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木厂镇五谷庙村环境综合整治垃圾分类设施 招标公告

大木厂镇五谷庙村环境综合整治垃圾分类设施 招标公告

房县大木厂镇五谷庙村环境综合整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21 16:14|发布单位:湖北金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8-03|项目监管地:房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房县大木厂镇五谷庙村环境综合整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金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房县吉甫路70号上水名居2栋6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房采计备[2022]XM0513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房采计备[2022]XM0513号

3、项目名称:房县大木厂镇五谷庙村环境综合整治垃圾分类设施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0(万元)

6、最高限价:80(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垃圾中转箱、垃圾分类亭、分类垃圾桶、垃圾分类亭地坪硬化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⑴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⑵《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⑸《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文件)。
⑹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发鄂政发【2020】6号)精神,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有需求的中标供应商按照《房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执行。 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22日至2022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金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房县吉甫路70号上水名居2栋6楼 )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若有)扫描件;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湖北省内的供应商可通过鄂汇办APP出示相关证件证明;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8月0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金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房县吉甫路70号上水名居2栋6楼开标室 )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8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金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房县吉甫路70号上水名居2栋6楼开标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房县大木厂镇人民政府

地址:房县大木厂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金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房县吉甫路70号上水名居2栋6楼

联系方式:07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莲

电话:07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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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金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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