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气象局台式计算机等采购项目
望奎县气象局台式计算机等采购项目
公告日期: | 2014-12-18 08:20:38 | |||||
项目名称: | 望奎县气象局台式计算机等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1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望奎县气象局 委托,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单位: | 望奎县气象局 | 开始日期: | 2014-12-18 08:20:38 | |||
联系人: | 侯晓东 | 截止日期: | 2014-12-23 08:20:38 | |||
联系电话: | 137*****199 | 送货地点: | 望奎县望奎镇中央大街379号 | |||
联系邮件: | wkqx*******@163.com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内到货 | |||
剩余时间: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
资质要求: |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原装正品,产品由厂家直接发给用户,根据产品要求上传厂商出具的保修服务承诺。2、政府采购合同网上确定后,供应商不得更改配置品牌和型号,不得拖延供货时间,供货周期为政府采购网上确定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3、采购人一经发现竞价人存在身份资质、产品规格、产品质量等与事实不符的情形,将取消竞价人中标资格,存有虚假行为的中标商将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及相应责任。4、投标报价应包括所用设备、配件、安装调试费、运费、应缴税费和质量保证期内的包修包换等费用在内的全包价。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的项目或遗留项目,采购人将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供应商不得在未列的项目或遗漏的项目上收取采购人任何额外费用。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
需求附件: | ********172*****348.zip&type=attachment">********172*****348.zip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台式计算机 | 联想 | M8080T-B210(双网) | 套 | 2 | 原厂 3年 | |
激光打印机 | 联想 | LJ2650DN | 台 | 1 | 原厂 1年 | |
激光打印机 | 联想 | LJ3700DN | 台 | 1 | 原厂 1年 | |
电视机 | LG | 55LY540H-CA | 台 | 1 | 不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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