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院内建筑屋顶防水工程磋商采购公告(SZYCZX2022-C-010)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院内建筑屋顶防水工程磋商采购公告(SZYCZX2022-C-010)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院内建筑屋顶防水工程磋商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2022-07-21】

项目概况

院内建筑屋顶防水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YCZX2022-C-010

项目名称:院内建筑屋顶防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元(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柒仟壹佰柒拾元捌角玖分)

最高限价:¥*******.89元(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柒仟壹佰柒拾元捌角玖分)

采购需求:

1、 工程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解放东路488号。116.******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项目内容、规模:本项目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楼屋顶防水工程,位于姑苏区解放东路488号。主要修缮内容为对原有院内所有建筑物(1#-6#)屋顶进行防水施工,改善房屋漏水情况。该项目涉及维修的屋面面积为4013.39平方米,属于修缮土建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工期90天。

4、技术要求:

(1)按采购文件要求配置项目组人员,成立施工项目组,遵照工程量清单组织施工。

(2)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体概述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科学合理。劳动力配备合理,人员组织到位。机械设备投入符合项目要求,有详尽的计划,项目实施进度、时间,关键节点设置清晰准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后期养护方案明晰可行。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工期: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质保期限:验收合格后三年。

8、验收标准:满足采购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供应商所提供服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07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采购网上报名,由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凭CA证书,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自行下载打印采购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2申领CA证书。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2)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3)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选择“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进入“供应商”系统,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2.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2.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5、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6、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时间截止前上传。

注:

(1)响应单位需要通过CA证书,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

(2)响应单位需携带加密文件的CA证书,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解密;请响应单位预留足够的解密时间。

2.7、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QQ: ******************;咨询电话:139*****964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 年08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政府采购办1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开启

时间:2022 年08月0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政府采购办1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凭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3、针对疫情期间投标须知: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须持“苏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请各响应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4、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电话:(0512)********

5、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6、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苏州市解放东路600号            

联系人:吉普 电 话:051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东吴北路221号7楼            

联系人:金树梅 电 话:0512-********-809 

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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