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拨付2022年自治区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项目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宁财(综)指标[2022]116号)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计划实施泾源县2022年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为切实做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确保项目规范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民政救助对象、特殊人群和农村“三留守”人员为重点,以乡镇社工站为依托,在香水镇、黄花乡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发挥社会工作人才专业作用,通过入户访问摸底调研,摸清老年人底数和基本情况,为广大老年人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丰富老年人文化娱乐生活;为留守老人、分散供养老年人等民政救助对象,提供各类生活照料和专业健康护理服务,协助指导已建“老饭桌”持续化运行。不断提升服务对象幸福指数和满意度。
二、项目安排
项目名称:2022年泾源县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实施地:香水镇、黄花乡;项目资金设置:20万元;实施期限:12个月。
三、相关条件
(一)项目承接主体资质。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宁民发[2014]67号)文件关于承接主体资质的相关要求;
2.原则上1个项目期至少选派2名固定的专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服务。承接主体应明确项目任务、考核评价指标。
(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除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拥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还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1.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人员;
2.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社会学、社会政策、民政管理、心理学、社区管理等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项目指标。
1.个案服务:每个项目乡镇开展个案服务100例,共计2个乡镇200例。平均每个个案跟进8次,每次不少于5小时;
2.小组活动:每个项目开展小组活动60节,同一类型的小组不得少于5节,小组组员的出勤率不低于85%;
3.社区活动:以地区发展模式、社区策划模式为主,每个项目开展节庆主题、健康义诊、文化娱乐、精神文明、趣味竞技等各类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12场次;
4.法律、政策宣讲:每个项目乡镇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家庭、法律援助等服务12次,累计服务不少于600人次。
5.建立志愿者队伍:每个项目乡镇培育扶持志愿服务队1支,每支人数不少于10人。通过链接资源、督导培训等方式,使本土志愿者在当地能够发挥积极作用。
6.助餐服务。为每个项目村的老饭桌提供不少于10人的助餐服务,累计服务不少于2000人次。
四、项目内容
(一)社会服务。走访辖区内常住老年人,建立一户一档信息档案,同时简单评估其生活能力、生活水平和健康状况,建立数据丰富、资料齐全的全镇老年人信息台账。按照各项指标对老年人分级分类,筛选出留守、重残、分散特困供养等特殊老年人,根据评估等级和类别分别提出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开展保障救助、社会融入、危机介入、家庭随访、心理疏导、矛盾调处、兴趣培养、自信心提升、康乐活动、健康管理、社会融入、康复服务、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资源链接、应急处置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使基层服务内容更丰富、资源更多元、水平更专业。
(二)社区活动。链接所在辖区文化资源,为辖区所有老年人提供社区工作服务(社区活动),通过放映电影、戏曲下乡、棋艺比赛等方式,同时开展卫生、安全、防诈骗、健康养生等知识讲座,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三)法律服务。以民法典为宣讲重点,围绕群众关注度高、贴合切身利益等存在的法律问题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家庭、法律援助等服务,引导群众深入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四)助餐服务。助力项目乡镇做好农村老饭桌管理运营工作,以提高老饭桌饭菜质量,确保可持续运营为目标,以民政救助对象中60岁以上特殊老年人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集中用餐服务,确保老饭桌发挥作用,运营持续规范。
(五)发展志愿者队伍。坚持党建引领,发扬志愿精神,通过能力建设、资源链接、督导陪伴等扶持手段,在项目乡镇发展培育一支矛盾调处、技术指导志愿服务队,开展多种形式服务活动,树立文明新风、文明村镇创建,起到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五、申报条件
(一)在全区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且2021年年检合格,原则上优先选择3A级以上社会组织;
(二)有完善的组织机构;
(三)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财务制度健全,资产管理规范;
(四)具备申报项目相关的专业工作队伍、设施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
(五)所申报的项目内容须在章程业务范围之内。
(六)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
六、项目实施
该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三家及以上社会组织参与邀请招标和评审,民政局根据评审结果组织实施本项目的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民政厅将对各地的项目评审、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管,对监督、指导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申报材料。1.项目申报书,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2.盖有年检结论的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文件、荣誉证书、评估等级证明、会计人员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3.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配套资金承诺书。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向县民政局报送。
(二)项目评审。项目选定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宁夏公益创投评审暂行办法》,由民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包括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预算的编列、社会和地方财政资金的配套等情况。不得直接指定项目承接单位。项目评审要优先考虑面向民生、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体现社会组织特色、发挥实际作用,且前期调研工作充分的项目。
(三)项目实施。民政局完成项目评审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予以实施项目。
(四)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时间为正式签订合同后至2023年7月30日。项目承接单位向民政局于2023年2月1日、2023年7月20日前分别报送项目中期、末期完成情况专题报告。项目经费由民政局直接向承接项目单位按项目合同约定拨付。
(五)项目验收。自治区民政厅将委托第三方对项目中期及末期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结果不合格的项目执行单位,由实施地县民政局负责监督限期内整改,且三年内不得承接民政部、自治区、市、县(区)各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七、项目的组织实施及联系人
泾源县2022年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由泾源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的申报、评审和日常监管工作。申报项目时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申报,项目资金设定为20万元以内,根据申报单位的服务能力、项目内容和可执行性等因素全面考虑,确定资金标准。
特此公告
联系人:泾源县民政局养老服务中心主任:
马磊,联系电话:0954-
*******泾源县民政局
2022年7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