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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福州国际研究院能源材料和催化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二)

天津大学福州国际研究院能源材料和催化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二)

    ******.jhtml">天津大学福州国际研究院能源材料和催化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二) 2022-07-21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天津大学福州国际研究院

乙方:费勉仪器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FJZHCG[GK]*******的天津大学福州国际研究院能源材料和催化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二)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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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产地
类型
国别
(地区)
规格型号产品属性
1-1 A******** 真空应用设备 真空应用设备费勉仪器1(台)************ 国内中国Sphere-3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柒拾玖万柒仟叁佰元整元(¥******.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国产设备: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内到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 验收标准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含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合同有关内容及有关国家的质量检验规定等进行验收。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采购人有权委托中国 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 (2) 验收程序和方法 所有设备及附件按采购合同等有关内容由中标人配合进行清点,清点结果满足要求后,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上述验收标准,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书上签名、盖章,即视为验收通过。在此期间,若发现货物质量问题或不符采购合同等技术参数要求,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需免费更换新设备直至验收合格。若设备第一次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应在两个月内完成调试并提交重新验收,如设备两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作退货处理,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 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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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50 ★合同签订后14天内,支付订单总价值的50%,中标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40 ★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14天内,支付订单总价值的40%,中标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 10 ★验收合格后14天内,支付订单总价值的10%,中标人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标准交付货物的违约责任 乙方所交付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部分或全部货物或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换货,乙方应向甲方退还被拒货物货款并偿付被拒货物货款的20%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①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交货(不可抗力除外),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5%(每日)计 算,但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金额的10%。 ②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③若乙方不能交货的, 乙方应按总货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3)乙方所供货物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①若乙方所供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头三个月内出现货物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免费更换全部设备,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货款10%的损失。 ②在质量保证期内,若乙方所供货物修理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乙方提供的修理记录,由乙方负责 为甲方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退货。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货款10%的损失。 ③依据合同规定甲方提出换货的,乙方应在20天内无条件更换设备至验收合格(进口设备为 60天内),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更换后的产品还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要求乙方全额退还货款且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货款的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对不足 部分予以赔偿。 (4)乙方未能按照要求时间提供服务的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货款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总金额的10%。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5)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应按当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总金额的10%。(6)守约方为维权支付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售后服务 仪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双方代表签署验收协议。厂家提供一年保修服务,保修期从仪器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之日算起。保修期内,仪器的零配件费用、人工费用、差旅费用 (耗材除外) 均由厂家承担。因使用环境及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在保修期内,如因保修事项发生纠纷,乙方应当积极出面协调、解决。 14.2 服务响应时间 厂家将在星期一至星期日(包含法定节假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有效工作期间提供服务,此服务包括所有零件、人工和技术咨询,不再另行收费,在上述时间段以外提供非现场服务。在接到客户要求提供服务的电话后,厂家技术人员将会在2~4小时内响应。电话服务无法解决的,将会在48小时内派客户服务工程师到达客户现场检修仪器。如因外界交通或其它非可控之原因而无法及时到达用户现场的,应通知用户说明这些原因并将计划达到的日期通知用户。 14.3 培训支持: 实验室现场培训: ① 安装调试仪器时,厂家安装服务工程师负责提供用户现场操作培训,确保用户操作人员能够正常使用仪器。 ② 仪器安装完毕后,厂家应用服务工程师提供用户现场高级应用培训,培训课程由基础理论、使用操作、日常维护、简单的维修、应用方法等内容组成;总计10天,具体可以按照客户要求的时间点进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六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天津大学福州国际研究院乙方:费勉仪器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东南大数据产业园二期2号楼608室住所:上海市宝山区顾村工业园区富联二路189号4幢
单位负责人:牛志广单位负责人:赵嘉峰
委托代理人:黄玉立委托代理人: 翁叶楠
联系方法:186*****959
联系方法:189*****29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东部新城支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共和新路支行
账号:406*****7171 账号: 121*****3810801

签订地点: 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2年07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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