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类】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一公司国神公司郭家湾电厂供热改造首站建设项目高压配电柜、低压配电盘采购项目竞谈公告
详情见附件
国神公司郭家湾电厂供热改造首站建设项目
6kV开关柜
技术规范
2022年06月 附件1 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本规范书适用于国神公司郭家湾电厂供热改造首站建设项目的6kV高压开关柜。它包括采购的6kV中压开关柜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试验和检修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开关柜采用国产产品。
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并且功能完整性能优良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同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规范中如提到某特定厂家的型号与规范则指与其性能标准相当的同等货物。
1.3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出的产品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差异表中。
1.4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按本规范34要求,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供买方确认。
1.5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卖方应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6 卖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技术先进并经过三年以上成功运行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品。
1.7 卖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卖方应提供所使用的标准。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8 在签定合同之后,买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或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1.9 本技术规范书经供需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设计条件与环境条件
2.1 工程概况
本期改造增设热网6kV 母线段,两回电源进线,6kV 配电装置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2.2 设备运行环境条件
海拔高度 1070.9米
平均气温:8.7
极端最高气温:41.2,
极端最低气温:-29.0
累年平均风速:1.8m/s
累年平均降水量:405.6mm
一日最大降水量:141.1mm
累年最大积雪厚度:120mm
最大冻土深度:1460mm。
基本地震烈度 6度
2.3.1 厂用电系统概况
系统电压 6.3kV
最高工作电压 7.2KV
系统频率 50Hz
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 中性点不接地
2.3.2 安装地点: 本期新增热网站
2.3.3其他使用条件
交流电源供电电压: 380/220V
直流电源供电电压: 220V动力与控制相同
CT二次额定电流: 5A
PT二次额定电压: 100/V,100/3V
3. 规范和标准
投标商提供的设备应符合下列不限于此各现行标准最新版的要求:
GB191 包装贮运标志
GB263 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
GB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1207- 电压互感器
GB1208- 电流互感器
GB2900 电工名词术语
GB2706 高压电器动热稳定
GB3906- 3-3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GB5582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GB14285-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14537-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与碰撞试验
GB/T16927.12 高电压试验技术
GB5006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50065-1994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DL/T5222-2005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
DL404-91 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定货技术条件
DL/T5153-2002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
DL/T5136-2001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5137-2001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DL/T667-1999 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
部颁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国电公司文件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继电保护实施细则
4. 技术要求
4.1 真空断路器参数及技术要求:采用ZN63-断路器。
4.1.1 额定电流 1250A见图
4.1.2 起始短路电流值周期分量,有效值 40kA
4.1.3 额定短路开断次数 50次
4.1.4 最大关合电流峰值 100kA
4.1.5 动稳定电流峰值 100kA
4.1.6 4s热稳定电流有效值 40kA
4.1.7 额定绝缘水平:
1 min 工频耐受电压有效值: 断口48 kV 对地42kV
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全波峰值: 断口85 kV 对地75kV
4.1.8 机电寿命: 1万次
4.1.9 额定短路开断电流的直流分量应不小于 65
4.1.10 断路器操作时间
合闸时间: 60ms
跳闸时间: 45ms
4.1.11 真空断路器应符合国标及IEC有关标准。
4.1.12 断路器应具有防跳功能,在一次合闸指令下只能合闸一次。
4.1.13 断路器回路应根据负荷情况配备合适的限制过电压装置所有馈线回路均配置,以防止操作过电压,详见设计院招标图纸。
4.3.14 断路器应具有弹簧贮能操作机构,该机械控制电压为直流110V,跳合闸控制回路电压为直流110V。其控制电压波动范围为1015。
4.1.15 除断路器自身控制回路如跳合闸储能等所用辅助接点外,其余辅助接点全部外引,二次插头为64芯。除断路器自身控制回路如跳合闸储能等所用辅助接点外,至少应提供6常开,6常闭辅助接点供外部联锁用。这些辅助接点必须引至开关柜内的接线端子。任何电接点要电气绝缘良好,能在现场方便的开合。
4.2 开关柜柜体技术要求
4.2.1开关柜为中置式开关柜,型号为:KYN28A。
4.2.2开关柜应为组装式框架结构,并具有良好的密封性,防护等级不低于开关柜IP44。所有部件有足够的强度,能承受运输安装和运行时短路所引起的作用力而不致损坏。
开关柜壁厚不小于2mm
4.2.3开关柜均应符合五防要求:
防止误拉合断路器
防止带负荷抽出小车
防止带地线送电
防止带电挂地线
防止带电误入开关柜前后门
4.2.4 开关柜内所配的一次设备及各种元件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4.2.5开关柜内所配的一次设备含接地开关电流互感器等,都应与断路器参数相配合,各元件的动热稳定性必须满足要求。
4.2.6开关柜内的母线断路器出线和仪表等均有单独的隔离小室,小室与小室间隔离。
4.2.7 开关柜的前门应为绞链门,且在开关试验位置时,也能关闭。开关柜背后为可拆卸的盖板。
4.2.8 开关柜内的控制,保护小盘应牢固,便于设备的调试和维修。
4.2.9 开关小车的推进,抽出应灵活简便安全,能准确地将断路器推到试验或工作位置。同一类型的手车开关应有互换性。卖方应根据需要配套运载小车,运载小车应可升降,每个房间至少一个。每段应提供一个母线接地车。运载断路器小车应可靠灵活轻便,开关柜门上应设计有手车的工作和试验位置指示灯。
4.2.10 开关柜内应设照明,灯泡电压为交流220V。
4.2.11 开关柜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通风设有百叶窗或其他通风口时,应有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并符合有关标准。
4.2.12 开关柜的运输及储存如不满足制造厂家提出的周围空气温度湿度时,厂家应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4.2.13 所有断路器应为弹簧储能机构并应在所有位置上灵活地进行电气机械跳闸。所有操作机构和辅助插头的接线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相同接线,以保证互换性。
4.2.14 柜体应有明显的工作位置试验位置和断开位置之分,各位置均能自动锁位及安全接地,为保证检修安全,在一次插头装有触头盒及安全档板,并能自动进行开闭。
4.2.15 开关柜内各小室应隔离,为防止柜内主母线发生短路故障波及,要求在母线小室柜间加装隔离套管。
4.2.16 开关主回路隔离触头的表面应镀银且触头应是指状形式,以避免开关不对正时接触电阻的增加。主母线和母线引线应采用铜排,采用螺栓连接。柜内采用绝缘母线采用热缩材料,并应具有防潮和阻燃性能及足够的介电强度,其对母线载流容量的影响由卖方考虑。
4.2.17 柜内相间对地的空气间隙应不小于125mm,如达不到应采取措施加强缘,用隔板隔离,其隔板必须具有优质的防潮耐电弧阻燃性能。
4.2.18 开关柜内设电加热器,各开关柜的加热器应均匀接至加热小母线上,加热器电源电压380V/220V。
4.2.19 所有螺栓固定的主母线和分支母线接头应镀银,并保证温升不超过标准值。在长期使用期间,从标准环境温度到额定满负荷温度,固定螺栓的初始接触压力值不应降低,每个连接点不应少于两个螺栓。
4.2.20 卖方对母线的每个接点进行接触电阻测试,需达到标准:630A30u8001000A20u2500A15u3000A10u以保证母线接触可靠。
4.2.21 母线应标明相别的颜色,ABC相分别为黄绿红色。
4.2.22 具有可以就地和远方控制功能,
4.2.23 零序互感器和电缆终端头均要求安装在开关柜内。每一段高压配电装置在电压互感器柜内配置微机消谐装置。
4.2.24 保护应至少引出二对跳闸接点至端子。
4.2.25 所有进线馈线回路应装设0.2s级三相三线智能式电度表,并具有上传功能。
4.2.26 高压开关柜中各组件及其支持绝缘件的绝缘爬电比距高压电器组件外缘缘的爬电距离与最高电压之比应按凝露型考虑,其纯瓷绝缘不小于1.8cm/kV,环氧树脂绝缘不小于2.0cm/kV。
4.2.27 主母线支承绝缘子的吸潮性能应很低,在设备使用期间,不应降低机械和介质强度。卖方除了提供主母线外,还应提供小母线,小母线数量为20根。控制小母线采用6黄铜棒,并延伸至整列开关柜的长度,小母线有单独的隔离小室。
4.2.28 开关柜中的接地母线应能承受断路器的瞬时及短时额定电流而不超过额定温升。接地母线应由铜排螺栓连接,接地母线的最小截面为505mm铜排。
4.2.29 开关柜中的电流互感器的技术数据应满足设计要求,其二次绕阻按设计要求在端子排上进行连接。电流互感器保护级和测量级要求分别设置以满足不同准确级不同变比保护用CT变比与测量用CT变比之差大于2:1不同二次负担的要求。电流互感器布置在电缆间隔内应便于维护和检修。应提供其10误差曲线。
4.2.30 开关柜前门上应设有断路器或接触器机械的或电气的位置指示装置,在不开门的情况下应能方便地监视断路器或接触器的分合闸状态。
4.2.31 当测量仪表及继电保护装置盘面上二次回路接线以插头与高压开关柜中其他二次回路相连接时,其插头及插座必须接触可靠,并有锁紧设施,接点为针状接点。
4.2.32 表计控制信号和保护回路连接用线为铜芯绝缘线最小截面不小于1.5mm2。电流回路最小截面不小于4mm2。
端子排采用瑞联端子并应保证有足够的绝缘水平额定电压不小于1000V。对外引接电缆均经过端子排,每排端子排留有15的备用端子。所有的端子绝缘材料必须是阻燃的。
供电流互感器用的端子排应设计成短接型(电流试验型),电流不小于25A500V,并具有隔离板。
每个端子排只接一根导线,内部跨线可以接两根导线,导线均选用聚氯乙烯绝缘,电压不小于500V的铜绞线。端子排上的导线固定采用平头铜螺丝。
端子排和连接导线分隔布置,采取防止强电回路干扰弱电信号回路的措施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压类型交直流的端子应分区域布置,对于电源回路的端子要单独布置,有利于运行检修安全。
4.2.33 对于需分开运输的开关柜的柜间联线如小母线联络电缆,要求互联的接线接在一个柜的端子排上,当开关柜分段组装时,再与其他柜连接。
4.2.34 控制和表计开关分别采用相同外形与把手的通用组合开关,相同用途的开关把手操作方向一致。
4.2.35 开关柜的外形应平整美观并满足设计要求,颜色依订货要求。
4.2.36 开关柜设置必要的继电器仪表变送器和控制装置,并满足电气二次设计图纸的要求。
4.2.37 6kV开关柜工作电源柜采用底部电缆出线,馈线柜采用底部电缆出线。
4.2.38 每面开关柜需装设一套开关柜智能显示单元,应至少具有动态模拟图显示温湿度控制带电显示器等功能。
4.2.39 开关柜按配置接线图制作,柜内各元件选用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的优质产品。根据设计院提供二次原理图纸完成柜内保护装置的接线。开关柜具有可以就地和远方控制功能,保护装置采用微机型综合保护测控装置,装于开关柜内。开关柜厂家完成安装开孔及保护的安装接线工作,并负责柜内端子排图纸的设计。开关柜厂最终负责开关柜保护测控装置之间以及与原厂的通讯连接。
4.2.40 柜体正面一次系统模拟线准确明显,相邻柜模拟线主母线处联通。柜体正面背面分别标明设备用途名称。每个开关柜应设有文件斗。
4.2.41 开关柜门上设置工作和试验位置指示灯。
4.2.42 整套柜体在制造厂内联屏,贯通母线长度大于34个柜,贯通母线紧固件工厂组装后,做好标记后,分解发货,外包装注明柜体方案编号和设备用途名称。
4.2.43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额定容量20VA,准确等级见附图,电流互感器满足系统短路动热稳定要求。
4.2.44 电压互感器额定变比为:6/3 /0.1/3 /0.1/3,精度0.2/0.5/3P级额定容量20/20/20VA,最大输出400VA。
4.3 6kV微机综合保护装置
4.3.1 6kV微机综合保护测控装置
装置主要特点
采用先进的32位嵌入式微处理器,多CPU结构,在软件设计上要求保护模块与其他模块测控等完全分开,并且保护功能不依赖于通讯网,网络瘫痪与否不影响保护正常运行。
汉字液晶显示操作简便直观
用串行EEPROM存放保护定值电动机运行及故障信息
可预先设定5套定值适应各种运行工况
SOE和自检报告失电自动保存
软硬件冗余设计,抗干扰性能强
完善的软硬件自检,二级看门狗
全密封嵌入式机箱设计体积小重量轻可直接安装在开关柜上
安全可靠的高速现场控制总线技术
完善灵活的保护功能全面准确可靠的测控功能
DCS测量接口
时钟同步功能
独立的操作回路和防跳回路操作箱,并能自动适应跳合闸电流的大小。
功率因数实时显示及查询功能
4.3.2 主要技术参数
A. 功率消耗:
直流回路: 正常 15 W
跳闸 20 W
交流电压回路: 0.5 VA/相 额定57.74V时
交流电流回路: 0.5 VA/相 额定5A时
B. 精确工作范围
电流: 0.05-20In A
电压: 0.4-120 V
频率: 45-55 Hz
C. 定值误差:
电流及电压定值误差: 3 整定值
频率定值误差: 0.01 Hz
时间定值误差: 无延时段 3010 ms
延时段 1 整定时间 30 ms
D. 遥测精度: 电压,电流: 0.5 级
频率: 0.02 HZ
P,Q,COS: 0.5 级
E. 遥信分辨率: 2 ms
F. 运行环境温度:-10(55
G. 交流电压回路允许 %额定值长期运行。
4.3.3 测控功能:
16路遥信开入采集装置遥信变位事故遥信
断路器遥控跳合
遥测量: 三相电压,电流,P,Q,功率因数,频率,零序电流。
电度表计量脉冲输入计量
1路420mA直流模拟量输出,替代变送器作为DCS测量接口。
4.3.4 通讯功能:
采用高速现场总线,通讯速率大于100kbps。可以传送电压电流测量值开关量测量值故障告警动作信号等信息。具备通讯端口,支持RS485/MODBUS RTU协议
4.4 6kV电动机专用微机综合保护测控装置保护功能
4.4.1 装置主要特点技术参数测控功能通讯功能等
参见4.3.1,4.3.2,4.3.3,4.3.4
4.4.2 保护功能
电动机保护模式下保护功能:
1 三段过流保护二段反向闭锁,过流一段提供高低值
2 二段负序过流保护负序反向闭锁
3 二段零序过流保护
4 过热保护过热禁止再起动
5 堵转保护
6 长起动保护
7 正序过流保护
8 过负荷保护
9 低电压保护
10 FC 回路大电流闭锁
11 熔断器保护
12 三路开关量保护
13 低压电气连锁
14 CT 断线告警
15 PT 断线告警
4.5 6kV变压器微机综合保护测控装置
4.5.1 装置主要特点技术参数测控功能通讯功能等
参见4.3.1,4.3.2,4.3.3,4.3.4
4.5.2 保护功能
高压侧电流速断保护
高压侧电流限时速断保护
高压侧过流保护
高压侧过负荷保护其时间特性可选择定时限正常反时限非常反时限或超反时限四种动作时间特性之一
高压侧负序过流保护定时限及反时限负序保护
高压侧接地保护高压侧定时限零序过流保护
低压侧零序过流保护其时间特性可选择定时限正常反时限非常反时限或超常反时限四种动作时间特性之一
非电量保护开关量输入
独立的操作回路和防跳回路操作箱
故障录波
4.6 6kV馈线微机综合保护测控装置功能要求
4.6.1 装置主要特点技术参数测控功能通讯功能等
参见4.3.1,4.3.2,4.3.3,4.3.4
4.6.2 保护功能
光纤差动保护
电流速断保护低电压闭锁过流一段
电流限时速断保护低电压闭锁过流二段
过电流保护过流三段
接地保护零序过流保护
过负荷保护
后加速保护
独立的操作回路和防跳回路操作箱
故障录波
4.7 6kV分段微机综合保护测控装置功能要求
4.7.1 装置主要特点技术参数测控功能通讯功能等
参见4.3.1,4.3.2,4.3.3,4.3.4
4.7.2保护功能:
相过流保护
零序电流速断保护
反时限零序过流保护
故障录波功能
4.8 电气干扰
4.8.1 脉冲群干扰
装于6kV开关柜的微机综合保护测控装置应能承受GB/T14598.13-1998中规定的严酷等级为3级的1MHz和100kHz脉冲群干扰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装置的性能应符合该标准3.4规定的要求。
4.8.2 静电放电干扰
装置应能承受GB/T14598.14-1998中4.2规定的严酷等级为3级的静电放电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装置的性能应符合该标准4.6规定的要求。
4.8.3 辐射电磁场干扰
装置应能承受GB/T14598.9-1998中4.1.1规定的严酷等级为3级的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装置的性能应符合该标准4.5规定的要求。
4.8.4 快速瞬变干扰
装置应能承受GB/T14598.10-1998中4.1.规定的严酷等级为3级的快速瞬变干扰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装置的性能应符合该标准4.6规定的要求。
4.9 质量保证和试验
4.9.1 设备性能保证
4.9.1.1 供方所提供的产品除应满足本协议的要求外,供方还应向需方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
4.9.1.2 供方应保证制造过程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供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协议的规定,若需方根据需要指定供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供方应积极配合。
4.9.1.3 供方应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和工作项目ISO9001GB/T19001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4.9.2 试验条件
4.9.2.1 除另有规定外,各项均应在规定的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
4.9.2.2 被试验装置和测试仪表必须良好的接地,并考虑周围环境电磁干扰对测试结果的影响。
4.9.3 结构和外观检查
按要求逐项进行检查。
4.9.4 主要功能及技术要求试验
4.9.4.1 基本功能试验
a.装置中各种原理保护的定值试验
b.各种原理保护动作时间特性试验
c.各种原理保护动作特性试验
d.逻辑回路及其联合动作正确性检查。
4.9.4.2 微机保护的其它功能及技术要求试验
a.硬件系统自检
b.硬件系统时钟校核
c.通信及信息输出功能试验
d.开关量输入输出回路检查
e.数据采集系统的精度和线性度范围试验。
4.9.4.3 装置动态模拟试验
装置通过上述各项试验后,在电力系统动态模拟系统上进行保护整组试验,考核主保护及后备保护全部性能。试验结果应满足本协议要求。
4.9.5 绝缘试验
按GB7261-87和方法,第20章规定,分别进行绝缘电阻测量介质强度及冲击电压试验。
4.9.6 低温试验
按GB7261-87第12章的规定和方法进行,装置的性能应符合本协议要求。
4.9.7 高温试验
按GB7261-87第13的规定和方法进行,装置的性能应符合本协议要求。
4.9.8 湿热试验
按GB/T2423.9-89或GB7261-87第21章的规定和方法进行。
4.9.9 电气干扰试验
4.9.9.1 按GB/T14598.13-1998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脉冲群干扰试验。
4.9.9.2 按GB/T14598.14-1998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静电放电试验。
4.9.9.3 按GB/T14598.9-1995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
4.9.9.4 按GB/T14598.10-1996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快速瞬变干扰试验。
4.9.10 连续通电试验
4.9.10.1 装置在完成调试后应进行连续通电试验。
4.9.10.2 续通电试验的被试装置只施加直流电源,必要时可施加其他激励量进行功能检测。
4.9.10.3 连续通电试验时间不少于100h或72h。
4.9.10.4 在连续通电试验过程中,装置应能工作正常,信号指示正确,不应有元器件损坏或其他异常情况出现。
4.9.11 过负荷能力试验
按GB7261-87第23章的规定和方法进行。
4.9.12 电源影响试验
按GB7261-87第15章的规定和方法进行。
4.9.13 出厂检验
每台装置出厂前必须由制造厂的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检验项目如下:
a.结构与外观
b.主要功能及技术性能:
c.绝缘电阻
d.介质强度
e.连续通电。
4.9.1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型式检验项目如下:
a.结构与外观
b.主要功能及技术要求
c.绝缘性能
d.连续通电
e.功率消耗
f.电源影响
g.低温高温
h.电气干扰
i.湿热
j.湿度贮存
k.机械性能
l.过负荷能力
m.动态模拟必要时。
4.9.15 装置到达现场后,需方根据生产安排负责装置就位及二次接线,供方派人到现场指导调试,协助解决装置的有关技术问题,需方为供方提供方便。需方在调试前5天通知供方, 供方及时派人到现场参加调试。
4.9.16 正式投产后一年内保护装置由供方实行三包。
4.9.17 需方所购装置,供方应保证向需方提供该装置合格的备品备件,不以任何原因停供备品备件。
4.9.18 生产调试过程中需方有权利派保护人员到供方的生产调试场所参加调试工作并实行产品验收,经需方认可合格方可出厂。需方人员在参加调试过程中将受到供方免费培训并提供方便。
4.9.19 当供方组织举办厂用电气监控管理系统学习班时,应邀请需方参加。
4.9.20 现场试验
现场试验由需方在工地进行。现场试验按有关国家标准实施。需方在现场试验过程中若需要供方技术人员来现场指导, 供方技术人员按需方总体施工进度要求来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4.9.21 供方应至少提供下列质量保证文件:
a.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文件
