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关于南京质检院工业品抽检用第二批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关于南京质检院工业品抽检用第二批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质检院工业品抽检用第二批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司要求的相关渠道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8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XYS-*******G
2.项目名称:南京质检院工业品抽检用第二批检测设备采购
3.预算金额:人民币336万元整
4.最高限价:人民币336万元整
5.采购需求:
5.1采购人因工作需要现需采购1批抽检用仪器设备,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5.2采购清单
序号 | 技术装备名称 | 是否进口 | 拟购置该设备台套数 | 产品标识 |
1 | 除湿机 | 否 | 2 | |
2 | 酸度计 | 否 | 1 | |
3 | 电动压片机 | 否 | 1 | |
4 | 冷藏箱 | 否 | 1 | |
5 | 宝石折射仪 | 否 | 1 | |
6 | 紫外荧光灯 | 否 | 1 | |
7 | 耐洗色牢度仪 | 否 | 1 | |
8 | 恒温水浴振荡器 | 否 | 1 | |
9 | 马丁代尔耐磨仪 | 否 | 1 | |
10 | 羽绒吸尘器 | 否 | 1 | |
11 | GB811 撞击头型 | 否 | 1 | |
12 | 全头型测试提升、坠落夹具/三通道加速度传感器装置 | 否 | 1 | |
13 | 皮革测厚仪 | 否 | 1 | |
14 | 迁移测试池 | 否 | 1 | |
15 | 电位滴定仪 | 否 | 1 | |
16 | 雨伞防雨性能试验机 | 否 | 1 | |
17 | 便携式直流电源 | 否 | 2 | |
18 | 服务器 | 否 | 1 | |
19 | 气密性测试仪 | 是 | 1 | |
20 | 独臂吊 | 否 | 1 | |
21 | 整车标距测试机 | 否 | 1 | |
22 | 低温恒温水槽 | 否 | 1 | |
23 | 邵氏硬度计 | 否 | 1 | |
24 | 卫星对时装置 | 否 | 1 | |
25 | 电流过载测试仪 | 否 | 1 | |
26 | 4米天线塔及控制台系统 | 否 | 1 | |
27 | 极对数天线 | 是 | 1 | |
28 | 数字超高阻计 | 否 | 1 | |
29 | 压缩试验装置 | 否 | 1 | |
30 | 无螺纹端子老化试验机 | 否 | 1 | |
31 | 无螺纹端子弯曲机 | 否 | 1 | |
32 | 横向应力试验装置 | 否 | 1 | |
33 | 非实心插销硬度测试装置 | 否 | 1 | |
34 | 软缆保持力试验机 | 否 | 1 | |
35 | 软缆力矩试验装置 | 否 | 1 | |
36 | 摆锤冲击试验机 | 否 | 1 | |
37 | 安装圆筒 | 否 | 1 | |
38 | 低温冲击试验装置 | 否 | 1 | |
39 | 插头绝缘护套耐磨损试验仪 | 否 | 1 | |
40 | 多位移动式插座机械强度试验装置 | 否 | 1 | |
41 | 插销牢固度试验装置 | 否 | 1 | |
42 | 插头插销绝缘套耐非正常热试验装置 | 否 | 1 | |
43 | 摩擦系数测定仪 | 否 | 1 | |
44 | 插头插座量规 | 否 | 1 | |
45 | 温升测试用插头 | 否 | 1 | |
46 | 温升测试用夹紧铜块 | 否 | 1 | |
47 | 弯曲测试用试验插头 | 否 | 1 | |
48 | 耐久性测试用插头 | 否 | 1 | |
49 | 拔出力试验装置 | 否 | 1 | |
50 | 温度巡检仪 | 是 | 1 | |
51 | 三相泄漏电流测试仪 | 否 | 1 | |
52 | 光谱闪烁照度计 | 否 | 1 | |
53 | 照明眩光测量系统 | 否 | 1 | |
54 | 光源频闪测试系统 | 否 | 1 | |
55 | 光谱辐亮度辐射安全测量系统 | 否 | 1 | |
56 | 继电保护测试系统(220V) | 否 | 1 | 核心产品 |
57 | 配电终端测试仪 | 否 | 1 | |
58 | 电磁兼容测试专用桌(一) | 否 | 5 | |
59 | 电磁兼容测试专用桌(二) | 否 | 1 | |
60 | 电磁兼容测试用托盘 | 否 | 2 | |
61 | 电磁兼容测试专用桌(三) | 否 | 4 | |
62 | 电磁兼容测试桌面金属板 | 否 | 5 | |
63 | 电磁兼容测试专用接地板 | 否 | 2 | |
64 | 屏蔽室斜坡 | 否 | 2 | |
65 | 金属材料冲击试样缺口拉床 | 否 | 1 | |
66 | 金属材料冲击试样缺口投影仪 | 否 | 1 | |
67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否 | 1 | |
68 | 固相萃取装置 | 否 | 1 | |
69 | 氮吹浓缩仪 | 否 | 1 | |
70 | 锐利边缘测试仪 | 否 | 1 | |
71 | 测氡仪 | 否 | 1 | |
72 | 自动石油产品闪点试验器 | 否 | 1 | |
73 | 恒温恒湿箱 | 否 | 1 | |
74 | 盐雾箱 | 否 | 1 | |
75 | 电气检测装置 | 否 | 1 | |
76 | 燃气灶具试验用锅 | 否 | 1 | |
77 | 湿式流量计 | 否 | 1 | |
78 | 商用燃气灶综合性能测试系统 | 否 | 1 | |
79 | 四孔水浴锅 | 否 | 1 | |
80 | 演示平板 | 否 | 1 | |
81 | 台式电脑 | 否 | 2 | |
82 | 直流电源 | 否 | 2 | |
83 | 便携打印机 | 否 | 7 | |
84 | PH计 | 否 | 1 |
6.本项目所属行业名称:工业
7.合同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有关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其他资格性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 2021年度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仅需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1.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一年内任意一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本文件第六章)。
3.根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通[2021]5号),对本条第1点中第1.2-1.7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环节即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时可无需提供,仅需提供符合要求的本条第2点要求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予以替代,但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上述完整材料以供核验,核验无误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
4.资格审查环节不适用南京市财政局推行的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5.资格审查环节违反南京市财政局推行的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中标(成交)供应商补充递交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使用信用承诺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文件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2.本项目部分货物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供应商如使用进口产品投标,投标时须持有所投进口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授权 (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出售及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0日至2022年07月27日,工作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价格:100元/份,售后不退。(如网上汇款,请注明本次项目编号和“标书费”字样)
