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房地产价值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再次询价公告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房地产价值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再次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福建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采购及招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86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省人社厅机关约30单元公有住房价值评估进行网上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评估中介机构前来参加。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30单元公有住房价值评估。评估费用报价限价为5万元。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地点:主要集中在茶园小区环南6村、屏西住宅区、鼓东路44号机关住宅区等地。

  (二)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评估完毕。

  (三)付款条件:递交正式的评估报告后,一次性付款。

  三、投标评估中介机构要求

  (一)评估机构必须具有房地产、资产评估资质;

  (二)房地产评估资格级别为二级(含二级)以上;

  (三)须是福建省国资委评估中介机构信息库名单内;

  (四)公司注册地在福州,且注册资本金在300万元(含)以上。

  四、提交材料要求

  投标人应将营业执照、评估机构房地产及资产评估资质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以及入围省国资委评估中介机构信息库名单佐证材料、报价函(注明评估费用报价、项目预计完成时间、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资料,盖章后装袋并密封,封口处应贴白纸并加盖公司公章。

  五、评标办法及合同签订

  (一)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业主单位成立评标小组,对满足我厅询价公告要求的投标公司,选择报价最低的为中标公司,中标结果以电话方式告知中标公司。

  (二)中标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订协议。

  六、投标截止时间

  (一)投标时间: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9年11月15 日17时止。

  (二)投标地点:请符合条件的评估中介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资料,送交至鼓东路44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7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联系人:田富桔

标签: 房地产价值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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