b.产品合格证
c.主要配套件的生产厂家及产品合格证
d.运行业绩及用户意见
e.制造检验记录
f.材料合格证
g.电气设备试验报告
h出厂调试报告资料10份提供电子版
5. 铭牌包装及运输
5.1 铭牌
每面开关柜均应备有一个铭牌,其安装在控制柜表面显而易见的位置,并由防气候和防腐材料制作,字样符号应清晰耐久,铭牌应符合IEC 56的规范。
设备应具有清晰可识别的文字抗腐蚀的铭牌,将其永久的固定在每一组装件容易看得见的地方。铭牌要提供有关设备的全部必要资料,但至少必须包括不限于下列:制造厂的名称设备型号设备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出厂检验编码出厂日期工程识别号和重量等。
5.2 包装运输和存储要求
5.2.1 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不受污损。
5.2.2 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5.2.3 在包装箱外应标明买方的订货号发货号。
5.2.4 各种包装应能确保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5.2.5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191。
5.2.6 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5.2.7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装箱单
2产品说明书
3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4安装指示图
5.3 清洁和涂漆
5.3.1 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屑填充物等,并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渣屑锈皮油脂等。在运输时设备的内外是清洁的。
5.3.2 卖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其所供应的所有设备金属部件的表面处理和涂层,以提供在运输储存及投标文件规定的运行环境下运行的防腐蚀保护。涂层及油漆应有良好的附着力,均匀光洁,不眩光,无流挂缩边缩孔等缺陷。
5.3.3 电气设备及材料的金属部件的表面处理及涂层特殊规定外一般应遵守下面的工艺程序
1表面处理
2底漆设备内部至少一道,设备外部至少两道
3罩面漆内表面至少一道,外表面至少两道
5.3.4 卖方在投标书中应提供其设备表面处理及涂层的详细说明供买方评价。在授予合同后,卖方还应提供详细的涂层材料及工艺程序供买方确认。买方有权对卖方的表面处理及涂层提出修改意见,卖方应满足买方的意见要求并不增加任何费用。卖方应提供现场修整或安装用的涂层原剂的合理用量。
6. 性能试验和保证
6.1 型式试验
6.1.1 每面中压开关柜及其电器元件应进行标准的型式试验,试验项目和程序应按照有关国标和IEC的规范。型式试验应由国家认证的试验站进行,并应有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供买方审阅。
6.1.2 卖方可以提供在相同中压开关柜及其电器元件上进行的各种型式试验证书,对于那些低于标准的试验,买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证书而取代指定的试验。
6.1.3 如果证书无效或不接受,卖方将负责以上型式试验的试验费用。
6.2 例行试验
所有中压开关柜及其电器元件均应在工厂内进行例行试验,例行试验根据有关国标和IEC 56的规范,并应有合格的例行试验合格证书供买方审阅。
6.3 现场试验
买方对卖方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产品,进行现场验收试验。买方在现场验收试验期间,破损零件的更换和由此引起的材料以及试验费用等由卖方提供。现场验收项目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出厂试验项目进行。
7. 质量保证/质量控制
7.1 卖方应负责对按本技术规范所提供的服务工艺流程产品和材料实行质量控制。
7.2 卖方应该用质量控制计划检查各项目和服务,包括分包商的项目和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和规定。质量控制系统应符合ISO9000系列标准的要求。
7.3 卖方应随投标方案提供质量保证计划和质量控制手册供审核同意。
7.4 开始制造前,卖方应提交制造顺序,介绍要进行的检验和/或试验。买方代表有权进入制造中检验和/或最终检验和试验。
7.5 凡与规定不符之处,都必须记录进行处理。
7.6 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7.6.1 鉴别偏差和偏差认可的文件
7.6.2 性能试验报告
7.6.3 电气试验报告。
7.6.4 所有采用的规定和标准要求的其它文件。
附件2 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1 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2 卖方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3 供货范围以招标文件所供图纸为准。
2 供货范围
2.1 设备范围:本规范书中所提及的设备材料配套装置,除特别申明的外,均由卖方提供。
2.2 基本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此(招标图只用于卖方报价参考,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表1.1 KYN28A-12A型手车式开关柜:详见附图及技术要求
序号
设 备 规 范
单位
备 注
合计
1
进线柜
面
2
2
出线柜
面
4
3
母线PT柜
面
2
附一次消谐
4
电源出线柜
面
2
厂用电侧
5
分段柜
面
1
6
接地手车
个
1
7
8
9
变压器微机保护测控装置
台
2
10
电动机微机保护测控装置
台
2
11
PT保护测控该装置
台
2
12
馈线差动综合保护测控装置
台
4
13
分段微机保护测控装置
台
1
14
15
16
注:开关柜成套范围内的电器元件还应包括:零序CT主母线接地母线小母线等。
2.2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卖方投标时提供详细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
2.3 卖方应配合封闭母线与开关柜连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3 供货清单
卖方应按下表格式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并填写空白处。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4 专用工具
卖方应按下表格式提供详细的专用工具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5 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卖方应按下表格式提供详细的随机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6 其它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 一般要求:
1.1 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卖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技术协议签订后7天内卖方向买方和设计院分别提供2.1款要求的图纸和资料,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提供整套图纸和资料,卖方保证在买方需要时及时向买方提供技术配合资料。
1.4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卖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但确实是工程所必须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卖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1.6 买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卖方应在技术协议签字后7天内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下列图纸和资料具体清单买方提供,卖方细化,买方确认6份。图纸和资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此。
1开关柜的外形图,包括基础要求,电缆留孔, 开关柜荷重。
2开关柜的主回路的方案图。
3开关柜内配套的主要元件及PTCT继电器控制开关指示灯温湿度控制器等的产品样本及技术参数。
4开关柜内辅助电路原理接线图及断路器合闸电流跳闸电流弹簧储能电流(如果有),控制电源为DC220V。以及典型工程图每种开关一套。
5每个功能单元在不同安装位置的降容系数或实际允许电流值。
6每个开关柜的发热量。
7开关柜整体的总重量最大运输尺寸和重量。
8卖方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2.2 设备监造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卖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3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买方提出具体清单和要求,卖方细化买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共计8套。
2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设备包括机械电气等,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共计8套。
3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共计8套。
4卖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共计8套。
5安装和维修专用工具清单,共计2套。
2.4 卖方应提供其它技术资料买方提出清单卖方细化,买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试验报告包括:型式试验报告例行试验报告和主要部件试验报告等。共计2套。
2卖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的清单,共计8套。
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共计8套。
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型尺寸和性能检验等证明,共计2套。
5说明书,包括:低压开关柜的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调整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数据中压开关柜和所有配套元件及附件的全部部件序号的完整资料例行试验数据。
附件4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概述
1.1 本款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 卖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3个月内,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本技术规范附件1的规定。
2 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卖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 卖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本技术规范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卖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2.4 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2.5 卖方应至少提前15天将制造组装重要阶段的日期和工厂试验日期地点通知买方参加检验。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全部工厂试验文件的经认可的副本。
3 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有关文件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 监造方式: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卖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卖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3.3 设备监造内容下表由卖方填写,买方确认:
序号
监造部套
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H
W
R
数量
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3.4 对卖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1监造代表有权亲自观察任何一项或全部试验,监造代表在场观察试验的进行并不免除卖方对本合同承担责任。
2卖方应向监造代表提供详细的质量监控点和技术资料。
3卖方应提供监造和检验所需的物资设施及其它条件,并承担监造代表在当地的伙食和交通等费用。
4卖方应提供给监造人员产品的制造工艺标准。
4 性能验收试验
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是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本技术规范附件1的要求。
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买方现场。
4.3 性能试验的时间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4 性能验收试验由买方组织,卖方参加。试验大纲由卖方提供,与买方讨论后确定。
4.5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由卖方提供详细资料清单,买方确认。
4.6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仪器或器材及其装置应由卖方提供,买方参加配合。卖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7 性能验收试验的费用:卖方试验的配合等费用已在合同总价内。
4.8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买方为主编写,卖方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调。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附件5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 现场技术服务
1.1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卖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赴现场并满足工程需要。
1.2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2.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2.1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2.2 在安装和调试前,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买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卖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买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卖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卖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卖方负全部责任。
2.3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卖方现场人员要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卖方委托买方进行处理,卖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4 卖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2.5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买方协商。
3 买方的义务
买方要配合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卖方便。
4 培训
4.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卖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4.2 培训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4.3 卖方为买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5 设计联络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买卖双方商定。
附件6 差异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分别列表。
序号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国神公司郭家湾电厂供热改造首站建设项目
低压开关柜
技术规范书
二0二二年六月
附件1 技术规范
1.总的要求
1.1 一般规定
1.1.1 本规范书适用于国神公司郭家湾电厂供热改造首站建设项目工程的低压开关柜。它包括低压开关柜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试验和检修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 投标方所报低压开关柜及其附属设备,应是已设计制造和供货的技术先进设备,且在使用条件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更严格条件下,至少经过三年以上5座大型100MW级以上机组工程成功运行实践,证明其是成熟可靠并经过国家级鉴定的产品。通过了型式试验TTA和PTTA,抗震模拟运输试验燃弧试验。如发现有不真实的情况,招标方有权拒绝该投标。
1.1.3 由投标方提供的设备的技术规范应与本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要求相一致,投标方也可以推荐满足本技术规范要求类似的定型产品,但必须提出详细的规范偏差。
1.1.4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并且功能完整性能优良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同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1.1.5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必须在投标书差异表中加以详细描述。
1.1.6 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中国国家标准。投标方应提供所使用的标准。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1.7 合同签订后15天内,按本规范1.4.3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供招标方确认。
1.1.8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1.9 在签定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或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买卖双方共同商定。
1.1.10 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11 本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所有解释权属于招标方。
1.1.12 本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标方和投标方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双方协商确定。
1.1.13 投标方应对本招标书进行逐条应答。应答为满足,则不应与招标书有任何差异,否则即应详细说明。
1.1.14 投标方应在投标书技术部分的首页,简要说明投标设备的名称型号特点。根据招标附图,投标方应将所投设备的型号柜内设备的参数型号如框架断路器塑壳断路器接触器CT电源浪涌保护器马达控制器智能测控仪表等填入图中。这将是投标设备是否优良的重要评判依据。
1.1.15本标书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1.2 投标方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格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1.2.1 投标方或供货厂(人)最近3年内同类设备的销售记录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1.2.2 投标方或供货厂(人)拥有的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2.3 投标方或供货厂(人)拥有的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此类证书只应提供投标设备包括柜体柜内所有元件所专有而不是相近或类似产品的。
1.2.4 投标方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1.2.5 投标方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1.2.6 投标方提供的同类设备的型式和例行试验报告及产品鉴定报告。包括对开关柜上有关智能电子测控产品出具的自动化设备电磁兼容实验及型式试验报告
1.3 工作范围
1.3.1 投标方的工作范围为本工程所订主厂房内低压开关柜及其辅助设备和有关备品备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检修和试验及专用工具仪器仪表等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供货以及现场技术服务。
1.3.2 投标方除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外,还应满足设计院的一次配置图二次元件要求柜体要求及柜体尺寸等基本要求,若投标方与本要求不同,需书面澄清其典型配置及不同之处。
1.4 标准和规范
1.4.1 合同设备包括投标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注明生产厂家和产地,这些附件和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或法规的最新版本或其修正本的要求,除非另有特别说明,将包括在投标期内有效的任何修正和补充。
1.4.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须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如采用合资或合作产品,还应遵守合作方国家标准,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
1.4.3 执行的标准:
IEC-439 工厂组装的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装置
