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梁县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浮梁县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规范,根据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的通知》(赣环督整改办字〔2018〕4号)和《景德镇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试行)》(景环督办字〔2020〕7号)及《浮梁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试行)》(浮环委办字〔2021〕60号)要求,现就浮梁县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2018年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问题三十号整改销号情况。
反馈问题:垃圾焚烧厂对危废飞灰的管理部规范。检查时储灰罐发生泄漏,螯合灰台账为事后反推,与实际不符;螯合灰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护措施,该厂还存在垃圾卸料厅未完全密闭、擅自更改原设计的活性炭喷射点、锅炉除盐水用来浇树、锅炉定排水污水处理站、焚烧炉渣处置与环评要求不符、没有建设垃圾运输车冲洗设施、防护区内有房屋等问题。
整改目标:建成危废飞灰规范临时贮存场地,严格按照危废管理。
整改措施:
1.2019年6月底前对输灰管道进行测厚检测,对管壁较薄的输灰管道进行补焊或更换,按照飞灰的每日产生量、蝥合量、辅材消耗量、蝥合灰入库量、螯合灰转移量建立相关的完整台账。建设螯合灰暂存库,暂存库具备防雨、防水、防风措施。
2.2019年6月底前对垃圾卸料厅进行完全密闭,对与原设计不符的地方进行可行性论证。
3对擅自更改原说计的活性炭喷射点开展现场检查并请专家进行评估后再进行整改。
4.2019年7月底前完成建设中和池和定排水降温池,收集后用于灰渣的冷却和喷淋,做到锅炉除盐水和定排水的循环再利用。
5.2019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垃圾运输车冲洗设施。
6.对防护区内有房屋和焚烧炉渣处置与环评要求不符问题开展调查,2019年底前完成。
7.加强对垃圾焚烧厂危废飞灰的监督性监测和检查频次,指导江西景圣环保有限公司建立规范的管理台账。
整改完成情况:
1.已对输灰管道进行测厚检测,对管壁较薄的输灰管道进行补焊或更换,按照飞灰的每日产生量、螯合量、辅材消耗量、螯合灰入库量、螯合灰转移量建立相关的完整台账。建设螯合灰暂存库,暂存库具备防雨、防水、防风措施。
2.已完成对垃圾卸料厅进行完全密闭,对与原设计不符的地方进行可行性论证。
3.已请专家进行评估(可有效去除二噁英)。
4.已完成对建设中和池和定排水降温池,收集后用于灰渣的冷却和喷淋,做到锅炉除盐水和定排水的循环再利用。
5.已购买垃圾运输车冲洗设备。
6.已对防护区内有房屋和焚烧炉渣处置与环评要求不符问题开展调查,一是将防护区内房屋收购为公司财产,二是因原处理单位倒闭,现将焚烧炉渣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7.目前监测频次(月/次),台账及时在网上申报日报及月报。
2020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问题一十三整改销号情况。
反馈问题:黄字号黑麂省级保护区发现一个新建陶瓷小作坊,存在一个废弃生产厂房设备未拆除;核心区王家坞水库设三级拦水坝,从事家禽养殖、销售等行为,存在扩大房屋建设的情况,人为活动频繁,未按整改要求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区长效管理机制。
整改措施:
1.停止小作坊生产活动。
2.清理废弃厂房外堆齐的设备。
3.停止家禽养殖、销售活动。
整改完成情况:
1.拆除陶瓷小作坊生产所需的烟囱及供水、供电设施,对原居民房屋内搭建的陶瓷柴窑进行封存。
2.废弃厂房外堆放的设备分解破拆后运离。
3.责令停止家禽养殖及销售活动,把提供养殖及销售的设施予以封存。(注:拦水坝早于保护区成立前存在,并用于下游农田灌溉及防洪设施。存在扩大房屋建设的情况,系柏树下分场职工住房于2010年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所建)。
二、问题一十八整改销号情况。
反馈问题:盛大材料包装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未运行,粉碎机粉碎泡沫无除尘装置,固废堆放不规范,未按整改要求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建立和完善工业污染源长效监管机制,督促企业守法成为常态。
整改措施;
1.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检修、老化设备及时更换。
2.粉尘得到及时处理。
3.固体废物按要求堆放。
整改完成情况:
1.设备已进行检修、检测,已上新设备。
粉尘装置已进行更换。
3.固体废物堆放整齐、有序。
三、问题二十七整改销号情况。
反馈问题:部分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管理有短板。浮梁县蛟潭镇、西湖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委设置标志牌和防护栏。
整改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以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消除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整改措施:
1.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在水源地保护区周围设置标志牌和防护栏。加强巡逻,保证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
