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东中街万泉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2022年大东区万泉片区内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建设工程中...
沈阳市大东区东中街万泉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2022年大东区万泉片区内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建设工程中...
沈阳市大东区东中街万泉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沈阳市大东区东中街万泉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 | ||||||||
标段编号 | ******TP*********001001 | 标段名称 | 沈阳市大东区东中街万泉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2022年大东区万泉片区内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
建设单位 | 沈阳大东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其他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07月2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年07月25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大东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辽宁瀚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汪晓春 | [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 | (建[造]111*****001814) | 0.******% | 30日历天 | 合格 |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 | 92.56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辽宁瀚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汪晓春 | 马丽玲 | 文治纲 | ||||||||
注册资格 | [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 | [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 | [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 | ||||||||
证书编号 | (建[造]111*****001814) | (建[造]110*****006158) | (建[造]155*****999) | ||||||||
投标报价 | 0.******% | 0.******% | 0.******% | ||||||||
工程工期 | 30日历天 | 30日历天 | 3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 |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 |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 | ||||||||
评审得分 | 92.56 | 90.68 | 83.04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辽宁瀚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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