆、总部经济办公、直播电商基地以及配套设备用房等功能。
2.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设计现场跟踪服务等相关技术服务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125万元
2.8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拟派其他人员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提供书面承诺)。
3.4本次招标要求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07月20日17时00分至2022年07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 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 开标时间为2022年08月15日上午09时00分,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受理投诉单位: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54-*******
招标人:桦南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
地址:桦南县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5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博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学院街45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0454-*******
电子邮箱:hljbzgc@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农业社会化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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