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扬州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及相关技术服务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委托,就其2022年度扬州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及相关技术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2022年度扬州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及相关技术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 8 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GCG-2022-F0602号
项目名称:2022年度扬州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及相关技术服务
本项目预算:40万元。
本项目共分A、B两个包,可以兼投,但不可以兼中。评标顺序为:A包→B包(即A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参与B包的评审)。
A包: 2022年度受监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及鉴定检测工作,2022年度辖区内农村公路项目层级监督,上级部门部署的与质量监督相关的专项行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技术交流、业务培训等活动。最高限价为25万元;
B包:2022年度受监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及鉴定检测工作;上级部门部署的与质量监督相关的专项行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技术交流、业务培训等活动。最高限价为15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 □询价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2年4月-2022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2022年4月-2022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A包供应商需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B包供应商需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水运工程材料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A、B包供应商还需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为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的检测服务)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2年8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金港建设项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四楼开标室(地址:广陵路334号)
五、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 ,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6.2本次磋商保证金
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6.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4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打印后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邮箱**********@qq.com,联系电话:135*****259邮件标题备注请备注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开标当日交付确认函原件),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7月26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扬州市运河南路97号
联系方式 :05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 址:扬州市维扬路243号双子星月座511#
联 系 方 式:189*****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工
电 话:189*****222
八、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代理公司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公司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7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2)因进入代理机构需进行身份核验、体温测量、提供苏康码(绿色)、行程码等等,请各供应商所派人员提前到达。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3)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2022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