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数字作战室大屏幕搬迁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绍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数字作战室大屏幕搬迁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绍兴市公安局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要求,绍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数字作战室大屏幕搬迁工程采用比选方式进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绍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数字作战室大屏幕搬迁工程。
二、预算金额:*****元。
三、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完成绍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数字作战室内LED拼接屏、监控及附属设施材料的搬迁、运输和安装调试。
2、项目地点:
(1)原址: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会稽村毓秀桥422号(绍诸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2)新址:绍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G1522常台高速嵊州出口)
(3)两地距离:总计约68公里。
3、安装要求:中标人应在实施前要进一步深化设计和施工图,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并提交采购人认可;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建议提供的设备能反映投标人在设备配置技术要求中建议的指标。投标报价应包含机房综合布线、供配电缆及管道等隐蔽工程等费用,如采购文件中遗漏了必须具备的设备、配件或服务,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指出,并提出解决方案供采购人、评审小组参考。中标人有义务保证采购人系统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线缆、配件或技术服务导致采购人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中标人须承诺免费提供相关设备、配件或技术服务,并无条件完成相关工作,采购人不增加任何费用。
4.施工要求:中标人需文明安装和施工,保证安全,如在安装和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在项目安装和施工过程中如对采购人的建筑物和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中标人须负责赔偿或免费修复。因此,供应商须自行考虑报价风险。
5.质量要求: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评定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把好各道施工工序的质量关,杜绝质量事故,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规范要求。对中间验收负有监督、组织、协调之义务,并对由招标方组织的阶段验收或最终验收结果负有全部的直接责任。
5、售后服务:搬迁完成后,中标公司负责安装并调试所有设备正常运行,提供不少于一年的售后维护服务。
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地点:绍兴市越城区阳明路8号市委党校(高速交警支队112会议室)。
2、报名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资料:
(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价单。(加盖公章)
六、评标方式:
1、采购小组于2022年7月27日上午10时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评标,按最低价中标。
2、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项目流标。
3、投标文件应根据需求制作并加盖公章,递交的投标文件须密封,否则无效处理。
七、评标要求:报名人携带投标文件于2022年7月27日上午10时准时到绍兴市越城区阳明路8号市委党校(高速交警支队112会议室)参与评标,未准时参与评标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招标咨询:沈 昱 电话:137*****957
招标投诉:张 越 电话:135*****761
绍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7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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