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2-2025年气体灭火系统氮气启动瓶及IG541气灭钢瓶检验充装委外项目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2-2025年气体灭火系统氮气启动瓶及IG541气灭钢瓶检验充装委外项目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2-2025年气体灭火系统氮气启动瓶及IG541气灭钢瓶

检验充装委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2-2025年气体灭火系统氮气启动瓶及IG541气灭钢瓶检验充装委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2-2025年气体灭火系统氮气启动瓶及IG541气灭钢瓶检验充装委外项目。

2.1.2项目地点为:乌鲁木齐市

2.1.3项目规模为: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全线三屯碑站至国际机场站共计21座车站(含站后风井、大国风井、宣大风井、植物园主变、南门主变、百园路车辆段、燕儿窝停车场)设置有气体灭火系统,需要做钢瓶检验充装并出具合法检验合格报告。2022年度检测项目为全线381具氮气启动瓶检测、2024年度检测项目为1号线北段(国际机场站-八楼站(含)、区间风井、植物园主变、百园路车辆段、燕儿窝停车场)及备用气瓶1148具IG541气体钢瓶检测、2025年度为1号线南段(王家梁站-三屯碑站(含)、南门主变)689具IG541气体钢瓶检测。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

2.1.4服务周期:自2022年822起至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之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每批次检验及充装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批次检验及充装。

2.1.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需要。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和内容: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三屯碑站至国际机场站气体灭火系统氮气启动瓶、IG541气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与本项目相关的规范规程,进行检验充装并出具合法检验合格报告和充装证明材料,并提供与当前检验批次同等数量的备用气瓶,保证检验充装过程中系统正常运转,包括但不限于气体灭火系统的氮气启动瓶、IG541气瓶备用气瓶及其配套设备设施(阀门、压力表等连接组件)的拆卸、搬运、运输、检验、充装、安装、更换、维修、系统恢复及钢瓶补漆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资质条件:

3.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获准独立从事消防用气瓶检验(PD1无缝气瓶及PD2焊接气瓶)资格,且证书合格、有效;

3.2.2具备《气瓶充装许可证》,获准独立从事消防灭火剂充装资格,充装介质类型为混合气体(包含氮气、氩气、二氧化碳),且证书合格、有效;

3.2.3: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证书合格、有效;

3.2.4 拟从事气瓶检验工作的人员须具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气瓶充装工作的人员须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证书合格、有效;

3.2.5拟派至少2名作业人员,须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具有5年(不含5年)的气瓶拆卸及安装工作经验,且证书合格、有效;

3.2.6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非易燃气体);或与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非易燃气体)的公司签定的长期有效运输合同;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气瓶检验及充装项目

3.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其他要求: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于2022年722日至2022年8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开票信息(盖单位公章)各一份,至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10楼1006,100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1810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层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主楼)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http://www.urumqimtr.com)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时运新、陈碧芸

电 话:0991-*******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10楼1006室

联系人:艾克兰木·艾尼娃尔、段逸晗

电 话:0991-7650781186*****830

日期: 2022年7月21日

标签: 气体灭火系统 氮气 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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