IEC-439-2 工厂组装的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装置对母线的干扰系统的补充要求
IEC-529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
IEC-255 电气继电器
IEC51 直接动作指标模拟电气测量仪器及其附件
IEC129 交流断路器和接地保护
IEC185 电流互感器
IEC186 电压互感器
IEC255 继电器
IEC439-1.1992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IEC446 绝缘和非绝缘导体的色标
IEC73 指示灯和按钮的色标
IEC947 低压开关设备控制设备
ZBK36001 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
IEC 408 低压空气断路器
DL/T 5136-2001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ANSI C33.65 屏柜盒
ANSI C37.17 用于交流和一般用途直流低压电源断路器的断开装置
GB725187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GB14048.1-93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7251.8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智能型成套设备通用技术要求
DL/T 5044-201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GB9661-99 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
GB12193 出口机械电工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8191 包装储运标志
DL/T 5153-2002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
SDGJ14 导体和电器选择设计技术规定
GB/T 50063-2008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DL/T620 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
GB2900 电工名词术语
GB12072006 电磁式电压互感器
GB12082006 电流互感器
GB4942.4-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7261-87 继电器及继电保护基本试验方法
GB9166-88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GB10231-88 保护继电器的结构型式与基本技术导则
GB50150-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
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17626.2-2006 电磁兼容性静电放电严酷等级
GB17626.3-2006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严酷等级
GB17626.4-2006 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严酷等级
GB17626.5-2006 浪涌冲击抗扰度严酷等级
GB17626.8-2006 工频磁场抗扰度严酷等级
GB17626.9-2006 脉冲磁场抗扰度严酷等级
GB17626.10-2006 阻尼震荡磁场抗扰度严酷等级
GB17626.11-2006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严酷等级
GB17626.12-2006 震荡波抗扰度严酷等级
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
国家电网生2007883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发电厂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的通知
其它有关的现行标准。
以上标准应执行最新版本,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如果本技术规范有与上述规程规范和标准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方应及时通告招标方进行书面解决。
1.4.4 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夹及螺母均应遵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单位制SI的标准。
1.5 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5.1 每个投标方应提供附录A中列举的技术数据,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运行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1.5.2 对于任何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如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偏差,投标方都应详细列入差异表中。
1.5.3 投标方产品特性参数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1.6 备品备件
1.6.1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6.2 招标方根据需要提出附件2中备品备件注明生产厂家和产地,投标方应按项目分项报价,备品备件价格应含在投标总价中。
1.6.3 投标方应推荐3年商业运行及第一次大修的备品备件,并分别列出其单价和总价供招标方选购。
1.6.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规格材质和制造工艺。
1.6.5 所有备品备件应装在箱内,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本体。
1.7 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1.7.1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各费用计入投标总价中。
1.7.2 招标方根据需要提出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放入附件2中,投标方应分项列出其单价和总价,价款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7.3 投标方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并分别列出其单价和总价,供招标方选购。
1.7.4 所有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必须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详细使用说明资料。
1.7.5 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装于箱内,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本体。
1.8 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1.8.1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招标方根据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说明书的规定在投标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1.8.2 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规范书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
1.8.3 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招标方和投标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8.4 验收时间为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试运行完成后三个月内。在此期间,如果所有的合同设备都已达到各项技术指标,并稳定运行168小时,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8.5 对于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要求,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投标方的原因,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条款执行。
1.8.6 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设备精加工件装置和系统在运输卸货搬运储存安装和运行中能经得起环境变化,并且没有损坏和失灵,能长期满容量连续运行。
2.工程概况
2.1
项目名称:国神公司郭家湾电厂供热改造首站建设项目
2.5 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海拔高度 1070.9米
平均气温:8.7
极端最高气温:41.2,
极端最低气温:-29.0
累年平均风速:1.8m/s
累年平均降水量:405.6mm
一日最大降水量:141.1mm
累年最大积雪厚度:120mm
最大冻土深度:1460mm。
基本地震烈度 6度
2.3其它使用条件
系统额定频率: 50Hz
系统最高运行电压: 0.4kV
中性点接地方式: 直接接地
安装地点 室内
电源进线柜连接方式: 变压器侧进线
馈线柜连接方式: 电缆下进下出线
3供货范围
3.1.一般要求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提供随机及三年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提供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清单附件清单及其它需要的清单。
投标方设备进口件和配套部件的生产厂家由招标方最终确认。
3.2.供货范围
本规范书中所提及的设备材料配套装置,除特别申明的外,均由投标方提供。
投标方为本项目工程提供低压开关柜及相应的技术服务,基本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此,投标方应根据招标附图统计开关柜数量,最终以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图为准。要求投标方必须按招标附图报各类型开关柜详细单价):请各个投标厂家分别报好元器件单价,以便日后发生变化
a 低压开关柜
b 母线桥
c.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d不含招标图中就地设备。
名称
规格和型号
(宽x深)
数量台
热网站PC
进线柜
800X1000
2
分段柜
800X1000
1
馈线柜
800X1000
3
合计
6
380V电源备自投装置
1
以上表格中的数量详见招标图,最终数量及配置以设计院施工蓝图为准。
3.3. 详细供货清单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 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 注
3.4.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专用工具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 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 注
随机备件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 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 注
3 年用备件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 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 注
进口件清单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 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 注
国内配套部件清单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 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 注
如有分包外购件需经需方确认。
4.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低压开关柜应采用抽屉式开关柜MNS2.0。
本次招标范围详见供货范围列表内容。
容量为100kW以下的电动机和200A以下的静止负荷采用塑壳断路器作为短路保护电器,接触器作为操作电器。100kW及以上的低压电动机和200A及以上的静止负荷馈出线电源采用框架式断路器作为短路保护电器和操作电器。
以上开关柜配置接线见招标图,最终以设计院施工蓝图为主。
4.1.2 低压开关柜的设计制造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设计规范确保质量。柜体的整体水平指设计设备制造运行安全性检修维护等各方面至少不低于MNS的最新产品。
4.1.3 投标方应满足招标方提供的订货图中接线及元件配置等要求,施工图在签订技术协议后提供。
4.1.4 本规范书订货的低压开关柜产品在完成结构设计后,必须经招标方的确认方可投入制造。低压开关柜中的母线断路器等电气设备应设计成能承受任何进出线和母线短路时的最大机械应力和热应力。所有低压母线应采用绝缘母线,所有开关柜中的元件和附件均应采用阻燃材料制造。
4.1.5 本规范书中的工作范围应包括用于热网站内低压供电系统,其中应装有必要的控制测量和保护设备。应为所有仪表继电器和表计提供试验端子和所有CT回路要用的短路连接片。最终以设计院施工蓝图为主。
4.2 主要技术数据:
1标称系统电压: 400V有效值,三相四线制
2额定频率: 50HZ
3额定连续电流: 主母线A支母线A详见招标附图
4额定短路电流: 详见招标附图
5额定热稳定电流: 详见招标附图
6额定热稳定时间: 4秒
7额定动稳定电源: 详见招标附图
8控制电源: DC:220V
9辅助电源: AC:220V
断路器的开断电流和耐受电流值与开关柜的耐受电流值对应。
框架断路器持续耐受时间1s。
4.3 设计和结构特点
4.3.1 开关柜MNS2.0
1低压开关柜应为空气绝缘钢结构金属铠装组装式抽屉式MNS指抽屉组件可以整体抽出成套开关柜,柜体不应有焊接点,抽屉导轨应使抽屉抽出轻便,限位装置精确明显。承包商提供的产品寿命为30年。产品要求按国内优质产品。
2低压开关柜应具有整洁美观的外观设计,并易于扩展。投标方应提供整套低压动力中心及其连接的母线桥,低压抽出式金属铠装开关柜应包括主电路辅助电路母线和各种附件以及全部电气接线。低压开关柜应留有小母线位置,布置详见招标图。
3所有组件应安装在开关柜内并不应阻碍端子的接线。发生于任何单元内的故障,应将故障控制在该单元内,不应使开关柜故障单元外的其它任何部分受到影响。在相邻单元之间的二次母线接线穿孔处,需用护套以防止金属尖刺损伤导线。
4开关柜应为防尘结构,电气专用配电间内放置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40汽机房内各层一般辅助厂房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锅炉房内输煤除灰等多灰尘场所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户外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5绝缘水平和额定工作电压:
a主回路绝缘水平: 工频 2500V1分钟
b主回路额定电压: 交流 400V
6安装在开关柜中的断路器和其它元件包括一次和二次元件的降容系数必须符合IEC和中国国家标准包括行业标准。由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对应于不同的防护等级给出相应的降容系数。
7投标方在400V系统设计和设备选用时要注意避免在中低压厂用电切换时,400V电源备用电源回路设备的低电压瞬时脱扣,为此在设计时包括二次线等设计要设计低电压延时脱扣回路。
8每一段低压母线必须提供一个用于检修时母线接地的专门装置,并应有明显的永久的标志。
9低压抽出式金属铠装开关柜任何载流部件的最大温升应不超过有关标准规定的限值。设计环温为40(C。
10低压开关柜应为全抽出式结构。其防护等级应符合GB4942.293的要求。柜体需为易于调运及易于铲入底部运输的形式。运输单元可以最大长度不超过三米,在一个运输单元中的开关柜不应超过四台。
11投标方提供的每段低压动力中心PC应满足设计图纸的最终要求。
12投标方应负责和干式变压器厂家配合母线连接及供货。
13柜体颜色:由招标方确定。
4.3.2 柜体结构
开关柜应采用标准模块化设计:分别可组成保护操作转换控制调节测定指示等标准单元。同样单元的抽屉应具有互换性。每个备用单元应包括全部设备并完成全部接线。
1开关柜外形平整美观,框架结构用不小于2.5mm厚的进口覆铝锌板经柔性加工线一次成型骨架组装而成,其余门和侧封板可采用优质冷轧钢板,厚度不小于2mm,钢支架均以螺钉组合而成坚固一体,无任何焊点。内部分隔板均选用进口覆铝锌板,并用无裂缝的钢板全部包成独立固定结构。柜架和外壳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能承受所安装元件重量及短路时所产生的电动力。开关柜具有很好的刚度和强度,可完全满足运输安装运行检修等的机械强度要求。骨架可30年免维修。
2所有单元应能承受正常运输正常安装和短路时的应力而不损坏。
3所有金属结构的部件,应与接地母线连接。
4开关柜内设备布置时,应使开关柜在任何情况能够保证良好的运行性能。开关柜内应留有足够的检修所需的空间。开关柜端部结构,母线和控制线槽的布置应便于扩建。
5控制板应予以加强。以防止变形。控制板应用暗式或内装式加强铰链固定。并且应采用能使板或铰链部件避免下陷卡死或整体变形的方法将它固定。为了能将控制板可靠地固定在关闭和打开位置,应提供锁扣装置或金属螺栓。
6开关柜采用下进线,在开关柜的顶或底部应留有电缆进出线的通道。开关柜的留孔尺寸必须满足招标附图中的尺寸。电缆小室建议布置在柜的右侧或后侧面向开关柜。PC柜离墙安装详见招标图要求,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7低压开关柜应由金属隔板或绝缘隔板分割为三个单独的小室金属隔板应接地,一个用于布置电器设备,一个用于母线,一个用于布置电缆。小室的结构应能耐受由于三相短路等故障而产生的压力的增加。经过游离的降压后的气体能排至柜外,或者待完全去游离后排到邻近小室,应采取充分的设施以从开关柜排放气体。
8控制和仪表板采用固定或铰链连接,如采用铰链结构方式则要求当仪表板摇到最大开启位置时,允许不受限制地进入前面间隔。
9控制和仪表板摇到最大开启位置时,允许不受限制地进入前面间隔。控制和仪表板予以加强,以防止变形。为了能将控制板可靠地固定在关闭和打开位置,提供锁扣装置或金属螺栓。
9为了在断路器处于隔离位置时,能关闭开关柜外门,应留出足够的空间。
10开关柜应配有起吊耳环。
11应提供开关柜与变压器连接的最佳措施。
12开关柜的抽出单元均应直接和垂直母线插接,一次触头采用银质或铜铍合金弹性叠片,使抽出单元插拔灵活,保证触头和垂直母线接触可靠,并保证热胀冷缩时触头接触紧密。
13断路器位于任何位置都应能可靠地固定在柜体内。抽出单元应采用整体结构,有良好的导轨结构,保证有准确的定位,在插拔过程中应灵活,不产生变形,应杜绝因定位不准确使触头错位的现象发生。
14本次招标未附二次图,投标方在考虑抽屉单元模数时,应充分考虑布置二次元件的位置。抽出单元最小高度应不小于200mm8E,1E25mm,并且最小抽屉宽度为有效柜宽的1/2(8E/2),不可采用1/4(8E/4)。
15低压开关柜(PC)的背面设置维护门。开关柜均应有完善可靠的防护措施。每台断路器在功能单元室有接通试验断开三个位置。在一次触头接通前,断路器的框架或抽出单元应可靠接地,并且在运行位置以及在一次触头分开一个安全距离以前的所有其它位置,断路器的框架或抽出单元应保持可靠接地。
17低压开关柜应开设通风孔,且通风孔安装百叶保护。对防护等级为IP54要求的开关柜可视情况看能否开设通风孔。通风孔的设计和设置应使得当断路器在正常运行时或在短路情况下没有电弧或可熔金属喷出,且不应降低整体防护等级。
18低压开关柜应设置活动挡板,以防止断路器或功能单元抽出后接触到带电母线或其它带电连接。
19每个隔室应有足够空间便于检修维护。每段低压动力中心应便于扩建。
20低压开关柜内的电器元件裸露的带电导体和端子等的电气距离和爬电距离应符合有关标准,同时应适合使用的环境条件。
21本招标文件所招的配电柜型式统一为一种柜型(MNS2.0)。低压开关柜的外形尺寸建议如下,各投标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进线柜及馈线框架断路器柜的宽度尺寸,但深度必须按下列要求:
低压开关柜(PC)的外形尺寸为:
宽(W)(深(D)(高(H)800(1000(2200mm
以上开关柜尺寸详见招标图,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22投标人所提供配电柜柜内电气元器件必须是代表同类设备发展方向代表国际领先水平代表国际机电行业先进的设计理念的优质精品。产品质量优秀,技术参数正确,适合大型电厂使用,满足电厂辅机运行的特殊要求。因产品质量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方负全权责任。
23需要装设综合保护测控装置等智能测控装置的塑壳回路,投标方必须充分考虑综保装置装设的便利,确保综保尺寸较大时在开关柜柜内留有足够的空间,详见招标附图。开关柜应留有二次电缆穿线孔,用于通讯线联网。
24相邻盘柜和成列柜的水平度不平度垂直度应满足电气装置安装验收规范。
25柜体的顶部根据受电和联络的需要可装设母线桥。
4.3.3 主母线和分支母线
1主母线和分支母线应采用高强度螺栓螺栓长度在紧固后应有2牙的裕度连接的高导电率铜排满足IEC28标准,导电率不低于99.9%,额定值应满足招标附图的要求。
2 所有螺栓连接的主母线接头和分支母线应镀银。所采用的螺栓连接方法,从标准的额定环境温度到额定满载温度范围内,螺孔周围的初始接触压力应大体保持不变,且不影响寿命。每个连接头应不小于两个螺栓。
3开关柜的母线及其分支线应为绝缘母线,即所有母线分支线及接头,应予以绝缘。
4主母线支持件和母线绝缘物,应为防潮阻燃长寿命的并能耐受规定的环境条件在设备的使用寿命内,机械和电气强度应保持不变。
5所有导体的支持件,应能耐受最大短路电流所引起的应力。
6中性母线应与主母线同样完全绝缘,且电流额定值应至少是主母线的50%除照明检修盘。中性母线应接地,用两个单独的铜带接地线将中性母线连接至开关设备接地母线上。
4.3.4 与变压器柜的连接
中标后开关柜厂应与招标方指定的变压器厂密切配合,母线连接分界点为进线柜外侧200mm(即伸进变压器柜内200mm)。
4.3.5 断路器
1断路器应按运行在400V系统额定电压,50Hz,三相系统来标称。所有低压动力中心(PC)进线断路器联络断路器以及所有低压动力中心(PC)电动机控制中心(MCC)的馈线断路器均采用合资优质框架空气断路器和塑壳空气断路器(配智能型脱扣器)。框架空气断路器采用智能型微处理器脱扣器,脱扣器具有长延时保护瞬时保护短延时保护过载保护低电压和接地保护等保护功能且整定值可调节。断路器的型式及要求详见招标方提供的一次系统图。塑壳空气断路器可以在断路器正面方便地进行定值整定或功能调整。塑壳断路器要带分励脱扣器可加装远方操作接地保护,具有完善的上下级配合功能及完善的电缆保护配合功能,并可加装故障指示接点,触头位置指示接点,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为了保证系统的选择性,减小短路故障影响的范围,断路器必须具有区域选择性联锁,框架式断路器长延时曲线斜率可调。框架断路器及马达控制器所配低电压保护整定时间应为0至9秒连续可调。
2每台断路器应为三极,正面固定,抽出型布置。
3抽出单元应具有工作试验隔离三个位置。其中工作位置为断路器工作时主电路控制回路接通时的状态试验位置为断路器试验时主电路断开控制回路接通时的状态隔离位置为断路器退出运行时主电路控制回路均断开时的状态。三个位置均可锁定。
4每台断路器应具有机械指示装置,用于指示断路器的位置状态例如断路接通断开和试验隔离和工作位置。
5框架空气断路器采用手动电动操作,并应具有弹簧自动储能机构。塑壳空气断路器采用电动或手动操作。所有电动操作的断路器应快速合闸型。不论手动还是电动操作,框架空气断路器都应具有弹簧储能机构,并在所有位置上能电气和机械地自由脱扣。
6低压动力中心的进线和联络断路器当上下进线时应具有相同分断能力。
7所有额定值相同的断路器和同一额定值的所有部件应能互换,另外,所有断路器和装在它上面的辅助开关,除另有注明者外,应采用完全相同的接线。
8断路器的一次隔离触头接触面应镀银,用于减小触头的接触电阻。
