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2次招标公告
轮胎2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余姚市交通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轮胎采购项目(重发)” 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编号:CG14-68
一、招标人: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
二、采购人:余姚市交通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三、本次采购内容:
品目一 山区半山区轮胎 采购预算:200万元
品目二 平原轮胎 采购预算:500万元
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
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有明确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限制资质(资格)时间的,从其决定。
(6)具有汽车轮胎生产资格的制造商或其委托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2014年12月18日
六、招标文件的网上下载:
(1)供应商必须在余姚市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yyztb.gov.cn/)的“投标人”栏目中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2)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余姚招投标中心数字证书用户自助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timevale.com/tself)完成“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办理工作(发证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71-********),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七、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0日上午09:00
提交地点: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室(1)
八、开标:
开标时间:2014年12月30日上午09:00
开标地点: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室(1)
九、投标保证金:
品目一 人民币 20000元整;
品目二 人民币 5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9日,上午11:30,各供应商以本单位开出的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缴入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帐户。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余姚支行
帐 号:****************9
十、)
十一、采购单位联系人: 诸长军,电话:136*****722
十二、招标单位联系人:汪正波,电话:****-********
十三、其它事项
关于缩短等标期的说明: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财采监[2010]52号文件第9条规定,本项目已于2014年11月28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及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网站上发布采购公告,该项目品目一、二已按规定于2014年12月18日经公开招标,因招标失败而致项目时间较紧,且经专家论证其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或歧视性,定于2014年12月30日开标。采购人要求本次招标的等标时间缩短到12日(法定为20日),如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于投标截止前3日向招标方提出,可以依法延长到规定时间,否则招标方将按规定开标,之后供应商对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余姚市招标投标中心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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