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双向拉伸尼龙(BOPA)薄膜项目

(施工)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双向拉伸尼龙(BOPA)薄膜项目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074016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22]0706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双向拉伸尼龙(BOPA)薄膜项目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开审批【2021】*****号、津开审批【202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万元,银行贷款:*****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受 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双向拉伸尼龙(BOPA)薄膜项目,建设规模为*****平方米,利用公司原锦纶6差别化纤维项目部分厂房,面积约为9870平方米,并在自有土地上新建一座厂房,项目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替代原锦纶6差别化纤维项目和锦纶化纤织物三期项目,选择单位GDP能耗更优的BOPA薄膜项目。建成后新增两条年产*****吨的BOPA双向拉伸尼龙薄膜生产线,主要新增设备有:原料输送系统、挤出系统、铸片机、纵向拉伸机、横向拉伸机、牵引系统、自动转台收卷机分切机、边膜回收造粒系统及离线粉碎机等。主要生产工艺为以PA6尼龙切片为生产原料,通过上料→挤出→铸片→纵向拉伸→横向拉伸→牵引收卷→分切→包装等流程,加工BOPA双向拉伸尼龙薄膜,该产品主要用于食品、医药及电子包装领域,产能为年产BOPA双向拉伸尼龙薄膜*****吨,项目不新增能耗,总投资额*****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开发区洞庭三街10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双向拉伸尼龙(BOPA)薄膜项目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改造一座厂房并新建一座厂房、仓库及操作室,项目总建筑面积*****.49平方米,其中改建部分建筑面积约7113.38平方米;新建厂房部分建筑面积约7793.60平方米;新建仓库面积为3738.71平方米;新建控制室面积为24.8平方米。共3个单体,最大单体建筑面积:*****.98平方米;最高层数:1层;最大单跨跨度:24米;最高高度:10.3米,结构类型:钢结构。招标范围包括:建筑工程、装修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总投资额60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2年08月19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投标人提供任命书;(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1日 至 2022年07月27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7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07月21日至2022年07月2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将上述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yangxu@bcig.cn后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焕岭(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1088号
邮政编码:******联系人:杨伟平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旭(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劝业场街辽宁路187号
邮政编码:******联系人:杨旭电话:137*****028
传  真:022-********
日期:2022年07月2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杨伟平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1088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jkqjgzx@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尼龙 薄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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