9应提供合适的机构,分合断路器的手动操作机构应具有一个优越的机械传动比,使该断路器可由一人轻便的操作。保证在抽出或替换断路器时,其一次和二次隔离触头完全断开和接通。断路器应设计成为使用一种曲柄或其它类型的手柄,用于手动将断路器从工作位置摇至试验和检修位置。这些位置应能闭锁以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
10断路器框架除检修抽出外,在其它任何情况下均要可靠接地。
11每次操作起动控制装置进行合闸操作时,断路器机构只应合闸一次,即具有机械和电气的防跳要求。当电动操作断路器处于合闸位置时,由起动控制装置进行的合闸操作不应引起断路器合闸机构的再次动作。
12当断路器处于试验位置时,控制回路应允许就地及远方操作断路器。框架断路器应能远方和就地控制。当断路器位于隔离位置时,断路器远方操作回路应断开。以设计院最终图纸为准。
13对于断路器单元应在单元门的正面具有一个手动操作的手柄,手柄位置应表明断路器处于断开或合闸状态。应具有二个或以上的挂环用来把断路器锁住在断开位置。断路器和门上的操作机构应如此设计,只有当断路器和操作机构在断开位置时,才可以打开或关上门。并提供一个解除装置,允许断路器闭合时去打开门。
14所有框架式断路器回路应具有测控通讯功能,通讯协议。PC接线中电动机回路应具有测控保护通讯功能,通讯采用协议。电力测控仪表间的通讯电缆由电力测控仪表厂家成套供货。
15为了保证最高的安全性,断路器应为零飞弧。
16为提高备品备件利用率,降低备品备件的库存,断路器的附件脱扣单元辅助单元分励线圈失压线圈等全系列通用。
17所有框架式断路器应配有辅助触头,以便监测断路器状态。不少于5常开5常闭。
框架式断路器应满足的主要性能参数至少应不低于以下要求:
框架等级额定电流Inm(A)
400
630
800
1000
1250
1600
2000
2500
3200
额定电流In
400
630
800
1000
1250
1600
2000
2500
额定工作电压U(V)
400/415
额定绝缘电压Ui(V)
1000/1250
冲击耐受电压Uimp(kV)
12
极数
3P/4P
第四极额定电流
400
630
800
1000
1250
1600
2000
2500
3200
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Icu(KA rms)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Ics(KA rms)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短时耐受电流Icw(KA rms) 1s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分断时间ms)
<28
闭合时间ms)
<70
机械寿命CO x1000 有维护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Cox1000免维护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电气寿命CO x1000 免维护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7塑壳断路器应满足的主要性能参数应不低于以下要求:
框架等级额定电流Inm(A)
63
100
160
250
额定电流In
63
100
160
250
额定工作电压U(V)
380/415
额定绝缘电压Ui(V)
750
冲击耐受电压Uimp(kV)
8
极数
3P/4P
第四极额定电流
63
100
160
250
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Icu(kA rms)
50(PC)
50(PC)
50(PC)
50(PC)
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Ics(kA rms)
50(PC)
50(PC)
50(PC)
50(PC)
机械寿命CO x1000
50
50
40
20
电气寿命
CO x1000(440v-In/2)
40
40
40
20
每小时操作次数
240
240
240
120
18塑壳断路器应具有可靠的隔离功能,保证触头指示系统的机械可靠性应符合有关标准。
19电动机保护回路应采用电动机保护型断路器,塑壳断路器应具有限流特性,对与其协调配合的交流接触器的保护应达到a型保护的要求。
20抽出式断路器应具有良好的安全保护措施,即在合闸状态下,插拔断路器时,应有安全脱扣装置使断路器先跳闸。
21带漏电接地保护的断路器,其漏电保护装置的灵敏度和动作延时时间可调,并可提供远程指示点。
22塑壳断路器应有极强的限流功能,大于25倍额定电流的短路电流可在10ms内切断。
23塑壳断路器应具备选择性电流保护,此保护可灵活采用反时限定时限特性,延时可整定。
24为了便于移动或插入可移动式断路器,应配备适当的导轨,并应为准确定位在接通或试验位置,提供限位器或指示器。
25在断路器合闸后或未完成的合闸操作期间,如果合闸控制回路断电,则控制回路上所有操作装置均应回复到正常的断路器分闸位置。
26塑壳空气断路器的操作手柄应在功能单元室门关闭的情况下清晰地显示断路器的合分位置,并能在单元门外操作断路器。
27断路器的总体结构应使所有固定的与活动的组件部件,在其额定容量运行条件以及在插入抽出等正常操作的过程中,都始终保持准确对准。
28在合分期间,断路器具有短时合分时间从触头接触到分离,并且保证确定的合分时间。如果在合分时间内要求跳闸,断路器应保证额定短路分断能力。
4.3.6 联锁及指示
1投标方应提供如下辅助开关和机械联锁,机械联锁应完成如下功能:
抽屉单元应设有机械联锁装置,抽屉面板上应具有分合试验抽出等位置的明显标志。断路器只有在工作试验隔离位置可以进行手动操作工作试验位置可以电动操作。
除非一次隔离装置处于完好接触,可以进行断路器的合闸操作,当一次隔离装置分离一个安全距离时,应防止断路器合闸。
2投标方应提供10付常开10付常闭及以上辅助接点供招标方使用,投标方应将辅助开关接点接至供招标方外部连接用的设备端子排上。
3应在固定结构上设置单元位置开关(TOC),当断路器脱离接通位置时即应操作。该位置开关(TOC)在断路器回复到其接通位置之前,应保持在动作的位置上。这种位置开关(TOC)用来使断路器脱离其接通位置时,立即把断路器从远方切换到就地 控制。
4应机械联锁装置和电气联锁装置以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功能单元与隔室的门必须设置机械联锁,只有当断路器处于分断位置时,门才能打开,功能单元才能抽出。
5 断路器应设有机械分合闸操作状态指示标志,用以指示断路器的合闸和分闸状态。
4.3.7 接地
1铜接地母线应具有足够的截面,以便在最大一台断路器跳闸时间内,流过断路器额定开断电流而不会超过规定的温升,并且最小截面不能小于相线的二分之一。
2每个螺栓接头和搭接头处应不少于两个螺栓每个分支接头按需要应有一个及以上的螺栓。
3铜接地母线应延伸至整段结构,并应用螺栓接至每一台设备的框架上。
4在每个接地母线的端头应提供70150mm2压接端子,供连接招标方接地线用。
5应配备可以有两端延伸水平接地母线的设施,以供将来增设扩展柜。
4.3.8 接线
1每个单元的控制元件均应接到该单元内的端子排上,外接一次电缆桩头应配有绝缘套。
2对所有要求外接的控制元件。测量表计和继电器均应提供凤凰或魏德米勒防潮阻燃长寿命端子排。端子排的额定值不小于25A,600V,并具有隔板标志牌和接线螺钉,每个端子应标上招标方接线图上指定的编号,或者当没有上述编号时,标上投标方的编号。
电流电压端子应允许招标方接入6mm2的电缆导线。
3供电流互感器用的端子排应采用短接型的电流试验端子,以便当校验或维修继电器仪表时能防止电流互感器开路。
4应提供适当数量的备用端子,每排端子应不小于15%的备用量。
5连接到一个端子桩头的导线不应多于一根,对内部连线,在需要跳线的地方,可以接两根导线。
6供招标方外部连接用的端子,应按能连贯地连接一根电缆内的所有导体来布置,一根外部连接应接至各自的引出端子桩头上。在所有端子的正前方,应留出足够的无阻挡的接近空间。
7由投标方提供的控制线应为最小2.5mm2配电盘用铜绞线国家电气规程SIS型,600V耐热防潮绝缘,阻燃。要求有挠性的地方,应采用19股导线。布线应没有磨损和刀痕,并应具有6.5mm的最小弯曲半径。
8所有电缆应绑扎牢以防止下垂和断线,或由于搬运中的掀动引起磨损。一束线最多为12根导线,以便于查线。在线束的两端应使用导线标识牌。由于采用绑扎布线,导线标识牌应在末端,并应便于认读。
9招标方控制线为2.5mm2铜绞线电缆,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二次侧导线最小应为4.0mm2,其终端附有类似于上面所述的接线端子,通讯线采用屏蔽双绞线。
10所有单元应按招标方的控制接线图接线。接线应保证既能就地又能远方控制电动操作的断路器。对某些导线的偶然短路会造成断路器合闸或跳闸的回路,这些导线不应该在相邻端子上。
11在运输出厂前,段间需要互相连接处,在其中一个段的端子排上应接柜间配线,而另一个段解开的相应部分上应按该端子排作好标记。
12仪用变压器接线和控制接线与电力母线间应有适当的间距。每个三相电路在供外部连接端子排上,从上到下应按ABCN相序成四线排列。每一个没有从开关柜引出导线的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应分别单独接至开关柜接地框架上。所有电流互感器回路的接线,应使每个次级可以在端子排上用短接型端子排予以短接。
13开关柜中所有对外连接的端子应为压紧型螺栓连接的接线端子。
4.3.9控制和辅助电源母线
1开关柜内的控制电压为直流220V或交流220V。
2在每一终端应装有压缩型接头以允许接到外部电源。
3应提供开关柜和电动机加热器用的低压交流电源。为连接辅助电源装置分支回路的所有不接地导体,应提供适宜正面固定的装有过电流保护装置的断路器。不同功能需有独立的分支回路,每一分支回路具有各自的分支断路器。
4应考虑快速而方便地接近控制隔离开关和附属保护装置的措施用铰链门或板是较好的。
5投标方提供控制小母线,小母线数量为6根6的紫铜棒,并贯穿本段开关柜,小母线设单独隔室。
4.3.10 测量仪表继电器和跳闸装置
1应按招标方的厂用单线图动力配电和电动机数据单提供测量仪表继电器和跳闸装置。
2保护继电器的延时元件跳闸回路和瞬时跳闸附属装置在电气上应独立。其他在动力配电和电动机数据单上以及控制接线图上没有列出的保护和辅助继电器,应按实现典型控制接线图的想法由投标方提供。
4.3.11 控制和测量仪表切换开关
1由招标方提供控制和测量仪表的设计图纸型号及厂家。
2在动力配电和电动机数据单上指明,并在控制接线图上表明控制和测量仪表切换开关的地方,应装设适用的开关。
3控制方式的切换开关应为600V额定电压和20A持续电流,如果招标方的接点不能满足开断要求,投标方应修改图纸并供应具有正确串联组合接点的切换开关。
4开关柜二次元件(如继电器微型空气开关控制和转换开关等)的选型设计及参数以设计院订货图为准。控制和转换开关转动轴为金属材料。
4.3.12按钮及指示灯
所有指示灯及按钮在开关柜上的表示颜色:红色已激磁,运行接通绿色非激磁,停止断开。指示灯或相应的按钮在开关柜上的排列方式面对开关柜为:右红左绿或上红下绿。
技术数据如下:
额定发热电流: 5A10A
额定电压: AC250V
机械寿命: 500000次
带灯按钮寿命: 4000小时
灯泡灯座型式: 插口,螺口指示灯应采用节能型长寿命灯
4.3.13说明:以上全部二次元件的型号厂家接线见设计院施工图。
4.3.14 380V备用段上的隔离插头均带有两常开两常闭的辅助接点供远方DCS使用。
4.3.15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本工程工作380V PC段分段开关柜内配置备用电源投入装置,共1台具体数量以设计院施工图为准。
4.4 铭牌包装运输和储存
4.4.1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
应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有关要求应满足附件2的要求。
4.4.2 铭牌
每面开关柜均应
有一个铭牌,安装在控制柜表面显而易见的位置,并由防气候和防腐材料制作,字样符号应清晰耐久,铭牌应符合IEC 56的规范,要提供有关设备的全部必要资料,但至少必须包括(不限于)下列:制造厂的名称设备型号设备名称主要技术参数出厂日期工程识别号防护等级和重量等。
4.4.3 包装运输和存储要求
4.4.4 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不受污损。
4.4.5 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4.4.6 在包装箱外应标明招标方的订货号发货号。
4.4.7 各种包装应能确保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4.4.8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l91)。
4.4.9 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4.4.10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 装箱单
b 产品说明书
c 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d 安装指示图
4.4.11 清洁和涂漆
4.4.11.1 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屑填充物等,并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渣屑锈皮油脂等。在运输时设备的内外是清洁的。
4.4.11.2 投标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其所供应的所有设备金属部件的表面处理和涂层,以提供在运输储存及投标文件规定的运行环境下运行的防腐蚀保护。涂层及油漆应有良好的附着力,均匀光洁,不眩光,无流挂缩边缩孔等缺陷。
4.4.11.3 电气设备及材料的金属部件的表面处理及涂层特殊规定外一般应遵守下面的工艺程序
a 表面处理
b 底漆(设备内部至少一道,设备外部至少两道)
c 罩面漆(内表面至少一道,外表面至少两道)
4.4.11.4 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应提供其设备表面处理及涂层的详细说明供招标方评价。在授予合同后,投标方还应提供详细的涂层材料及工艺程序供招标方确认。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的表面处理及涂层提出修改意见,投标方应满足招标方的意见要求并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方应提供现场修整或安装用的涂层原剂的合理用量。柜体颜色由需方确定。
4.5 性能试验和保证
4.5.1 型式试验
4.5.1.1 每面低压开关柜及其电器元件应进行标准的型式试验,试验项目和程序应按照有关国标和IEC的规范。型式试验应由国家认证的试验站进行,并应有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供招标方审阅。
4.5.1.2 投标方可以提供在相同低压开关柜及其电器元件上进行的各种型式试验证书,对于那些低于标准的试验,招标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证书而取代指定的试验。
4.5.1.3 如果证书无效或不接受,投标方将负责以上型式试验的试验费用。
4.5.2 例行试验
所有低压开关柜及其电器元件均应在工厂内进行例行试验,例行试验根据关国标和IEC 56的规范,并应有合格的例行试验合格证书供招标方审阅。
4.5.3 现场试验
招标方对投标方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产品,进行现场验收试验。招标方在现场验收试验期间,破损零件的更换和试验材料,材料以及试验费用等由投标方提供。现场验收项目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的出厂试验项目进行。
4.6 质量保证质量控制
4.6.1 投标方应负责对按本技术规范所提供的服务工艺流程产品和材料实行质量控制。
4.6.2 投标方应该用质量控制计划检查各项目和服务,包括分包商的项目和服务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和规定。质量控制系统应符合IS09000系列标准的要求。
4.6.3 投标方应随投标方案提供质量保证计划和质量控制手册供审核同意。
4.6.4 开始制造前,投标方应提交制造顺序,介绍要进行的检验和或试验。招标方代表有权进入制造中检验和或最终检验和试验。
4.6.5 凡与规定不符之处,都必须记录进行处理。
4.6.6 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4.6.6.1 鉴别偏差和偏差认可的文件
4.6.6.2 性能试验报告
4.6.6.3 电气试验报告。
4.6.6.4 所有采用的规定和标准要求的其它文件。
附录A 投标方应提供的技术数据
投标方应填写下列技术参数,并保证其提供设备的性能特性与以下填写的内容一致。
开关柜制造厂
开关柜型号
母线型号及截面
母线额定电压V
母线额定电流A填写招标设备中的最大值
母线额定冲击耐受电流kA
母线额定短时电流kA,4s
母线材料/母线绝缘材料
母线布置
相间距离/对地距离
爬距
空气断路器
塑壳断路器
马达控制器
制造厂
型号
额定电压V
设备最高电压V
额定绝缘电压V
额定冲击耐受电压V
工频耐受电压V,min
额定频率(Hz)
额定极限短路分段能力IcukA(有效值)填写招标设备中的最小值
额定运行短路分段能力IcskA(有效值) 填写招标设备中的最小值
额定短路接通能力IcmkA(峰值)
填写招标设备中的最小值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IcwkA,s(有效值)
填写招标设备中的最小值
电气寿命有维护/无维护次
机械寿命有维护/无维护
额定合闸时间秒
额定开断时间秒
合闸电压范围%
跳闸电压范围%
控制回路电压
合闸线圈电流
分闸线圈电流
储能电机功率
合闸机构类型
跳闸机构类型
PT型号
制造厂
CT型号
制造厂
零序CT型号
制造厂
接触器型号
制造厂
附件2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投标时应给出全部技术资料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的同时,应提供正式的AUTOCAD(2004)电子文件,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或签字。
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五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招标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投标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投标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投标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招标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1.8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6套及电子版2套甲方与设计院各1。图纸要求为AUTOCAD 2004版,并附字型文件。
1.9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应在技术协议草签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甲方与设计院各1套,图纸要求为AUTOCAD 2004版,并附字型文件,其中,电子版文件应使用4G优盘提供。
2.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投标方必须提供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其中必须包括下列图纸:投标方应补充和细化所列技术资料以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a总装示意图: 应表示设备典型的装配情况,该图纸表明开关柜组装后的正视图和侧视图并同时标出安装完后的组件。包括电力和控制电缆出入口位置与母线桥的连接位置母线桥外形及支撑连接,外形尺寸体积设备重心位置与总重量等。
b基础图: 应标明柜体的基础螺栓的位置和柜底开孔尺寸设备操作维护所需的走廊净距及设备操作时的动态负荷等。并应注明对基础的强度和水平度的要求基础与室内地坪的关系等。
c一次电气方案图二次典型控制保护图: 应包括柜体本身及操动机构的内部接线和本地及远方操作用的控制保护信号照明等交流及直流回路。如有多张电气原理图,还应标明各图之间的有关线圈与触点的相互对应编号。必要时,应提供所有特殊装置或程序的操作说明概要。
d外形图:进线柜PCMCC柜外形图,电缆上下进出线孔位置。
2.2 说明书的要求。
a开关柜的结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操作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技术数据。
b开关柜内主要元器件如断路器及其操动机构接触器及其操动机构互感器智能型脱扣器等的完整资料。
c其它元器件如各种继电器辅助开关熔断器以及其他项目的说明。
2.3 试验报告
下列试验报告应提供:
a例行出厂试验报告
b型式试验报告
c特殊试验报告
d主要部件试验报告,包括断路器接触器综合保护装置等。
2.4 图纸说明书试验报告等资料的交付时间数量见下表:
2.4.1 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的资料图纸试验报告:
序号
内 容
份 数
交付时间
收图单位
1
图纸类
1.1
总装示意图
1.2
基础图
1.3
一次电气方案图二次典型控制保护图
2.
说明书
2.1
开关柜的结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操作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技术数据。
2.2
开关柜内主要元器件的完整资料。
2.3
其它元器件的说明
3.
试验报告
3.1
例行试验报告
3.2
型式试验报告
3.3
特殊试验报告
3.4
主要部件试验报告
4.
其他资料
4.1
开关柜设计制造试验所遵循的标准规范清单
4.2
产品的质量文件
4.3
开关柜运输包装贮存规定
4.4
维修指南
2.4.2 投标方应提供详细的装箱清单。
附件3 交货进度
1设备的交货顺序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交货时间为自合同生效日期至交货日期。
交货进度表如下: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及型号
交货地点
1机组
2机组
数量
交货时间
重量
数量
交货时间
重量
1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注意: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备品备件交货进度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及型号
交货地点
1机组
2机组
数量
交货时间
重量
数量
交货时间
重量
1
同主设备
同主设备
2
注意: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专用工具交货进度表
序号
设备/部件名称及型号
交货地点
1机组
2机组
数量
交货时间
重量
数量
交货时间
重量
1
同主设备
同主设备
2
注意:序号要与供货范围分项清单序号一致
2 投标人报出以月为单位的制造进度表。
3.为便于招标方对设备接货进行系统化管理,因此需了解投标方对设备包装物的回收情况。招标方将把需回收的包装物放置于现场的固定地点,以便投标方回收。
序号
需回收的包装物名称
单位
数量
1
2
. 附件4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概述
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 投标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2.工厂的检验
2.1 招标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投标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招标方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方。
2.2 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方可以拒收,投标方应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方不承担上述的费用。
2.3 招标方对货物运到招标方所在地以后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得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招标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招标方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投标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招标方对其进行的检验。
