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计算机设备招标公告
地方税务局计算机设备招标公告
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信息
沈阳市皇姑区地方税务局采购计算机设备
沈阳市皇姑区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辽宁自胜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皇姑区地方税务局委托,对沈阳市皇姑区地方税务局采购计算机设备(项目编号:HG(X)2014-0074)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地方税务局采购计算机设备
(二)项目编号:HG(X)2014-0074
(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项目内容:本项目共 1 个合同包。
1 .采购内容
品 目 号名 称数 量单 位
1台式计算机30 台
2黑白激光A3打印机12台
324口交换机20台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有多年从事本行业经验的专业公司;
4.承诺若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视同自愿放弃中标和参加沈阳市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到辽宁自胜招标投标有限公司领取。售价:(人民币) 叁佰圆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相关证件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 年 12月 23 日14: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松花街3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3.递交方式:响应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现场递交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参加开标。不接受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4.递交份数:响应文件 三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5.有效期:自递交之日起九十天。
6.其他:
(1)须以整品目的形式且对品目内全部采购内容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不具有独立运作并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的分公司没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响应无效。
五、说明
1.凡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事项,请详见采购文件或向辽宁自胜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咨询。
2.除特殊说明,采购公告或变更采购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天数均为日历天数。
3.本次采购,有效的采购文件类型的采购序号为采购序号。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沈阳市皇姑区地方税务局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路20号
联 系 人:刘 鑫
联 系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自胜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9号(北陵公园正门泰山路东行100米)
联 系 人:王娈
联 系 电 话:***-********转610
传 真:***-********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沈阳市皇姑区支行营业部
账 号:3012 5632 9675
邮 箱:lnzstb@126.com
辽宁自胜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8日
产品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规范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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