2.加大宣传,营造水源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蛟潭镇、西湖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牌设立和蛟潭镇950米、西湖乡810米防护栏安装工作。
四、问题四十二整改销号情况。
反馈问题:景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存在自动监控企业端虚假标记、在炉温不到850℃向焚烧炉投垃圾、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不规范等问题,烟气在线数据超标。
整改目标:责令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规范企业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正常、在线数据达标、确保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
1.依法对景圣公司自动监控企业端虚假标记行为进行处罚。
2.加大企业日常监管和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及设备运维工作,确保达标排放。
整改完成情况:
1、已依法对景圣公司自动监控企业端虚假标记行为进行处罚。
2、已加大企业日常监管和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及设备运维工作,加大网格化管理和巡查力度,确保达标排放。
五、问题四十五整改销号情况。
反馈问题:景德镇汉索夫陶瓷有限公司定型车间粉尘未做收集,沉淀池水外泄,雨污分流不彻底。
整改目标:落实好景德镇汉索夫陶瓷实业有限公司定型车间粉尘的收集,彻底杜绝容沉淀池水外溢,做好雨污分流的整改工作。
整改措施:
1.成立专项整改工作组,督促企业按要求完成电机抢修,确保除尘设备正常使用。
2.责令企业沉淀池改建,扩达容积,铺设管道,盖好雨棚,保障沉淀池水不外溢。
3.加强原材料堆场管理,建围挡,道路清淤,规范雨污分流设配,确保做到雨污分流。
整改完成情况:
1.汉索夫公司定型车间已完成粉尘收集。
2.已对沉定池进行了改建,扩大容积,建围挡,加盖棚屋遮挡雨水,配置相关设施以循环利用。
3.已做好雨污分流,加强原料堆场管理,建围挡,对该路段进行清理整顿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污水不外流。
六、问题五十六整改销号情况。
反馈问题:浮梁县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训练基地项目未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余土未覆盖,未设围挡。
整改目标:构建扬尘防控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遏制城市建筑工地扬尘对现场空气质量的影响。
整改措施:
1.责令民兵预备役建设者对未覆盖的进行覆盖。
2.要求对未围挡的进行围挡,并进行了绿化。
整改完成情况:
1.民兵预备役建设者已对未覆盖的进行覆盖。
2.已对未围挡的进行围挡,并进行了绿化。
七、问题五十六整改销号情况。
反馈问题:鹅湖中学旁临时搅拌站原料露天推放,没有雨污分流,生产设施未封闭,未见雾炮等抑尘设施,没有冲洗平台,没有手续。
整改目标:构建扬尘防控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遏制城市建筑工地扬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整改措施:拆除鹅湖中学旁临时搅拌站设备并清理场地原材料。
整改完成情况:
1.临时搅拌站设备已拆除,场地原材料清理。
2.场地进行了复绿。
八、问题五十七整改销号情况。
反馈问题:危险废物管理风险存在。鹅湖镇固体废物堆存,现场大量白色固体露天堆放,没有做性质鉴定,没有防渗措施。
整改目标:督促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环境管理。
整改措施:
1.对现有存贮的固体废物进行性质鉴定。
2.严格规范管理,对现有堆放点进行整改,达到固废临时贮存场的规范要求。
整改完成情况:
1.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存贮的固体废渣常规重金属达到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2.堆放点进行覆盖,达到固废贮存场规范要求,土表进行铺草复绿。
九、问题五十八整改销号情况。
反馈问题:2020年6月康源公司外排废水总磷浓度普遍超纳管标准。
整改目标:规范管理污水处理厂,按标准处理康源养殖废水。
整改措施:责令康源公司立即改正外排废水总磷浓度超标纳管违法行为,并督促其严格按照纳管标准和协议规定向污水处理厂处理输送养殖废水,确保污水处理厂的能力和正常运行。
整改完成情况:公司进行了设备升级、药剂更换、人员培训,并严格按照生产标准生产。
十、问题六十整改销号情况。
反馈问题:湘湖垃圾中转站现场检查时,垃圾中转站管理混乱,渗滤液横流,异味较重,废旧家具堆置人行道。
整改目标:保证垃圾中转站整洁卫生,规范中转站生活垃圾处理运行。
整改措施:
1.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对垃圾渗滤液进行有效收集并规范处置
2、加强制度管理,每日清理到位,完善相关管理机制。
3、清理堆置在人行道的废旧家具。
整改完成情况:
1、我镇环卫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完善管理机制。
2、安排了吸粪车对垃圾渗滤液进行有效收集并规范处置,环卫工人清洗垃圾中转站路面卫生。
3、堆置在人行道的废旧家具分解破拆后运离
4、目前原垃圾中转站已经拆除,新垃圾中转站正在建设中
本公示时间自2022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6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请联系市整改办,联系电话:0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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