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须从合法渠道登记获取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登记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影印件)。供应商可根据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底端的附件链接,下载“附件-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信息填好后将该表发送(邮件主题为供应商单位+项目编号及名称)至以下邮箱:*********@qq.com,由项目负责人核实后办理手续并提供采购文件1份。电子版文件将发送至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所留存的电子邮箱。
纸质版采购文件与电子版采购文件相同,若需要领取纸质采购文件,领取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楼505。若需要邮寄纸质采购文件,请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购买表中注明邮寄信息。
具体事项联系本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吉工 025-********
四、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方式:邮寄快递送达或投标供应商现场送达。因疫情原因,为避免人员聚集,投标人可选择邮寄快递方式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或根据自身情况提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由工作人员验视后签收,或选择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交由何人何时送达,均不得迟于本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否则将予拒收。选择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导致无法到达或无法按时到达现场造成的不能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等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以邮寄形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邮寄前投标文件须完全满足投标文件投标递交时的各项密封、分装与盖章等各项要求后方可交付邮寄,否则邮件拆封后因投标文件未密封、不符合递交时应满足的密封、分装及盖章等要求,因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请在邮寄单上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及投标单位且字迹清晰,否则可能造成的各种投标无效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寄寄出后请主动、及时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且保持投标人联系电话畅通。投标人需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及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损毁、遗失等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导致不能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而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楼505。
5.投标文件接收人:吉工 025-******** 187*****567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2年08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楼505开标室
3. 开标形式:在线开标。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通过腾讯会议系统采用在线开标方式,投标人代表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仪式。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开标仪式通过腾讯会议系统同步播放,供应商可通过腾讯会议系统在线观看。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现场进行实时录音录像,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何疑问可即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需在“开标一览表”中填写“无异议承诺”。各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后,保持通讯畅通。(注:腾讯会议系统的会议号和密码将于开标时间前2日内发送至各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时填写的邮箱,请注意查看。请各投标人提前下载安装腾讯会议系统并自行熟悉试用)。
4.投标人如安排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请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前注册并获取绿色“苏康码”“行程码”,在投标文件接收现场需出示绿色健康码或核酸检测结果(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自觉接受并配合做好健康信息问询、登记、消毒、体温检测等工作。
五、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任何因未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该项目信息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必须遵守,供应商投标文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中标后的投标产品(包含相应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如专利权、版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的主张或起诉。一旦出现被主张或认定侵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带来的全部最终不利后果。
3、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②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③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④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文件要求。
4、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①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套,包含一式陆份( 1 份正本、5份副本),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②电子版文件壹份,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需要,内容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以U盘形式,贴上含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项目信息的标签,随纸质文件一同密封提交,文件格式应为PDF格式,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5、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189*****356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小旸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大道2号邦宁科技园505
联系方式: 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吉工
电话:025-********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附件
1.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
2022年07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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