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移动空气灭菌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移动空气灭菌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移动空气灭菌站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2年07月20日13:2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7月20日至2022年07月27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8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余姚路569号402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0日13:30
开标地点上海市余姚路569号402室
预算金额¥2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晴 陈伊雯
项目联系电话021-********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淮安路7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老师 021-********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清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余姚路569号4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晴 陈伊雯021-********

项目概况

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移动空气灭菌站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余姚路569号4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移动空气灭菌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7.******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移动空气灭菌站 型号1 1台

2、移动空气灭菌站 型号2 2台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需求”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需求”中相应规定为准,且须符合或满足本次招标采购实质目的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注:推行节能货物政府采购、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促进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规范进口货物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投标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应当与上述两证及附件限定内容一致;4、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上述两证不可相互替代、覆盖;5、如果投标人是经营企业,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应当与上述两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保持一致,并且两证不可相互替代、覆盖;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0日至2022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余姚路569号402室

方式:对采购信息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持所需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8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余姚路569号4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类似证照)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3、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违约记录声明函(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5、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6、如果投标人是经营企业,需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淮安路736号        

联系方式:谢老师 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清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余姚路569号402室            

联系方式:张晴 陈伊雯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晴 陈伊雯

电 话:  0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区卫生服务 空气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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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清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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