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城乡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全自动升降桩采购
根据高县城乡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办公需要,拟采用现场报价方式采购全自动升降桩,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企业参加本项目的现场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高县城乡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服务内容:全自动升降路桩及施工安装。
二、采购人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现场报价邀请在高县城乡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是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时,不必提供)
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印章(鲜章)。
四、验收办法:
(一)设备安装完毕后,由业主组织专业人员会同成交供应商依据提供的装箱清单、检验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及质量标准等有关资料共同检验。如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成交供应商在10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成交供应商与业主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付款方式:
(1)项目验收合格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货款。
(2)成交供应商须向业主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培训要求
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保证业主所有参加培训人员都能够充分理解,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和日常维护,并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
供应商前来进行技术培训的人员的费用包括在供应商的比选报价中,业主不再另行支付。
七、售后服务要求
(一)基本要求: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比选文件中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质保期限至少须为
一年,并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量出现问题时,成交供应商负责“三包”,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在质保期外,提供设备的更换、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
(二)伴随服务:供应商应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
1小时内电话响应,
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并排除故障。
八、现场报价时间、地点:
(四)现场报价时间为:2022年
7月23日上午十点;地点:
高县庆符镇白鹤林大道99号高县城乡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
九、中选原则
在控制价范围内价低者中选,若最低价出现一致,则由评选小组组织现场二次报价。
十、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高县城乡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
0831-*******。本公告由高县城乡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行使最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