2.4 投标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15天,通知招标方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招标方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那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验证,并将在接到投标方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10天内通知投标方。然后招标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投标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招标方代表有权发表意见,投标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 现场验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2.5 若招标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关于不派员到投标方和(或)其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或招标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2.6 监造者有权到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和部门了解生产信息,并提出监造中发现的问题(如有)。
3.试验和验收
3.1 总则
在设备生产之前,承包商必须向招标方提供承包商一份生产程序说明那些检验和/或试验要进行,以便招标方决定那此检验项目要求见证。招标方对生产前的生产步骤和要求招标方见证的工厂检验项目可以向承包商提供意见。
承包商必须在生产步骤和要求招标方见证的试验项目进行前十五工作日通知招标方。
3.2 工厂试验
3.2.1 出厂前试验如下:并提出试验报告。
型式试验项目
1绝缘试验
2主回路电阻测量及温升试验
3动热稳定电流试验
4关合和开断能力试验
5机械试验
6防护措施试验
7振动试验
8环境条件试验
9内部故障电弧效应的试验
3.2.2 出厂试验
1所有继电器仪表断路器联锁回路以及开关等的动作。
2对所有回路都进行1500V绝缘强度试验
3低压回路的连续性试验
4机械操作试验应包括联锁和移动,包括门开关和按钮的联锁。
5关合及分断故障电流的试验,应在招标方代表在场见证时,根据有关的IEC标准进行试验,或者提供一份由一家独立的试验机构的证明所供设备的短路额定值型式试验认证供招标方确认。
6机械性能,机械操作及机械防止误操作装置或电气联锁装置功能的试验。
7仪表继电器元件校验及接线正确性检定。
8在使用中可以互换的具有同样额定值和结构的组件,应检验互换性。
9每一个运输单元都应在制造厂内进行出厂试验。
10根据需要使用单相或三相电源的所有仪表和继电器的运转,操作正常
11使用适当的电压对所有低压控制电路的通电,操作试验,操作顺序和所要求的极性试验
3.3 现场试验
现场试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外观检查
2所有电路的连续性试验以及是否符合招标方的接线图
3动力接线和控制接线的绝缘电阻测试
4相序检查
5低压电路的通电试验
6所有表计继电器要求仪表报警和脱扣的操作试验
7所有设备的功能性试验。
8所有断路器的手动和电动操作。
9所有起动器必须手动和电动操作三次以上。
3.4 试验和验收准则
1所有的试验及验收均应根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最新版本进行,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响应设备产品应进行适用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检验出厂试验和型式试验,以确保材料和工艺符合规范和图纸的技术要求。
2承包商应提供产品或材料和适用标准中规定的出厂试验和形式试验的技术要求相一致的证明书。
3招标方保留最终车间功能性试验期间拥有代表性文件的权利,承包商应对所供设备和材料的技术参数和资料负责。
4承包商所提供的系统设备的图纸和资料应能满足现场第三方进行安装调试的要求。
附件5 价格表
设备报价表
1 一般要求
本表中的设备/部套分项须与供货范围中的分项内容的序号一致。
当分项价之和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分项价中体现。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进口部分也应以人民币报价。
技术服务费运杂费和保险费要单独报价。
价格表中报价为交货固定不变价格。
报价应注明日期有效期交货地点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章。
2 报价表(格式)
合同价格总表 单位:人民币
合同价格:
合 计
12机
13机
设备价格
技术服务费
运输费
保险费
合 计
价 格 分 项 表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 格
备注
总计
国内分包与外购部件分项价格表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 格
备注
总计
进口设备(部套)价格表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价格
备注
总计
附件6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 投标方现场技术服务
1.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投标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方要追加人月数,且不发生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
序
派出人员构成
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 称
人 数
备 注
1.2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
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投标方要向招标方提供服务人员情况表(格式)。投标方须更换不合格的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
服务人员情况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民 族
政治面貌
学校和专业
职 务
职 称
工
作
简
历
包括参加了哪些工程的现场服务
单
位
评
价
(按资质4条逐条评价)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每人一表)
1.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1.3.1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1.3.2 在安装和调试前,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招标方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投标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招标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投标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投标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工 序 名 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 注
1.3.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4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5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1.4 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方便。
2. 培训
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投标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格式)。
序
号
培训教师构成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职 称
人 数
地 点
备 注
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
2.4 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 设计联络
至少2次,费用由投标方承担。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每次设计联络会均应签署会议纪要,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设计联络计划表
序 号
次 数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人 数
附件7 分包与外购
1投标人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分包及外购情况表,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厂家一般不小于3家,并报各分包及外购厂家的简要资质情况。
分包及外购情况表
序号
设备/部组件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产地
厂家名称
交货地点
备注
1
2
3
2投标人要按下列表格填写制造投标设备所需的进口材料一览表。
进口材料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重量
单价
总价
产地
制造厂商
备注
1
2
3
附件8 大部件情况
投标人应把超级超限的情况详细予以说明
序号
部件名称
数量
长 x 宽 x 高
重量
厂家名称
货物发运地点
运输方式
备注
包装
未包装
包装
未包装
1
2
3
注:本工程设备按公路运输要求,投标方应提供所有大件部件的实际尺寸草图和包装后的发货车上尺寸草图。设备运输的距离应不大于投标方所在地到招标方所指定的接货地点和距离。超出招标方指定的运输距离所发生设备运输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附件9 差异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
技术差异表
序号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竞争性谈判公告公开竞谈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25-221125
1采购 项目
受山东电建一公司委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一公司国神公司
郭家湾电厂供热改造首站建设项目所需的 高压配电柜低压配电盘 设备, 采购 设备 计划
使用 自有 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 竞谈 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 项目 概况与采购范围
1 项目 名称: 中国电建山东电建一公司国神公司郭家湾电厂供热改造首站建设
项目高压配电柜低压配电盘采购项目
2 项目概况 : 郭家湾电厂 2 300MW 机组供热首站项目采用 PC 承包模 式实施,
主要包括设备材料采 购供货施工调试性能试验性能保证技术服务等。其中,
安装调试期间及至 168 小时试运完成前的消耗品费大宗物资化学药品等用由承
包人负责,消耗品指热网首站运 行所需的一切消耗材料,包括润滑油润滑脂化学
制水用化学药品等。投标方对整套系统 和设备包括附属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凡
是经发包人认可的在设计制造供货等方面的各项内容,均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各项责
任。
3 采购范围: 高压配电柜低压配电盘
4交货时间: 2022 年 08 月 30 日
5交货地 点 : 国神公司郭家湾电 厂供热改造首站建设项目
6 质量 要求: 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3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次 竞争性谈判 要求 响应人 具备以下条件:
1 应 是在 中国境内 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应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本项目的设计能力制造能力质量保证能
力和资信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3 应具有承担总体设计 和 制造能力 ,并应 提供 近三年 类似 业绩 证明 。
4 应 具有良好 的银行资信和 商业信誉, 近三年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5应 具有 ISO9000 系列或等同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6本次采购为 一次报价, 设有控制价,控制价为 114 万元。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 谈 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 竞谈 者,请于 2022 年 07
月 26 日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https://ec.powerchina.cn,
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 竞谈性谈判 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 竞谈 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竞 谈 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竞 谈 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竞 谈 项目购买竞 谈 文 件授
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谈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07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
及签到等流程须各 响应 人在线进行操作。 响应 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 竞谈 ,办
理方式 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 APP 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 4000809508方
式 2请登陆 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 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
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响应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
线投递,竞谈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07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请各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
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 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
议至少提前 12 小时完成 。
3各响应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进行在线签到, 在 采
购人终止解密前 未进行在线签到的 响应 人将无法进行后续 竞谈 流程。 建议在电子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 小时前完成在线签到 。
4响应截止时间后,各响应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对
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2竞谈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
采购文件的响应人。
3递交竞标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
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添加采购人名称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
应商后方能进行竞 谈 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因竞 谈 响应人自身原因 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
未能申报成功,造成竞 谈 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竞 谈 标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 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
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5谈判时间 : 2022 年 7 月 26 日
谈判 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
如 发 布 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无法确定 谈判 时间和地点,可填写 另行通知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山东电建一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
邮 编: 250102
联 系 人: 王康
电 话: 0531-66227613
电子邮箱: wk9952sepco1.com
2022 年 07 月 20 日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个人签章 电子签章
更正日期
买方合同编号:
卖方合同编号:
国神公司郭家湾电厂供热改造首站建设
项目
设备
供货合同
买方: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卖方:公司
2022年月日
目录
第一条 定义 2
第二条合同范围 5
第三条合同价格 6
第四条付款 6
第五条交货和运输 7
第六条包装与标记 10
第七条技术服务和联络 12
第八条质保审核监造检验试验与认证 14
第九条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16
第十条保证 18
第十一条违约的处理 18
第十二条保险 24
第十三条税费 24
第十四条分包与外购 24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24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26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26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 26
第十九条其它 27
附表A:合同价格表 29
附表B: 交货进度表 33
附表C: 履约保函格式 34
附表D:预付款保函格式 34
本合同由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并存在的公司,其注册地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二区6号楼,邮编250102以下简称买方与 ,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注册并存在的公司,其注册地为以下简称卖方于2022年 月 日在济南签订。
并且卖方有意根据本合同条款提供设备和服务,且买方有意获得本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服务。为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并达成协议,同意并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 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业主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电厂,被称为业主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2买方是指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被业主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且按照交易习惯,合同提及的买方人员同时也包括业主的相关人员。
工程设计单位或设计院:是指负责本招标设备工程项目设计的单位,即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3卖方是指,根据本合同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和服务及履行其他合同义务的买方外的另一方当事人
1.4主合同或总承包合同或合同是指国神公司郭家湾电厂
供热改造首站建设项目合同承包合同,包括合同文件及其所有的商务技术附件。
1.5合同是指本合同条款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6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部分。
单机设备价格是指每台机组的价格。
1.7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八条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8技术文件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性能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及各种电子版本和本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用于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质量文件作为技术文件的一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和试验等文件以及相关的照片包括电子版。
1.9合同设备是指卖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技术协议所列示和规定。
1.10监造和检验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买方或业主派出代表对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监造和检验并不解除卖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在实施监造和检验时,提到买方的同时应包括业主,反之亦然。
1.11制造完工证明是指设备最终质量符合质量要求的质量水平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包括设备标识检查接口表质量计划或与之相当的文件一致性证书质量放行焊接程序清单检查及试验证书试样板记录如适用以及提交给买方或业主的特许/不合格品请求报告等。
1.12性能试验是指按照本合同技术协议的规定用以确定合同设备能否达到合同所规定的性能保证指标的考核试验。
1.13可靠性运行是指按照本合同技术规范和成熟的工业惯例,机组已达到试运行条件,并且在试运行期间满负荷修正到额定工况连续不间断运行7224小时无问题。
