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中心】通城县智慧城管建设工程项目(一标段:智慧城管)通城县智慧城管建设工程项目(一标段:智慧城管)(TCZX-202207QT-015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通城县中心】通城县智慧城管建设工程项目(一标段:智慧城管)通城县智慧城管建设工程项目(一标段:智慧城管)(TCZX-202207QT-015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通城县智慧城管建设工程项目(一标段:智慧城管)已由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020】4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通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通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通城县承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通城县城市规划区域内 建设规模:通城县智慧城管建设工程项目(一标段:智慧城管)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项目根据住建部试点工作要求、建设指南和技术标准,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大数据中心,实现城市管理数据采集、数据汇聚、数据目录、数据治理、数据存储、数据共享交换、数据管控、数据授权、数据服务和数据安全多个维度的业务,同时优化数据一体化服务功能。在此基础上,结合通城县城市工作要求,新建或整合城市管理相关行业应用系统、基础数据、热线管理系统、数字化城管、网格化管理系统以及城管、应急等视频数据,为城管业务高效开展、城市科学精细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具体建设“一张图、一中心、一平台”。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一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8-25 合同估算价:5861.33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运营商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三、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 、2019 、2020 年度或 2019、2020、2021 年度) 由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若投标人为成立不满一年的的新企业,不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 2021 年 12 月份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2、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2)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4)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上几项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函)(6)未被列入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7)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以投标报名开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7月22日至2022年07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7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不见面开标方式。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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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21日 | |||||||||||||||||||||||||||||||||||||||||
备注: |
标签: 智慧城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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