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2022年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吉安市2022年农民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0号)和2022年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全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农民队伍,促进乡村人才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2年底,培育高素质农民4529名(任务清单详见附件1),其中省级培训659人、市级培训450人、县级培训3420人,培训参评率和满意度不低于85%;完成省厅下达“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招生任务。
二、重点内容
(一)高素质农民培训
聚焦稳产保供、重点人群、优势产业、能力拓展,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行动,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
1.聚焦稳产保供促增收。围绕“米袋子”“菜篮子”“油瓶子”有效供给,统筹做好粮油、蔬菜、畜禽渔等重要农副产品增产提质、防灾减损和重大病虫害防治、动物疫病防控等全生产周期技术技能、生产管理和健康养殖培训,提升种养水平和产业发展能力,促进稳产保供及农民增收。
2.聚焦重点人群促提升。提升退捕渔民转岗跨行生产技能;提升农机手机播、机收减损技能;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种养加能手的生产经营技能;提升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为主体的返乡入乡创业创新群体的农业生产技能;提升村“两委”成员的乡村治理、社会事业发展、村庄建设管理能力;倡导学法用法,培养一批乡村法律明白人;开展农民耕地保护知识、高标准农田管护利用法律法规、政策培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能力;持续做好脱贫人员和乡村振兴帮扶乡(村、点)农民教育培训,提升脱贫地区农民特色产业生产技能,推动脱贫地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带头人与脱贫农民的“传帮带”融合对接,发挥示范带动功能,带动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增收致富,提升可持续脱贫致富能力。
3.聚焦优势产业促发展。立足我市富民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加强良种识别、选购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培训;普及绿色种养、科学施肥用药、农产品质量安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防治、农业减排固碳、生物育种与生物安全等专业知识,加强农业绿色发展和两个“三品一标”知识技能培训;在“井冈山”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造、电商营销、金融信贷、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关键环节进行专业培训,促进全产业链人才发展储备。
4.聚焦能力拓展强素质。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式创新,不断提升高素质农民生产技能的深度和广度。结合“农业大讲堂下基层”、送教下乡等活动,推动乡村振兴进课堂、思政教育进乡村。将农民教育培训与基层党建有机结合,广泛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了解党章党规和党的基本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大力宣传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科普;传承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引导农民移风易俗、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弘扬勤劳节俭、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进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鼓励高素质农民参与科普活动;引导和鼓励女农民和青年农民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因地制宜举办高素质女农民专题培训班和青年农民专题培训班。
(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请各县(市、区)按照省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有关要求(相关安排另行通知)认真开展报考对象资格审核工作,确保考生符合身份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对象报考学历教育,进一步做强做大农民大学生人才队伍。以乡村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为抓手,推动各类资源向优势协会、优秀骨干进行重点扶持,支持和鼓励参与当地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主动承担农技推广、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组织“工程”毕业生参加全省农村创新创业创意大赛及相关比赛,选拔推介优秀项目和人才,激发乡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营造更加有活力有激情的创新创业氛围。
三、实施步骤
(一)开展需求摸底。开展农民培训和学历教育摸底调研,真实掌握培育对象对内容、形式和意愿等的需求。农民培训重点把握“谁来培训、培训什么、怎么组训”等关键点,为培训方案制定、理论教学、实训实习和跟踪服务提供指导。
(二)选准培育对象。采用“机构招收、逐级推荐、个人申报”等方法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将年满16周岁,正在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入乡创业者纳入培训对象库,同一培训对象一年内只能参加一次培训,两年内不可重复参加同一层级同一类型培训。
(三)完善体系建设。采取指定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统筹用好涉农高校、职业院校资源,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长期稳定承担任务;积极引导农业科研单位和农技推广机构提供技术培训和跟踪指导,鼓励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有序引导社会机构参与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建设一批特色品牌专业、线上线下精品课程、实践性教学基地、“实战型”师资队伍,将具有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科研院校专家、农技推广骨干、特聘农技员、“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优秀学员等纳入师资队伍。重点建设一批优质培训基地,推介一批典型培育模式。
(四)分层分类培育。省级重点开展示范性培训和农民大学生培育,市级重点开展区域共性技能培训和全产业链综合型人才培育,县级重点开展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育。根据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季节要求,合理设置培训时长和课程,优化集中培训、实训观摩的时间安排,鼓励“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推进按农时分段开展培训和教学。
(五)用好信息平台。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开展在线学习、在线服务和在线管理,鼓励各地开展在线课程开发和规范化建设,确保线上课程质量;发挥平台的信息化管理功能,在对象遴选、数据调度、信息分析中实现数字化管理;开展培训在线监管和绩效评价,及时组织参训农民对培训教师、培育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六)做好跟踪服务。根据农业生产规律对高素质农民开展训后跟踪服务,运用好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线上答疑解惑,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线下技术服务,引导成立社会化服务组织或产业联盟,组织开展产销对接、跨地域交流合作等活动,不断巩固和提升培育质量效益。鼓励和支持参加了高素质农民培训的学员报考“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学历教育。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已列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六个江西”建设、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考核,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与教育、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合力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细化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实施步骤、资金使用范围等,保障培训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
(二)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实现培训流程标准化。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全程监管,落实“一班一案”要求,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严格落实主管部门负责人上第一课制度;定期督导调度培训进度;强化对培训机构的过程监督和质量考核。按分级负责原则,对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评细则(附件2),组织开展培育质量评估和验收。
(三)规范资金管理。省、市两级高素质农民培育补助资金在市本级农民培育资金中支出。补助标准:经营管理型3500元/人,专业生产型1000元/人,技能服务型1000元/人。各地要加强资金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培训资金,严禁以现金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农民教育培训。采取预拨制和报账制相结合方式,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到培训机构,同时将资金分配和绩效分解等信息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
(四)注重宣传总结。各地要注重选树典型,积极组织推荐参加全国农民教育培训百名优秀学员遴选资助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加大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先进人物、优秀学员、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
请各县(市、区)于7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方案、11月3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局科教科。
联系人:李永刚,0796-*******,jakejiao@126.com
附件:1.2022年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清单
2.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考评细则
3.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和课时分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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