1.14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业主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买方与业主进行工程交接,并由业主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被验收后,由业主签发的验收证书。
1.15验收证书和移交是指在完成了电厂整套机组的可靠性运行并经过业主的验收后,由业主颁发的证书在业主颁发了此证书后,即视为机组已移交给业主。
1.16设备缺陷是指卖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元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等要求的情形。
1.17未完项目或未完项目清单是指自调试开始至颁发性能验收证书期间,由业主和买方共同确定的不影响机组安全和可靠运行的一份未完工作的清单。
1.18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间的起点均指相应事件发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时间的起算是以某一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间的到期日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他公历日。
1.19电厂是指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电厂。
1.20技术服务是指由卖方提供的在制造地和安装现场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21现场合同履行地是指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大昌汗乡郭家湾电厂供热改造首站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为买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22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是指卖方根据其成熟的经验满足技术协议所要求的足够的备品备件。
1.23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卖方在经买方同意后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承继方和经许可的受让方。
1.24质量保证期或保证期是指设备通过业主正式颁发接收证书(实际完工证明书)的移交之日起12个月,在保证期内卖方负责纠正或消除设备缺陷。质保期期间因卖方原因更换的设备/部件,其质保期需从更换之日起12个月延长质保期。
1.25潜在缺陷是指合同设备的任何重大缺陷或不足:a在质保期结束后不能显现出来和/或b经业主专业人员检查后也不能明显暴露出来。
1.26潜在缺陷责任期是指在正常情况下设备的隐患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而形成潜在缺陷,卖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质量保证期终止后的1年。
1.27连续缺陷是指一个基本相同的缺陷发生在合同设备的相同部分或其组成部件,可能影响该设备的预期使用目的。
1.28连续缺陷通知期是指一个从合同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直到电厂移交后5年的期间。
1.29履约保函:是指为担保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而由卖方依据买方要求的格式见附表C提供的数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的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为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机组质量保证期开始之日止,履约保函应持续有效。
1.30 预付款保函:是指根据买方要求开具的,保证一旦卖方未能履约,或者未能全部履约,将在买方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而由卖方依据买方要求的格式提供本合同预付款等额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有效期至合同项下所有设备部组件运到交货地点(即合同履行地)并验收合格之日止见附表D。
1.31进口件是指设备的生产制造来自于中国大陆之外的国家和地区,买方对进口件的原产地技术参数性能和进口报关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卖方应满足其要求。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本合同范围包括了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交货配合机组调试,以及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质量文件和技术服务等与在本合同项下规定的所有服务。
2.2合同标的: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套
2.3卖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满足本合同技术协议中要求的质量文件。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技术协议对合同设备的规范要求所必须的,或者是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和/或维护所必需的,均由卖方负责将所缺的设备技术文件包括质量文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补供,并承担全部费用。
2.4卖方提供全面的完整的配合并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技术文件质量文件,以便使业主在设备投运后更换采购的备品备件。卖方应保证在以后设备寿命期内,在业主要求时一直以合理的价格供应维护备品备件。任何备品备件要被废弃或排除在卖方的生产计划之外时,卖方应至少提前6个月通知业主及买方,卖方应确保业主在该备品备件被废除或不再生产之前以合理的价格采购到足够数量的该备品备件。
卖方承诺至少在30年之内供应正常和/或非计划性维护所需的备品备件。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本合同价格即合同含税总价为万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元整。增值税税率为13%,其中不含增值税价款为万元,增值税万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含增值税价款为固定不变价,如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价款相应调整。
3.2合同价格已包括合同设备费设计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与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合同设备费包含质量文件包括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或部件的质量文件技术文件,技术服务及培训费,买方及业主人员到生产厂进行质保审查监造测试检验认证等工作时的配合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保险费运杂费以及所有设备的包装费。
本合同总价和分项价格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但在合同有效期内买方有权对其数量进行调整,合同价格进行相应变化。
3.3设备供货范围内详见技术协议的设备,因业主买卖双方的原因未供货的,买方将根据分项报价的价格从总价中等额扣除。
第四条 付 款
4.1本合同总价款应以人民币支付。
4.2本合同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电汇。
4.3合同价款的支付
4.3.1预付款10%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4日内,卖方出具相应价款的收据和买方可接受的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10%预付款保函见附表C及附表D,并审核卖方所交的如下资料无误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卖方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提交以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给买方:
满足设计所需文件电子版。
批准的质量检验计划ITP及完整的设备排产计划。
卖方的质量程序文件清单。
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及电子版。
4.3.2到货款50%
卖方将设备全部送至买方项目工地指定地点(即合同履行地),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合同价格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合同价格50%的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格50%的到货款。
4.3.2.1最后一批设备到货款支付时,卖方应该出具本项目的发货完工证明和所有的质量技术资料提交证明。
4.3.3调试款30%
安装调试完毕且电厂整套机组可靠性运行满168小时,并经业主签发实际完工证明书后,卖方提供相应价款的收据,现场服务评价表以及有无发生费用证明需双方签字。买方审核卖方所交资料无误后14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30%。
4.3.4质保金10%
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全部设备质量保证期满没有问题,卖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的收据,相关资料买方审核无误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10%。
如果卖方没有按照买方的要求开具正式的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方有义务按照买方的要求重新开具符合要求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4买方按本合同向卖方进行付款并不表示买方接受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供货,也不解除卖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 交货和运输
5.1卖方应按合同技术协议所规定的时间完成所有合同设备的交货,技术协议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交货应保证及时和部套的完整性,设备的交货状态应符合本合同附件的规定。交货之后如发现任何不符合规定交货状态的合同设备,则应由卖方或由卖方委托买方完成为达到规定交货状态而需要完成的本应在工厂完成的工作。为完成此工作的费用以及因此而造成的对工程进度延误的责任由卖方承担。
5.2合同签订15天内,卖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满足交货所需的设计制造采购及监造和检验工作的详细进度表,此进度表应令买方满意该时间表应每月或根据买方的指示进行更新,月度进度报告应在每一个月的22日前提交给买方。
5.3 在每批货物生产完毕前15天,卖方应以传真或其他有效的通讯方式向买方提交生产完毕通知以及其他必要的资料,以便买方进行发运前检查,通过发运前检查取得买方颁发的发运许可通知单后方可发运,若卖方无买方颁发的发运许可擅自发货,每发生一次,扣款1000元。如因卖方原因未能及时通过发运前检查或交货延迟或擅自发运所产生的相关额外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5.4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前15天,卖方应以传真或其他有效的通讯方式向买方提交发运通知以便买方安排接货场地机具。同时买方向卖方提供详细收货人联系方式和收货地址。卖方应加强装车管理,无论买方是否到工厂监督,卖方均应做到合理配载牢固绑扎,减少设备运输风险。卖方提交的发运通知应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预计发运的货物箱件清单,包括其重量及体积。
b凡重量为二吨或二吨以上或需标明重心位置的两吨以下的货物的货物,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技术规范书
c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d)若为化工品,需提供化工品MSDS。
若运抵交货地点的设备材料存在包装不符合要求唛头缺失的情况,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可视轻重程度酌情处理。如问题较轻,在交货地点具备整改能力范围内,可自行组织整改如出现设备材料缺陷或缺件包装严重不符合要求唛头缺失严重现象,应立即通知供应商来交货地点整改。情况严重者,应拒收并要求返厂整改。
5.5卖方应严格按照约定的交货批次发运,否则因此引起一切问题由卖方承担责任。
5.6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船发出前72小时内,将该批货物的合同号发运批次号运输方式交货日期箱件清单装箱清单等内容提交给买方。
箱件清单装箱清单包括两份买方代表签字版一份邮寄到买方项目部物资管理部门,一份随设备发运至现场,一份可编辑EXCEL版发至买方工程管理部。
5.7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72小时发货预报,选择派遣或不派遣代表到卖方工厂装货地点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但所有的发货必须经买方代表确认并获得买方发放的发运许可后方可发货。上述买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及发运许可不能免除卖方的任何责任。包装发运前检查要求详见技术协议。
5.8因买方原因要求卖方推迟设备发货时设备已制造完毕,卖方应妥善安排保管货物以便在买方发出要求供货的通知时及时交货。
5.9在设备交货前的运输中如发生货物损坏或丢失时,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5.10设备的交货地点:是指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大昌汗乡郭家湾电厂供热改造首站建设项目现场。
5.11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买方签发的交货地点收货证明所标明的日期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11.2款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依据。
卖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运到交货地点,并将该批设备下列分项中所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给买方:
5.11.1买方签发的发运许可通知单。
5.11.2该批设备的随货通行单交货箱件清单装箱清单必须以买方指定的格式为准以及其他必要的资料。
5.11.3在交货地点由买方出具的设备交接单。
5.12技术文件及质量文件以买方的收到日期为技术文件及质量文件的实际交付日期,卖方在寄出技术文件的同时应书面通知买方。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11.3及11.4款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文件和质量文件经买方或买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免费向买方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
第六条 包装与标记
6.1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符合本合同技术规范书规定的适合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和包装储运标志。包装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卖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包装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抵达合同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卖方应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6.2卖方应将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标记清楚。卖方应将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包括各种管道阀门备品配件专用工具等分别可靠地挂上标有与技术文件和装配图相一致编号的标签或用其他的醒目的无不良作用的方式标注在散装件上。
6.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应使用至少40mm高的大写字母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按买方具体要求印刷标记,标记应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并包括如下内容:
标识海运及运输路线标记
收货人的名称
收货人的地址
编号仅针对缺件合同号订单号
目的地
包装编号制造商的标识/发货号/制造商发出的分包装的总数量
B.与搬运有关的标记
尺寸,以长宽高单位用cm的形式表示
净重单位用kg
毛重单位用kg
上部度部或用指向上部的箭头予以标识请勿倒置
重心,对于较大或较重的部件
吊具安装点叉装位置
C.与储存有关的标记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过二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心位置及起吊点,以便于装卸搬运。
按照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的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含义的中英文字样。
D. 所有设备和材料的包装上应以下述地址和收货人:
地址:
收货人:
6.4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防止裸装货物在多次转运中发生磨损。
6.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名称数量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中英文。
6.6所有备品备件必须分别包装,包装必须经过处理以适宜在现场气候条件下的长期保存。例如:根据需要,小的备品备件应包装在配有干燥剂的密封的透明的塑料盒内。每一备品备件的外包装上必须应有清晰的标记当一个箱子里装有一个以上备品备件时,在外包装上应有箱件的简要描述,并附有详细清单及规范说明书合同设备品目号,用途,每项物品编号,说明材料的化学成份和物理特征如配合公差 末道漆热处理等,制造图纸号/订单规范号,参考目录,运行维护备品备件的标识应是不可磨灭的刻在零件上或以铭牌以确保固定在零件。所有包装箱容器或其他包装都必须印有用于鉴别的适当标记。若不能单独装箱,必须在包装及装箱单上以明显标记注明其为备品备件。备品备件必须随第一批设备一起发货。
6.7专用工具也必须分别包装,若不能单独装箱,必须在包装及装箱单上以明显标记注明其为专用工具,并必须随同相应的设备一起或在其之前发货,并提供订单规范书,给出此类专用工具及吊具足够详尽的细节以使业主在必要时在以后的日子里采购该等专用工具和吊具。
6.8各种设备的松散零星部件应采用好的包装方式,装入尺寸适当的箱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以减少运输费用。
6.9栅格式箱子和/或类似的包装,应用于盛装不至于被偷窃或被其他物品或雨水造成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
6.10所有管道管件阀门及其它设备的端口必须用坚固密封的保护盖或其它方式妥善防护。
6.11卖方和/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号标明任何两个箱件。
6.12对于需要精确装配的明亮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和损坏。
6.13卖方交付的技术文件应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文件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合同号供货收货单位名称目的站/码头毛重箱号/件号。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标明技术文件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备品备件的技术文件应单独包装。
6.14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卖方均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6.15 卖方须遵守设备包装防护与标识要求见技术协议的要求。
第七条 技术服务和联络
7.1卖方应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验认证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试验运行检修维护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详见技术协议。
7.2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它设备装置,卖方有及时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发生合同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7.3卖方有义务在投料前协助买方获得业主对其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其他技术文件的审查和批准。
7.4卖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买方按卖方的技术文件进行安装分部试运调试试运行和性能试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卖方应提供对安装和调试有重要影响的工序重要工序进行列表,并应对买方的施工情况进行确认。
7.5卖方有责任在卖方制造工厂内及现场对业主或买方的技术人员提供设备调试运行检验和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培训。作为培训工作的一部分,卖方应提供适当的手册和其它培训资料培训费用业主/买方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7.6由于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试运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卖方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7.7卖方应在合同签署后45天内向买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式两份包括一份电子版。该计划应包括:
a派出服务人员的情况表,包括专业工作经历业绩资格等
b卖方为业主或买方人员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
c所提供设备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买方或业主对该组织计划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整时,卖方应按照要求调整后重新提交。
