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机场广告服务项目

中国进出口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机场广告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中国进出口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中国进出口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的中国进出口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机场广告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本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机场广告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0747-2260SCCGX122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中国进出口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采购站立式灯箱广告画面2个,规格尺寸4.5m×2.7m×2面=24.3m2/块,内容为该行VI标识LOGO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文字标识。招牌地点:机场内部国内到达的位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人民币伍拾万元整(¥******.00)。

五、服务期:3个月(实际生效日期以中标后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广西空港华君传媒有限公司”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31年12月31日止,为期10年,拥有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含新航站楼)除贵宾室以外所有符合机场总体规划要求的广告资源独家经营权。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广告资源是指机场区域(贵宾室除外)全部现有的广告载体,包括但不限于灯箱、路牌、高立柱、电视、LED、杂志、刷屏机、登机牌、手推车、展示牌、招牌、电子媒体等。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经专家小组详细审核了所有与本次拟采购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文字说明材料,并展开了严肃、认真、细致的讨论,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服务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受到代理机构邀请的供应商。

八、洽谈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7月21日上午9:00-2022年7月2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

8.2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截止之前,登录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未登录招标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8.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大写零整),售后不退。

8.4本项目不接受邮寄的方式提供招标文件。

8.5获取招标文件时如遇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

九、洽谈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2年7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前将洽谈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608室。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化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e.sinochemitc.com/)。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3广西国际金融中心19-20层

联系人及电话:李工

2.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608室

联系人及电话:苏工, 185*****266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场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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