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沅陵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程(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湖南省沅陵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程(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湖南省沅陵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程(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沅陵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程(一期)已由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沅发改行审字〔2021〕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沅陵辰农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项目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沅陵辰农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勘察、监理、造价、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沅陵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程(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沅陵县官庄镇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分为四类:土地整治类项目、产业类项目、旅游类项目以及乡村建设类项目;本次总建安费*****.77万元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工期按总承包合同或者施工合 同中约定的工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 ?监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 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勘察、市政工程设计 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 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3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 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 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起)不少于\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2.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造价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土建专业);拟任监理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在怀化区域以外不得有在监项目,在怀化行政区域(含县城)在监项目不得超过2个(以湖南省住建智慧云平台查询为准);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证;拟任招标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部监理人员投标人应承诺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配备。 3.2.7 其他要求:\。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4-22起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 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5-1709:30,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怀化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沅陵县土地整理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158*****668 9.其他 9.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 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 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沅陵辰农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沅陵镇沅陵大道茶业交易市场E栋三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话:074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迎丰东路顺天国际10楼1006室 邮 编:****** 项目负责人:丁瑞 电 话:0745-*******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丁瑞(签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2-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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