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省妇女联合会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贵州省家政职业技能大赛总体方案》的通知

省商务厅省妇女联合会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贵州省家政职业技能大赛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商务局、妇女联合会、发展改革委(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贵州省家政提质扩容2022年重点工作要点》,省商务厅、省妇女联合会、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保障厅拟联合举办2022年贵州省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总体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商务厅 贵州省妇女联合会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15日

(联系人:省家政协会金茜,电话133*****494;省商务厅吴翔,电话0851—********;省妇联陈莉丽金东麟,电话0851-********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民政厅、省总工会、共青团贵州省委


2022年贵州省家政职业技能大赛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等文件精神,激发全省家政服务员爱岗敬业、比学赶帮的热情,营造全社会关注家政、关心家政的氛围,进一步提高家政职业的影响力、吸引力,促进家政提质惠民,省商务厅、省妇联等单位拟联合举办2022年贵州省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开展“最美家政人”“最美黔灵女”推树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一)大赛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贵州省商务厅

贵州省妇女联合会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协办单位:贵州省民政厅

贵州省总工会

共青团贵州省委

(二)大赛组委会

主 任:省商务厅厅长、省投资促进局局长马雷

省妇女联合会主席杨晓曼

常务副主任:省商务厅副厅长冉莉

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龙丽红

副主任:省发展和改革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团省委分管负责人。

委 员:各市(州)商务局、妇联分管负责人,主办和协办单位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省家政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人。

(二)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副厅长冉莉兼任办公室主任,省商务厅服贸处、省妇联发展部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组委会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裁判组、竞赛组、监督组、宣传组、安保组、疫情防控组、保障组等机构。

二、大赛项目、参赛条件、比赛内容和组织方式

(一)大赛主题

展示家政新风采·促进家政惠民生

(二)大赛项目

家政服务员职业技能大赛设家务料理员(含家常菜烹饪、家庭保洁等)、母婴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家政培训师和家政经理人等5个竞赛项目。参赛对象分为家政从业人员和全省高(中)级职业院校家政专业在校学生两类,学生组只参加家政服务员(家务料理、母婴护理、养老护理)项目比赛,两类选手分开竞赛,互不交叉。每个竞赛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其中学生队一、二、三等奖各设1名;设单位组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名。

(三)参赛条件

1.家政服务员参赛选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行业组织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且有二年以上的从业经历(不含医护人员等);(2)在商务部家政信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并审核通过;(3)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从业无举报投诉;(4)年龄21—55(含)岁之间,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学生队参赛选手必须是全省高(中)级职业院校家政专业在校学生。

2.家政培训师参赛选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行业组织颁发的培训教师资格证书,有三年以上的从业经历;(2)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从业无举报投诉;(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3.家政企业经理人参赛选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家政企业负责人或中高层管理人员,有三年以上的从业经历,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重视创新,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先进,对企业贡献较大,个人事迹突出、案例典型,具有行业示范引领作用;(3)所在家政企业登记注册3年以上,管理制度健全,经营正常,参赛前3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三)比赛内容

大赛为分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理论知识成绩和实操考核成绩按3:7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大赛试题根据人社部门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规定等进行命题。每个项目的比赛细则、评分标准由裁判组制定,报组委会办公室批准实施。

(四)组织方式

各市(州)和高(中)级职业院校先组织初赛或初选,原则上推荐每个项目的前三名参加全省大赛(决赛)。每个市(州)组队参加全省大赛(决赛),参赛队含队长、副队长各1名,工作人员2名,参赛选手原则上不超过15名;由省家政协会推荐、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批准不超过6所高(中)级职业院校组队参加全省大赛(决赛),参赛队含队长1名,参赛选手原则上不超过9名。决赛选手同时在省商务厅、省妇联官网面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线索检举,经调查核实、认定为不符合参赛条件的选手,应取消参赛资格,缺额不得替补。

三、大赛时间安排

(一)筹备阶段(7月15日前)。印发大赛实施方案,制定竞赛规则等筹备工作。

(二)初赛阶段(7月22日前)。各市州组织初赛或初选,评选出参加全省决赛的选手,组建参赛队。7月22日前将报名表、参赛选手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证书、2寸白底证件照等资料的电子版发送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及时审核参赛选手的资格条件,对外公示。

(三)大赛阶段(暂定7月31日前,时间1天)。在贵阳举办全省大赛,按开幕式、决赛、颁奖三个阶段进行。

四、推树“最美家政人”“最美黔灵女”

(一)活动安排。每个市州推荐30名“最美家政人”“最美黔灵女”参选,并于7月20日前向大赛组委会申报以下资料:人选申报表(另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近两年获得证书复印件(可选)、已完成的服务合同复印件、1寸白底证件照1张、工作场景照3张,最终选出“最美家政人”10名、“最美黔灵女”10名,入选后需提供工作视频(可选、长度不超过3分钟)。

(二)入选条件。1.家政服务业从业者,年龄在22-- 55周岁,身体健康;2.热爱家政服务工作,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3.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业务精湛、爱心向善、事迹突出、客户满意的家政从业人员。

五、经费保障

大赛经费由省商务厅、省妇联负责。各代表队参赛期间的食宿由大赛组委会负责,交通费自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地要充分认识举办此次大赛的重要意义,精心筹划,认真组织。要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大赛疫情防控措施提前7日通知),确保初赛和大赛规范有序,全程安全,实现通过大赛促进家政行业大发展的目的。

(二)加强统筹,密切协同。各级商务、妇联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形成合力,积极动员组织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参与,选拔出优秀人员组队参赛。省家政协会要积极与相关高(中)级职业院校沟通,按要求指导组队参加全省大赛(决赛)。

(三)公正评判,赛出水平。要把“公平、公正、公开”作为生命线贯穿初赛、决赛的全过程,严格按照竞赛细则和评分标准,公正评判,不徇私情,确保赛出水平、赛出风格,确保大赛结果经得起社会检验。

(四)加强宣传,树立典型。大赛期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贵州日报、贵州广播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闻、微信公众号、抖音、多彩宝“到家服务”等新媒体、新平台,大力宣传国家和省级出台的家政提质扩容等支持政策,深入挖掘和宣扬全省家政行业的先进典型,尤其要发挥获奖选手的典型示范和榜样带动作用,充分展示新时代家政人的新形象。各级、各有关部门在评选表彰“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时,应优先考虑大赛的获奖家政人员。


标签: 家政 方案 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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