7.8卖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买方有权根据卖方现场人员的工作情况提出增加或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卖方的现场人员,卖方应及时增加或重新选派买方认可的服务人员而不应增加买方的任何费用,如果买方在书面提出该项要求7天内卖方没有答复,将按11.5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7.9卖方所有派往现场的技术服务人员的交通费用现场食宿费用人员工资差旅补贴保险等费用由卖方自理买方为卖方现场工作人员在现场期间的食宿提供便利条件。卖方的分包商如需赴现场参加技术服务,应由卖方统一组织并征得买方同意,所有费用应由其自行负担。
7.10卖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买方参与卖方的技术设计,并向买方解释技术设计。同时卖方有与买方为本项目而雇佣的其他供应商/承包商之间进行技术协调的义务。
7.11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在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7.12各次会议及其它联络方式双方均应签订会议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双方均应执行。
7.13卖方提出并经双方在会议上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卖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经买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买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并应满足买方要求。
7.14卖方买方有权将对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但不得向与本工程无关的第三方提供。
7.15对盖有密件印章的资料,双方都有为对方保密的义务。
7.16卖方应就合同设备中使用的专利权知识产权许可证及协议支付所有要求的专利费和许可证费,并应根据需要为设备所采用的资料加工方法和工艺流程获得适合的专利权或知识产权许可证或协议。对于任何资料加工方法和工艺流程,若涉及到买方或业主无权使用的机密信息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或因侵害任何国内或国外的专利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该权利的使用程序或对保密资料的使用可能导致买方或业主卷入索赔或诉讼的保密资料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卖方不得在合同设备中使用。如果厂商因此卷入纠纷,应保障买方权利不受侵害,并赔偿由此给买方带来的损失。
7.17无论在合同中未予明确与否,为配合买方履行主合同,卖方必须按照买方要求的格式和时间提供与其有关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质保审核监造检验试验与认证
8.1质保审核监造检验试验与认证要求总则
8.1.1买方可派出代表对卖方或其分包商进行质量保证体系审核设备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有关认证方面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认证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并签字。监造检验的标准为本合同技术协议所列的相应标准。卖方有配合以上工作的义务,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和标准,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
8.1.2卖方应按照合同技术协议的规定向买方提供本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同时提交质量管理大纲质量检验试验计划,提供有关试验的方案,配合买方提供有关满足压力防火防爆电气等方面的认证资料。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本合同技术协议的规定。
8.2监造与检验要求
8.2.3监造与检验的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项目见技术协议。如果买方认为必要,可随时调整监造检验的范围和项目。
8.2.4卖方必须为买方指定的驻厂代表和监造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
a按照各方签订提供的质量检验计划提供完备的监造检验条件
b买方有权查阅与本合同设备监造与检验有关的标准包括工厂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实际工艺过程和检验记录包括中间检验记录和/或不合格品报告及技术协议规定的有关文件,如需要,卖方同意向买方提供以上文件的复印件
c为买方的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8.2.5监造检验和见证应不影响工厂的正常生产进度不包括发现重大问题时的停工检验,应尽量结合卖方工厂实际生产过程。若监造与检验代表不能按卖方通知时间及时到场,卖方工厂的试验工作可正常进行,试验结果有效,但是监造与检验代表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检查试验报告和结果转为文件见证。若卖方未及时通知监造与检验代表而单独进行检验,买方将不承认该检验结果,卖方应在买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重新进行该项试验。
8.2.6监造与检验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有权提出意见并暂不予以签字,卖方须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如果改进后仍未达到要求,买方有权拒收设备或其任何部分,卖方应通过更新或重做以使买方满意。无论监造与检验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卖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监造代表不知道的情况下卖方不得擅自处理。
8.2.7不论监造与检验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监造与检验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按本合同第10条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卖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8.3工厂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
8.3.1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包括分包与外购,在生产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须进行部套和/或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装配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全部项目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但必须经过买方的见证或许可。
所有这些正式的记录文件和合格证作为技术文件的一部分,为满足最终用户的付款条件,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以买方要求的最终完工报告或其它形式提供给买方。
8.3.2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到达交货地点,与买方一起根据运单和箱件清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且经双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后,由卖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买方将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买方应在现场开箱检查前通知卖方开箱检验的具体日期,卖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若卖方人员不到场参加检验应填写委托买方开箱检验证明。如检验时,卖方代表未能按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8.3.3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8.3.4卖方如对上述买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后3天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如卖方按时提出了异议,卖方应在异议提出后5天内,指派代表在现场同买方代表共同复验。
8.3.5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8.3.6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尽快修理更换或补发短缺部分,由此产生的制造修理和运费及保险费均应由责任方负担。
8.3.7由于卖方原因而引起的设备或部件的修理或更换的时间,以不影响电厂的建设进度为原则。否则,按11.2款视为延误工期处理。
8.3.8买方的各项检验,尽管没有发现问题或卖方已按索赔要求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卖方在按合同第十条及技术协议的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
8.4认证工作要求 :
8.4.1根据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规定和相关标准,需要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及附件电气设备消防设备或防火防爆设备实施强制性认证如需,卖方所供设备和材料若涉及认证要求,由卖方负责组织认证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应按照买方要求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认证机构签字盖章的图纸计算书证书等。
第九条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9.1本合同设备由买方根据卖方其提供的技术文件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
9.2卖方应提供合同设备的安装指导,参加合同设备调试并进行指导配合完成相关政府部门报检工作,及时配合并解决试运中出现的设备问题,如果由于卖方的原因影响了电厂的建设进度,按11.5款视为延误工期等同处理。
9.3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已列入未完项目清单的工作或设备有微小缺陷,卖方应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或完工,而不得影响机组的调试和试运行,但任何未完工作或消缺工作均应在机组移交前完成。
9.4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
9.4.1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应在承包合同规定时间进行。
9.4.2性能试验由由业主方负责,卖方参加并应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9.4.3性能试验时所用的控制调节和操作应当与正常运行期间所用的控制调节和操作一致。
9.4.4买方应提前14天通知卖方其准备进行性能试验的时间,卖方应及时派代表参加。如卖方不派代表或其代表未按买方通知的时间及时参加性能试验,则买方可按计划进行试验而卖方应接受该试验结果。
9.4.5性能试验完毕,合同设备达到本合同技术协议所规定的各项性能保证值和技术性能的要求,并获得业主签发的性能验收证书后,则买方应接受该合同设备,买方应在20天内签署由卖方会签的合同设备初步性能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9.4.6买方对合同设备的接受不能视为卖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卖方应在不影响本合同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条件下,将已列入未完项目清单的工作或设备有微小缺陷,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免费修理或完工,而不得影响机组的调试和试运行,但任何未完工作或消缺工作均应在机组完成性能试验前完成。
9.4.7如合同设备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技术协议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或技术性能,则卖方应按本合同第11.1款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此时卖方仍有义务使合同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达到合同要求。
9.4.8如果第一次性能试验达不到本合同技术协议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性能保证值,则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澄清责任,由责任一方采取措施,并进行第二次性能验收试验第二次性能试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4.9在第二次性能试验后,如有一项或多项指标未能达到本合同技术协议所规定的性能保证值,双方应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如属卖方原因,则应按本合同第十一条执行如属买方原因,本合同设备应被认为初步性能验收通过,此后1个月内由买方代表签署由卖方代表会签合同设备初步性能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此时卖方仍有义务与买方一起采取措施,使合同设备性能达到保证值。
9.5按9.4.5款及9.4.9款出具的初步验收证书和性能验收证书只是证明卖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性能和参数截止至出具上述验收证明时可以按合同要求予以接受,但不能视为卖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同样,最终完工证书也不能被视为卖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应负责任的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过程中被发现,卖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保证到质量保证期终止后的3年潜在缺陷责任期。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9.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对由于卖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卖方提出请求时,买方应作好安排进行配合以便进行上述工作。卖方应负担因上述工作而发生的费用。如果卖方委托买方的其他分包商进行加工和/或修理更换设备,或由于卖方设计图纸错误或卖方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错误造成返工,将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十条 保 证
10.1卖方保证:
(a)合同设备应在适用的标准下按照良好的状态运行,并且避免一切瑕疵或缺陷:
(b)该合同设备的设计寿命应为30年。
(c)完成的合同设备应符合预期的目的。
(d)应确保在电厂移交日之前所有与设备缺陷有关的未完项目清单事项的完成。
10.2如果在质保期和/或延长质保期内发生任何可归咎于卖方的损害或者出现缺陷或不足,买方应当通知卖方修补该合同设备。卖方应立即通过重新执行修理或更换的方式免费修补任何缺陷。
10.3卖方应自己承担成本和费用包括劳动力成本,更换零部件等修复在质保期和/或延长质保期内发生的任何可归咎于卖方的损害或者出现的缺陷或不足。
10.4卖方在质保期和/或延长质保期内履行其义务所附带的所有成本包括材料和设备的搬运更换和重新安装,修补瑕疵或缺陷和重新测试已修复的或取代的部分工程应当由卖方承担。
10.5如果修补任何可归因于卖方的可能会明显影响合同设备预期目的的损害或任何缺陷或不足,业主可能要求重复进行某些竣工试验。卖方应承担与重复进行此类竣工试验有关的所有性质的成本和费用。
10.6质保期内任何被更换和/或修复的合同设备或其任何部分的质保期应自更换和/或修复之日起延长12个月。
10.7卖方负责成功弥补任何潜在缺陷以及此类缺陷造成或导致的损害,包括未覆盖的和复原的。如果卖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未能修理或更换或以其他方式弥补潜在缺陷,买方可以自己或通过其他方式实施修补工作,并且卖方应支付买方所有合理发生的费用。
10.8在连续缺陷通知期限届满前,如果卖方已经意识到或已被买方通知产生了连续缺陷,卖方应当在意识到或接到买方通知后20天内,发出一个初步报告初步连续缺陷报告以确定是否存在连续缺陷。如果初步连续缺陷报告表明存在连续缺陷,卖方应在发出初步连续缺陷报告后不迟于30天内向买方提供进一步的报告二次连续缺陷报告,应当确定产生连续缺陷的根本原因。二次连续缺陷报告还应提出适当的补救措施补救任何连续缺陷,避免未来潜在的连续缺陷因该同样的根本原因初步连续缺陷报告确定的在设备及组件中引起。
10.9 卖方应负责自己承担费用修补任何连续缺陷以及此类缺陷造成或导致的损害,包括未覆盖的和复原的。卖方修补连续缺陷的义务还应包括更换所有或任何受连续缺陷影响或合理预期会受影响的所有类似设备及组件无论该设备及组件是否显示出连续缺陷,如果连续缺陷已被证明存在。
10.10卖方应提交给买方依照本节的规定提出的实施补救工作的细节安排以供业主批准,并预计此类修补工作的持续期间,需要关闭或停止使用工程设施的细节以及提议进行修补工作的日期。如果修补工作不必在关闭或停止使用工程的情况下进行,卖方应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进行修补工作。如果修补工作需要关停或停止使用该工程,修补工作应在与业主约定的时间段内进行,或在业主考虑缺陷性质后决定的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工程运行干扰的时间内进行。
10.11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卖方同时保证根据本合同附件所交付的技术文件和质量文件完整统一内容正确准确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
10.12质量体系与质量文件提交要求
10.12.1合同执行期间,卖方应按照ISO9001:2008标准标准升版时按最新版本建立并持续改进质量体系。
10.12.2卖方按照合同附件要求的时间提交下列质量文件供买方批准,质量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a项目质量管理大纲/计划或项目质量管理手册,以下简称质量大纲,包括涉及的程序和质量管理网络。
b质量检验与试验计划ITP。
c有关设计计算质量检验试验见证认证资料或记录以及照片。
10.12.3项目质量大纲/计划应明确本项目有关的所有活动,并说明如何按照合同要求实施这些活动。
a项目质量大纲/计划应明确本项目中应用的质量体系与文件,质量体系与文件应符合ISO9001标准要求及卖方的质量手册与相关程序涵盖产品的设计制造工艺控制检验试验不合格品控制认证文件管理等全过程。
b质量大纲应明确卖方内部各部门卖方与其他分包方之间的接口。
c质量大纲应包括项目组织机构与职责,并对组织职能与高素质的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说明。
d合同执行期间,卖方应根据质量体系的变化修订升版质量大纲。
e买方批准或附带意见批准卖方质量计划,卖方应根据买方意见修改后再提交,买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f卖方应确保其分包商执行本合同的相关规定。
g合同执行期间,根据设备的重要性或监造要求,买方有权对卖方质量体系的有效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评价。
h项目质量大纲/计划应明确并保证买方发出停工令的权利,无论何时,当发现卖方有明显的质量下降趋势或违背合同要求时,买方行使此权利。
10.13本设备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文件有错误,或者由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如需更换,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所有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以不影响买方的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否则,应按11.2款处理。
10.14由于买方未按卖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说明书和卖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而进行施工安装调试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买方负责修理更换,但卖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对于买方要求的紧急部件,卖方应安排最快的方式运输,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10.15卖方应负责在保证期内迅速修理更换其有缺陷的设备,如果在收到买方要求进行此类工作的10天内仍未开始进行,则买方将按照现行的工业惯例以卖方的费用进行此类工作,此项合理的费用支出应在本合同价格中扣除或由卖方支付给买方。
10.16如发现的设备缺陷是由于设计错误引起的,则卖方应将电厂范围内所有在相同工作条件下具有此种功能的设备基于新的设计全部进行更换尽管可能不会引起对电厂的损害如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可能影响电厂或其任何部分的性能保证,在更换或修理后的30天内,卖方应按买方的相关要求进行相关的试验。
10.17在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由于卖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买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或部件,则卖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并免费按买方要求的时间运到买方指定的地点。
10.18由于卖方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设备,而使合同设备停运或推迟安装时,则所换部件或设备保证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完毕的日期起重新计算。
10.19卖方保证选择合格的专业人员组成合同执行团队,其成员应报买方备案,人员一旦确定将不得变动,除非该人员由买方认为其不适合本项目管理要求而提出更换买方一旦向卖方提出更换人员的要求,卖方应在一周内更换合格的人员并报买方审查,并不得因此影响合同执行若因机构调整人员离职等原因确需更换,其人员变动需经买方同意。
第十一条 违约的处理
11.1由于卖方责任,合同设备在完成性能试验后不能达到本合同技术协议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应按合同的约定承担的性能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0%。卖方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项性能指标。该项工作应在试验结束后30天内完成。
