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盘山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盘山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CG-******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盘山县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盘山县税务局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履约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后,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价格变化幅度小,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最多续签两年,但合同应当一年一签。如国家工资上调或社会统筹保险调整等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物业管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物业管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0日至2022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邮箱:lnshxm@163.com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为方便招标工作,投标人需将招标公告附件中的(1)报名表下载后手写填写完毕,报名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间(年、月、日、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以上信息填写不全投标人后果自负;(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lnshxm@163.com)并电话联系确认(0411- ********),未及时电话沟通造成报名延误后果自负。邮件题目统一为“报名+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代理对报名材料初审后,招标文件费请对公对汇至账户名称: 辽宁顺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号码: 212*****008*********,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栾金支行,金额:500元,售后不退且为本项目使用,汇款时请在备注中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发至此邮箱,收到汇款及汇款凭证后会将招标文件发送到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中的邮箱。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山县府北大街9号盘山县公共行政服务大厅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盘山县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
联系方式:关先生 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顺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盘山县水岸雅居12号楼2单元1101室
联系方式:陈工 04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工
电 话: 0411-********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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