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指导中心办公场所维修工程

长春市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指导中心办公场所维修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指导中心办公场所维修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8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C-2022-CCSG49

项目名称:长春市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指导中心办公场所维修工程;

项目概况: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控制价:******.78元;

工程地点:长春市工人文化宫1层;

计划工期:8月4日至9月30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规范标准;

质保期:1年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电子版证书与纸质版原件具有同等效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电子版证书与纸质版原件具有同等效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磋商公告发布月份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4.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招标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zsjc6666@163.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须提供以下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

(1)企业营业执照;

(2)基本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3)企业资质(注:电子版证书与纸质版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4)安全生产许可证(注:电子版证书与纸质版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5)项目经理相关证书;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7)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

(8)外省入吉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购买登记及招标文件签收单”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PDF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对公转账需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吉新支行
收款账号:220*****270*********
转账时需在备注当中注明以下事项: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为“标书款”、项目简称或编号等,以便核对查实。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与天合路交汇长春五洲国际皮草城4楼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指导中心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2302号

联系人:刘洪瑞

电话:0431-********

采购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与天合路交汇长春五洲国际皮草城4楼416室

联系人:李洋、郑永楠

电话:0431-********/133*****798
邮箱:zsjc6666@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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