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嘉善康利达康复器材有限公司投资者招募公告

【嘉兴】嘉善康利达康复器材有限公司投资者招募公告


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25日作出(2021)浙0421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嘉善康利达康复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浙江开发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一、债务人基本信息

债务人嘉善康利达康复器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1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94******N,注册资本3550万元,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嘉善县魏塘街道南星路118号,法定代表人为顾连荣。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手推车辆及牲畜牵引车辆制造;日用杂品制造;日用杂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债务人的主要财产

经查询,债务人具有较大价值的财产系位于嘉善县魏塘街道南星路118号的不动产(有抵押),及机器设备一批存放于厂房内。对此,管理人已委托嘉兴中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不动产及设备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显示不动产有证部分建筑面积为*****.47㎡,无证部分由评估公司评估时自行测量,建筑面积为7145㎡,土地面积*****.3㎡,动产机器设备一批,以上三项合计评估价值********元。

三、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为债务人引入实力与信誉兼具的优质投资人,有效整合产业资源,优化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和人员结构,从而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化解债务风险,最终实现债务人重整目标。

四、报名须知与条件

(一)报名须知

1.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意向投资人今后经遴选确定为正式投资人,需签署具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协议。

2.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报名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外,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3.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二)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同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已违约的重整投资人不得重新参与本次招募。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并以一个报名者的身份参与招募,但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家投资人符合上述报名条件。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2年8月30日17:00前向管理人报名,交纳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的重整投资保证金并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报名意向书(包括主体介绍及作出报名参加债务人重整投资的真实意思表示)。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资信证明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3.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参选人基本情况介绍、资金实力、相关行业经营业绩、重整投资金额、来源和付款期限、债权受偿方案、经营方案及有利于企业重整的其他方案等。意向投资人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者所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未载明前述应当包括内容的,视为放弃继续参与债务人重整投资的权利。

5.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上述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材料。投资人如有报名意向,可联系管理人获取《意向报名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文件范本。

(二)开展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可以向管理人了解债务人重整相关情况、领取关于债务人的基础资料并在管理人的统一组织下踏勘现场。如意向投资人需要进一步详细调查的,应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意向投资人在签订《保密协议》后,可提出尽调申请和资料清单,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和公司将予以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意向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定和制定重整投资方案时应向债务人属地行政主管部门询相关产业政策及投资要求。因与属地产业政策和投资要求不符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公开遴选并确定重整投资人

如有多名意向投资人按本招募公告要求完成报名的,管理人将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具体时间、方式及规则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意向投资人经确定为正式投资人后需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将重整投资保证金增加至重整对价的20%。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保证金可转为重整对价款。意向投资人未被确定为正式投资人的,重整投资保证金在正式投资人确定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被确定为正式投资人后重整计划未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投资保证金在人民法院裁定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管理人联系方式

请将上述报名材料、重整投资方案纸质版面交或邮寄管理人,向管理人提交的全部文件均需加盖参选人公章(自然人报名的所有材料需签名),多页文件加盖骑缝章(自然人报名的需每页签名)。所有报名材料一式四份应予密封,密封袋上应标明参选人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正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管理人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环南路中环广场西区A1302室。

联系人:邓律师、黄律师

联系电话(微信同号):133*****288182*****242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工作实际需求决定调整、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嘉善康利达康复器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日


附:投资者招募报名资料请在百度网盘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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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募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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