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Q-HN-2014-5)
受怀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委托,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所属的位于怀宁县供销大厦一、二层商业用房整体对外进行公开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介绍
怀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拥有的位于怀宁县高河镇黄梅路供销大厦一、二层商业用房,一层、二层总面积为4580平方米,其产权归县供销社所有,房产、土地两证齐全,具有完全处置权。县供销大厦一、二层商业用房作为一个标的,整体对外进行公开竞租,租赁期限为10年,每年60万元。
县供销大厦首轮承租期间,原承租方自建的仓库、厨房、发电机房等附属设施等折价的费用由此次中标方给予补偿,该项支出在本次招租资金之外由中标方另行支付,折价的具体费用由中标方与原承租方共同商议确定。
本次竞租会标的报价低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底价60万元/每年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竞租方要求
1、竞租方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有经营能力的自然人。
2、竞租方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业务,不得从事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商业活动。
3、竞租方在租期内实行门前三包,服从出租方管理。
4、双方合同共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5、本次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期限
公告日期:2014年12月18日至2014年12月24日
在此期间,竞租方可自行查看现场,看房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江守国,联系电话:****-*******
四、报名的时间、地点及要求
1、集中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5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2、报名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有经营能力的自然人。
3、报名地点: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二楼业务部(高河镇育儿路24号)
4、报名资料: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每页均需加盖单位鲜章,并采用订书机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或文件夹式装订,包装于一个文件袋内,并在封面及封袋写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日期)。
⑵有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报名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要求:竞租方须按上述规定的要求进行报名,并携带原件进行核查,未按规定要求或未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报名的不予受理。
五、竞租会开标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
1、时间:2014年 12 月 26 日 16:00 时(北京时间)
2、地点: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二楼开标二室(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24号)
3、竞租会相关规定:
⑴竞租方须携带报名时所需提供资料的原件和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由出租方和县招管局监督股工作人员对竞租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参加竞租。
⑵竞租方须持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表持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现场登记签到参加竞租会(竞租方只允许一人参加竞租会,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竞租会现场)。
⑶为维护竞租会现场秩序,请参加竞租方人员提前将手机设为振动或关机状态。
六、竞租保证金
竞租保证金为人民币 18000元整,竞租方须以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等非现金方式出具,竞租保证金的转款凭证上需注明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便查对核实。竞租保证金须在 2014 年12月26日 11:00 时前到账。
账户名称:怀宁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支行
账 号:175*****2283
未成交的竞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竞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竞标人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竞租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七、成交原则
1、报名参与竞租的竞租方如果达到三家以上采取一次性密封报价。
2、报名参与竞租的竞租方如果只有两家,则采取二次密封报价。各竞租方在首轮密封报价结束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第二轮密封报价(第二轮密封报价不得低于第一轮密封报价,且第二轮密封报价为最终报价)。
各竞标方均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确定的有效底价以上的最高应价者竞得的方式确定成交竞租方(现场发放《竞租价格书》,并将《竞租价格书》包装密封于一个信封内,现场递交至指定地点)。成交竞租方的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合同价。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最高报价完全相等时,则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租方。
八、交付地点:安徽省怀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九、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约定。
十、出租方及出租房屋标的简介
1、出租方:安徽省怀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出租商业用房标的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