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农业机械事务中心院内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湘西州农业机械事务中心院内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业机械事务中心的湘西州农业机械事务中心院内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州财采计-2022-******,采购代理编号:HNFDZB-2022-004)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经磋商小组确定,邀请你单位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名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业机械事务中心 2、采购项目名称:湘西州农业机械事务中心院内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州财采计-2022-****** 4、采购代理编号:HNFDZB-2022-004 5、采购预算:200万元 6、采购内容: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州农机事务中心院内边坡治理、重建重力式挡土墙、废弃围墙拆除、修建安全栏杆、新建坡顶截水沟及场内排水沟、边坡绿化等。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说明: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报价,不得只对部分内容报价响应,否则,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8、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 9、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1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通知采购人组织验收。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11、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合同约定保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被“信用中国”或“湖南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2年7月21日~2022年7月27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点击供应商/供应商/竟买方登录→点击用户名登录或证书Key登录→点击“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菜单,进入页面→点击“操作”按钮,进入到投标信息完善详情页面:填写项目负责人,点击我要投标→点击“采购业务-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进入页面→点击“领取”下载按钮,进入详细页面→点击“下载磋商文件”按钮,进入文件详细页面进行交易文件下载。(备注:供应商必须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点击我要投标阶段的操作,否则将会影响其响应报价)。 2.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8月3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8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四楼开标区相应标室)。 4、响应文件送给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要求提供。 六、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业机械事务中心 地 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武陵西路14号 联系人:彭跃进 电话:139*****41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飞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西高新区学院路23号 联系人:段飞国 电 话:0743-******* 电子邮箱:*********@qq.com 备注: 1、疫情期间,各潜在投标人须按照湘西州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因防控疫情原因影响正常投标的,责任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须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配戴口罩以及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有效的核酸检测证明等参加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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