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站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材料招标公告
绥芬河站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材料招标公告
哈尔滨铁路局 绥芬河 站铁路货物装载
加固材料公开招标公告
绥芬河 站就本单位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材料供应资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 SZYX-201501 号
二、项目名称: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材料供应商资质招标
三、招标内容:
此次招标对象为向本单位供应铁路货物装载加固材料成品的供应商:
(1) 普通木材紧固器 成品;(2) 镀锌铁线 成品;
(3) 直径6.5mm盘条 成品;(4) 篷布网 成品;
(5) 篷布绳卡 成品;(6) 篷布支架防磨垫 成品;
(7) 木支柱(柞木、桦木) 成品;
(8) A型篷布支架 成品;。
四、技术标准:
按照哈尔滨铁路局发布的《哈尔滨铁路局常用货物装载加固材料技术标准及使用方法》规定执行,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条件要求:
1.按照《哈尔滨铁路局货物装载加固材料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此次招标对象为生产厂商,严禁经销商投标。木支柱(柞木、桦木)允许个人名义参与投标,但必须提供2014年或2015年度木材采伐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中标后承诺能办理木材准运证明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货物装载加固材料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以“资质合规、质量达标、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每种品类加固材料的供应厂商原则应招标不少于2家,中标价格取最低2家中标企业平均值。
3.投标供应“木材捆绑紧固器、篷布网、篷布内网、焦炭网、篷布绳卡”等加固材料的生产厂家,必须持有本厂投标产品经铁科院质检中心出具的、检测依据为《加规》、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报告方准参加投标。同一厂家的产品禁止以二个及其以上的投标人身份参加投标。局货运处负责协助站段鉴定检测报告的真伪,统一收取和登记检测报告原件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6日8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51号哈尔滨铁路局货运处308房间,联系电话****-********。
投标厂家在投递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产品的“检测报告”。在开标时必须持有哈尔滨铁路局货运处出具的“检测报告认证合格证明”。
4.公开招标过程中,同一品类投标厂商不得少于5家,如少于5家则该次招标流标,由车站请示哈尔滨铁路局货运处并进行备案。二次公开招标时,同一品类投标厂商仍少于5家,经哈尔滨铁路局货运处批复,以现有参与厂商中最低报价确定中标厂商。
5.投标价格原则不可超过绥芬河站2014年同类装载加固材料品种的采购价格。中标价格统一为含税价格,且为产品自身价格与配送价格之和。
6.投标前,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一同上交招标方。木材紧固器品类保证金100000.00元;铁线、盘元、木支柱品类保证金50000.00元;篷布网、篷布绳卡、防磨垫、A型篷布支架品类保证金5000.00元。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返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立即转为安全质量保证金。安全质量保证金在安全协议中进行阐述。
7.货物装载加固材料生产企业根据招标公告内容形成招标意向后,到绥芬河站营销物流科领取单项品类招标文件。
8.中标企业必须使用铁路货物快运“门到门”或“站到门”的方式运输到站,严禁一切公路运输方式(车立柱除外)。我站接货后对加固材料进行抽检,符合要求后由财务科以银行转帐方式进行支付货款。
9.参与招标的企业,其提供的投标文件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凡发现造假行为一律取消该企业2015年绥芬河站货物装载加固材料招标资质。
10.参与招标企业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开具增值税发票结算。车立柱允许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但开具增值税发票内容必须与中标木支柱品名相符。
六、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
我单位此次公开招标的品类及拟招标厂商数量:
(1)A型篷布支架 半成品(原材料),拟招标 2 家供应厂商;
(2) 普通木材紧固器 成品,拟招标 2 家供应厂商;
(3) 镀锌铁线 成品,拟招标 2 家供应厂商;
(4) 直径6.5mm盘条 成品,拟招标 2 家供应厂商;
(5) 篷布网 成品,拟招标 2 家供应厂商;
(6) 篷布绳卡 成品,拟招标 2 家供应厂商;
(7) 篷布支架防磨垫 成品,拟招标 2 家供应厂商;
(8) 木支柱 成品,拟招标 2 家供应厂商。
七、其它有关事项:
1.公告有效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8日18时止。
2.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2014年12月29日8时至2015年1月6日17时。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黑龙江 省 绥芬河 市 站前 路 36 号 铁路车站 单位 五 楼 营销物流科 。
4.收取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以送达我单位并且负责接收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截止到2015年1月18日17时止,过期不再受理。
5.开标时间:2015年1月 19 日 14 时。
6.开标仪式地点: 黑龙江 省 绥芬河 市 站前 路 36 号铁路车站 单位 一 楼 会议 室。
7.投标文件需包含的内容:
⑴投标函(标明参投品类)。
⑵企业简介。内容包括企业创办时间、厂址、设备、人员机构设置、产品品类、技术标准、生产能力、仓储能力、配送能力以及安全质量管理情况的介绍。
⑶与投标企业名称一致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如同一厂商投标多家单位,可在投标文件内提交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红色公章。开标时均须持原件参加投标。
⑷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⑸质量检测报告。投标品类(镀锌铁线、直径6.5mm盘元)必须持有本年度当地质监部门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其中检验标准必须执行本文件第六项技术条件、质量标准及其它要求中关于上述品类装载加固材料有关技术标准和主要性能指标,其出具的报告必须包含对上述技术标准和主要性能指标的结论。参与木材捆绑紧固器、篷布网、篷布绳卡竞标的厂商,持有本厂投标产品经铁科院质检认证或持有哈尔滨铁路局货运处《检测报告认证合格证明》。
⑹有关照片。内容包括企业招牌、厂房、生产设备、仓储设备、配送设备、各产品实物以及生产过程、质量检测过程的照片及认证证书或文件。
⑺报价单。(附件2:物资投标报价方案)
⑻有关承诺、保证等文件等。
⑼车站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料。
8.投标文件需统一A4纸打印,需胶粘装订成册,严禁活页,一式四份。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单独将报价单密封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签字、密封时间等,与投标文件(四份)统一放在文件袋内递交。报价单封条上由我单位填记受理日期和时间,开标时双方认证后开启。
9.招标联系资料:
(1)联系人: 高波 职务: 科长
联系电话: ****-******* 手机:138*****776
电子邮箱号码: sfhztw@126.com
(2)联系人: 韩广彬 职务: 工程师
联系电话: ****-******* 手机:137*****431
传真: ****-*******
电子邮箱号码: ********7@qq.com">********7@qq.com
邮寄地址: 绥芬河市站前路36号铁路车站营销物流科
邮编: 157300
开户名称: 哈尔滨铁路局绥芬河站
开户行: 工行绥芬河市支行
银行账号: ****************932
10.其它公告内容:
(1)请投标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对投标价格及承诺慎重填报。如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招标书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或被视为无效标书。
(2)各投标方请仔细阅读填写投标书,它们包含了即将写进合同之中的大部分条款,一旦投标方正式投标,即被视为已对招标方做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承诺,除非不可抗拒因素不得随意更改。
(3)对恶意投标、中标后不按合同要求保证供货的厂商家,招标方保留索赔、罚款、停止供货的厂商家全部产品的供货资格。
(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标单位作任何解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调价原则:当中标价格有波动时,双方协商定价。
(6)未尽事宜,在执行中可补充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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