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兴文中学学生宿舍楼和艺术楼建设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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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广东金灿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2广东今典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3广东润庆建设有限公司通过
4广东锐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5广东裕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生宿舍 艺术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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