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妇幼保健院食堂服务公告(二次)招标公告

铜梁区妇幼保健院食堂服务公告(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篇采购公告

经重庆市铜梁区妇幼保健院研究决定,按采购相关规定,对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现将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铜梁区妇幼保健院食堂外包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医院食堂及厨房建筑面积共约520㎡,设置有餐厅、厨房、饮食制作间、库房、辅助用房及公共部分等,墙面、地面、吊顶已装修改造,并向食堂管理经营区域投入部分厨具、炊具、餐桌等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投入详见设施设备清单)。为了更进一步提高医院食堂的服务水平及菜品质量,更好地为病员和职工服务,从而保证医院工作的顺利进行,医院决定将食堂对外承包经营。

(三)服务期限:两年。

(四)质量保证金最低报价:24万/2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本采购项目属于其生产或经营范围,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2、《卫生许可证》(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人代表须将本人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供评委查验。身份证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信息完全一致;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餐馆证明文件(含经营地点、规模、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事业单位经营承包合同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通过挂靠公司进行投标。如果投标发现类似情况,取消竞标人资格;如果合同运行中发现,采购人立即终止合同,同时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要求厨师团队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烹饪技师1名及以上(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投标人必须有正在经营的400平米以上餐馆或近二年有超过300人的企事业单位经营承包餐厅的经历,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司鲜章,原件必查。

特别注意: 以上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合同质量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1、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800元(肆仟捌佰元整),由投标人现场向院方缴纳,由院方和投标人当场封存,由院方保管。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投标结束后,未中标人现场退还;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一次性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后,无正当理由擅自退出投标的;

②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③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不实材料的。

(二)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2、履约保证金支付时间及属性:中标通知发出后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要求:中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将视为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退,招标人有权选择或与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或重新招标。

4、履约保证金退还:投标人在经营期内若无双方基于本次投标签订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服务期满后,帐物、备案设备等双方交接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由重庆市铜梁区妇幼保健院向承包人银行基本账户无息转账退回。

(三)合同质量保证金:即中标成交价。中标人分两次向院方缴纳,第一次于签订合同前缴纳合同质量保证金的50%,合同第二年的第一个月内缴纳合同质量保证金余下50%。

用于“重庆市铜梁区妇幼保健院食堂质量管理标准”考核结果的应用,每两月执行。合同质量保证金总额按合同期24个月平均划分到每个月计算,如果食堂运营未达到或违反招标文书规定要求,院方按招标文书规定的标准扣罚中标人当次的合同质量保证金。

特别提示:处理食源性安全事故,院方可单方面启用合同质量保证金,保存好处理食源性安全事故相关票据便于双方对帐。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购文件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cqstl.gov.cn/zzcg/cggg/)上免费下载。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7月26日09:30至10:00,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妇幼保健院十五楼中会议室。

(三)开标时间:2022年7月26日10:00。

(四)开标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妇幼保健院十五楼中会议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重庆市铜梁区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南城街道白龙大道398号。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蒋老师173*****022 李老师139*****513(咨询时间为每个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七、监督管理

本项目采购过程由重庆市铜梁区妇幼保健院纪检、审计、工会、财务、总务科负责人及职工代表全程参与,按受社会监督。

八、解释权

本项目由重庆市铜梁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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