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龙镇苏山村2022年土地开发整治招标公告
长龙镇苏山村2022年土地开发整治招标公告
本项目连江县长龙镇苏山村2022年土地开发整治项目已由连江县人民政府以连政综[2022]109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连江县长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2.1 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长龙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元(不含土源购置工程费用)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 发包范围:招标控制价*******元(不含土源购置工程费用)
(2) 发包内容:连江县长龙镇苏山村2022年土地开发整治项目内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包含的所有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及设计图纸为准。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工程预算造价:*******元;组成:招标控制价*******元;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发包价:*******元;组成:本项目的K值为8%,发包价为控制价*(1-k):********(1-8%)=*******元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9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连江县小规模工程承发包企业候选名册施工(水利)中的企业。
4、抽取确认承包单位方法4.1 抽取时间:2022年7月26日15点00分到16点00分
4.2 抽取地点: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4.3 抽取方法:公开随机抽取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按标准收费的70%计取
5、合同类型5.1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单位应当在确认函发出之日起28天内就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向建设单位提出核对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无异议;经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由双方确认后应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
6、合同签订承包单位在收到确认函3天内,就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施工中工程进度款可按月支付,施工中支付进度款不得超过已完成合同内工程量的80% (项目变更已按变更管理规范确认的可按进度款支付,但不得超过70%;未经过确认的,不予支付工程款);在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不得超过合同内工程量的85% (变更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得超过75%);结算审计并按规定移交档案后、缺陷责任期满前支付工程款不得超过结算审计价的97% (质量保证金可用银行保函替换)。另外,因特殊原因没有经预算审计的,在结算审计前,支付的进度款不得超过合同价的60%。
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7.1 履约担保金额:工程中标价的10%;
7.2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转账;
7.3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过后28天内退回。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连江县人民政府网(www.fjlj.gov.cn)、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连江县长龙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长龙镇
邮编:******
电话:137*****139
联系人:谢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0591-********
建设单位监督部门名称: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91-********
标签: 土地开发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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