如果合同设备的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最低性能标准,买方有权拒收设备,在此情况下,卖方应当返还买方已经支付给卖方的任何款项。并且承担致使买方合同目的落空的违约责任,承担责任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11.2如果卖方未能按本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或卖方未能按买方要求推迟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买方有权以本合同总价向卖方收取迟交货物违约金:
a迟交12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
b迟交3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2%
c迟交5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3%
如上述延期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逾期违约金按每台机组合同总价的1%逐日累计,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合同设备迟交超过2个月时,按照本合同15.7款处理。
11.3如由于确属卖方责任未能按本合同技术协议的规定按时交付技术文件,则每套技术文件迟交一周,卖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套。每套文件是指在合同附件中所列的最小分类项目。
11.4质量文件是指技术协议中所包含的所有文件。因卖方资料包括质量文件和设备发运所需要的所有单证资料提交不及时,造成买方申请最终用户付款的延迟,买方有权顺延对卖方的付款,同时买方有权按照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迟交资料的违约金:
a每迟交12周,卖方支付违约金每周合同金额1
b每迟交34周,卖方支付违约金每周合同金额2
c迟交5周以上,卖方支付违约金每周合同金额3
11.5如由于卖方技术服务的延误疏忽和/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延误一周卖方将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违约赔偿金,此部分赔偿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且卖方需支付由于卖方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买方的直接损失。
11.6在进行监造检验试验与认证中,因卖方原因而造成的检验时间不准确漏检或拒绝检查以及认证不合格等引起的工程损失和重复检查或检验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卖方应按技术协议要求按时提交月度检验计划质量检查通知单不符合项整改完成报告单等文件资料,否则将按11.4款承担违约责任。
11.7 因卖方包装未能遵守本合同及设备包装防护与标识程序的要求技术协议,经检验不合格后拒不整改的,每一处不合格项应承担200020000元罚款,并承担设备发运后因包装原因导致设备损坏或丢失造成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11.8卖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进行的非法分包属违约行为,买方有权扣除该分包设备或部件的合同价款,同时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格的10%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由于非法分包的行为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9卖方应将月度进度报告和下月度质量检验计划在每一个月的22日前提交给买方,如卖方迟延提交月度进度报告则视为违约,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 2000元/天。
11.10卖方提供的装箱清单格式必须与买方提供的格式一致,必须与包装箱内的装箱单一致,且装箱单应与包装箱内的实物一一对应。每发现一次不符合项,扣款1000元。由此造成的缺件卖方无偿补供。卖方未在包装箱内随附装箱清单的,每出现一次,扣款1000元。
11.11卖方应确保合同执行团队的稳定及连续,如需要变更需提前通知买方未通知买方擅自变更的,每发生一次,扣减货款20000元。
11.12卖方提供的设备包括规格型号品牌产地等在没有得到买方批准的条件下,如果与技术协议供货范围约定的不一致,卖方自行补供所缺设备,每发现一处,给予相关部件对应款项的50%的处罚。
11.13卖方在发运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的安装需要,保证发运物资的完整性,如因卖方发运不合理影响现场施工,每发现一次,卖方承担5000元-100000元的违约金。
11.14卖方对于本合同承担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11.15卖方支付违约金后,并不解除其按合同所规定的相应义务。
11.16卖方违反合同的任何违约金赔偿金等,将由买方直接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卖方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 保 险
12.1卖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运输方式,向保险公司以买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00%的运输一切险设备险,保险区段为卖方仓库到买方指定的项目现场卸车后止。
第十三条 税 费
13.1根据国家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卖方应该交纳的与合同有关的税费由卖方承担。
13.2卖方的报价应为含税价。卖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文件服务也包括运输和保险进口设备/部件等所有税费已全部包括在卖方的报价内,由卖方承担。
第十四条 分包与外购
14.1卖方未经买方及业主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设备/部件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购。卖方需分包的内容和比例应征得买方及业主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分包。
14.2卖方须在买方及业主同意的分包商名单中选定分包商,并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买方及业主。买方及业主对分包商名单的审查和批准并不解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
14.3卖方对所有分包设备部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5.1本合同一经签署,卖方即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卖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或者卖方实际上已经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卖方的行为已经使买方无法根据合同获得预期目的,卖方除应返还买方已支付的付款外,还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15.2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技术协议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经双方同意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后方能生效。
15.3如果卖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业主/买方将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作出修正,如果认为在7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业主/买方将保留终止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的权利。对于这种终止,买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遭受的索赔将由卖方负担。如果卖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它条款有明确规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15.4如果买方行使终止权利,买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终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已付给卖方的终止部分款项索回。
15.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总承包合同的变更或终止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卖方和/或买方可以向对方提出终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15.6在不损害买方根据本合同第十一条获得违约金的权利的前提下,如果因卖方原因合同设备的供货未能按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且买方已耗尽从卖方获得的延期违约金所能得到的所有救助或因本合同11.2款的原因买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则买方有权i将迟交货物违约金增加到双方接受的水平,或ii与卖方协议合同降价或iii如未能达成违约金增加或合同降价的协议,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剩余设备的供货以卖方的费用和风险转交别的机构执行,此时买方将只支付买方接受部分的设备的价格。
15.7在不损害买方根据本合同第十一条获得违约金的权利的前提下,如果合同设备在性能验收试验中未能达到一项或多项最低性能标准,且卖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解决,则买方有权a根据双方同意的降低的合同价格接收合同设备,或b若双方未能在30天内达成上述协议,则买方有权i拒收合同设备,卖方此时应返还买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额,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ii终止本协议并将剩余合同设备的供货以卖方的风险和费用转交别的机构执行。
15.8如果卖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买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卖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在不损害买方根据本合同在终止以前所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的前提下,买方有权i将剩余合同设备的供货以卖方的费用和风险转交别的机构执行,或ii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买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5.9如买方有理由相信卖方已不能实际履行本合同,或者有理由相信卖方的履约行为存在重大瑕疵,在提前15天书面通知卖方的前提下,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5.10本合同的终止不解除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合同终止后明确继续有效的义务除非本合同另行规定明确限制任何一方的责任,本合同的终止不解除任何一方在终止前对因其行为或疏忽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或损坏所应承担的责任或义务。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非归因于合同任何一方的,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并且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的特殊事件或情况。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6.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7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和损失,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并开始合同的履行。
16.3如果因不可抗力而阻止本合同的履行累计超过30天或持续超过20天,任何一方可以在提前7天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如果因不可抗力而终止,则卖方应获得已进行的服务或已部分进行的服务所包含的任何项目所应支付的金额,条件是任何该类项目无瑕疵且为买方所接受。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与本合同有关原因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7.2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其裁决所赋予的相应义务。
17. 3在进行仲裁审理期间,除必须终止履行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
18.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8.2除非按照本合同条款另行提前终止,本合同有效期为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质量保证期结束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但是,本合同明确规定质量保证期满后或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的所有条款在保证期满或终止后继续有效。
第十九条 其 它
19.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技术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内容相互有冲突的,标准较高的或对卖方要求较为严格的条款将优先适用。
19.3本合同保证期满或业主发出书面的合同中止要求时,买方应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买方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业主业主继承者受让人及融资方,卖方不得拒绝,条件是业主同意承担并对转让日后的本合同下所产生的所有义务负责。
19.4在本合同项下,经买方确认,卖方应视业主或其代表或其工作人员如同买方或买方的代表一样,有义务提供同样的工作条件和方便。
19.5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19.6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19.7合同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9.8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19.9合同双方应各指定二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签署的同时通知对方。
19.10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告知的地址派员递送或电子邮件航空邮寄电报或传真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19.11本合同一式6份买方执4份卖方执2份。
协议双方愿意接受法律约束,并促使其合适的授权代表在本文开头载明的日期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附表A:合同价格表
1.1 合同设备总价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设备费
台
2
进口设备
套
总价已包含
3
备品备件
套
总价已包含
4
专用工器具
套
总价已包含
5
现场服务费
批
总价已包含
总价含税费
69.60
税率
13%
1.2 合同设备分项价格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报价
制造厂
备注
单价
总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3进口设备清单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
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合计
1.4备品备件清单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
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合计
1.5专用工具清单两台机组公用数量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制造商名称
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合计
免费
1.6合同设备的技术服务费及培训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日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注
职称
人数
金额
附表C:交货进度表
序号
名称
交货
地点
交货期
1
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大昌汗乡郭家湾电厂供热改造首站建设项目现场
备注:根据工程需要,业主买方有权要求调整设备交货期,双方协商确定。
附表C: 履约保函格式
履约保函见索即付
编号:
查询编码:
致受益人:
鉴于下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或协议名称,我方愿就被保证人履行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本保函项下我方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
下称保证金额。
二本保函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书面单据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本保函原件。
二索赔通知。该索赔通知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列明索赔金额币种金额大写。
2.说明被保证人在哪些方面违反了合同项下义务。
3.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三上述单据的语言应为中文。
四上述单据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
。
五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营业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即每个营业日 点前,否则视为在下一个营业日到达。
四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
六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提交 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济南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本保函失效后,受益人应将本保函原件退还我方,受益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本保函仍在有效期届至或提前终止之日失效。
八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本保函自我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表D: 预付款保函格式
预付款保函见索即付
编号:
查询编码:
致受益人:
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与你方签订了编号为的合同或协议名称,并按该合同或协议约定预收你方预付款(币种金额大写)。我方愿就被保证人按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退还预付款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本保函项下我方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币种金额大写
下称保证金额。
二本保函的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三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书面单据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一本保函原件。
二索赔通知。该索赔通知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列明索赔金额币种金额大写。
2.声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未向你方退还预付款。
3.应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三上述单据的语言应为中文。
四上述单据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
。
五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营业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即每个营业日 点前,否则视为在下一个营业日到达。
四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
六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提交 济南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济南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本保函失效后,受益人应立即将本保函原件退还我方,受益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本保函仍在有效期届至或提前终止之日失效。
八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本保函在全部满足以下条件之日生效:
我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保证人公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件:
技术协议。
签字页:
买方: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电话:0531-88623079
电子邮箱:sepco1kdxm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二区6号楼
邮编: 250100
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柳行支行
账号:000000767003800001972
卖方: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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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账号可同时接收电汇及电子承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